近日,一份“特殊”的证明再次引起网上热议,一位老人丢失了老年证,需补办,民政局令其去派出所开具丢失证明。结果派出所不仅开了证明,还按捺不住“认真”批评了民政局,指出完全没有必要,建议别“增加大家不必要的麻烦”。(8月6日《人民日报评论》)
“购房被要求开无犯罪前科证明,证明‘我儿子’是‘我儿子’,证明‘我爸’是‘我爸’”等奇葩证明频现报端,办事群众似乎陷入了“被证明”的怪圈。如何减少这些不必要的证明,如何真正简化办事流程,如何跳出“被证明”的怪圈,需要政府部门付出实实在在的努力。
一是要真正简化办事程序。简政放权不能只当口号喊,而要落到实处,体现在行动上,到群众心中收实效。政府部门要下狠心,清理办事项目,精简办事程序,公布办事指南,做到不让老百姓白跑路,多跑路,跑弯路,让老百姓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难事巧办,努力提升服务效能,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是要充分信任办事群众。当前部分部门办事需要开具各种证明,归结一点就是不够信任办事群众,把信任寄托在其他部门开具的证明上。办事部门应该树立起对办事群众的信心,而不是抱着“宁可麻烦群众,也要规避风险”的心理,毕竟不诚信者只是少数,政府部门要采取措施防范不诚信者的投机取巧,但不能散失对办事群众的基本信任。
三是持续创新办事方式。为什么部分部门要求办事的老百姓去其他部门出具证明,就是因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公众基础信息并没有实现互通共享。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政府部门要时刻保持与时俱进的意识,充分运用互联网的优势平台来为老百姓服务。如群众从一出生就拥有唯一识别的基础信息卡,办理任何证件都要采用统一的基础信息,并将证件信息及时更新补充入基本信息,并在保持信息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实现全国信息互通共享,如果证件丢失即证件失效,再次通过基础信息平台补办之后,证件激活,可继续使用。只有通过创新服务方式,创新办事方式,采用先进的办事平台,才能在规避风险的同时,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摒弃不必要的“证明”,才能让老百姓好办事,办好事。(江永县纪委 龙海艳)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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