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新时期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全面有效推进“三转”,新田县纪委立足常态监督检查、聚焦主业主责、严格内外分明、坚持权责统一,做到力避自导自演、力避大包大揽、力避半遮半掩、力避厚此薄彼,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常态监督检查,力避自导自演
1、抓节点监督检查。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检查渠道加大追效问责力度,强化执纪监督效果,今年以来,先后6次针对元旦、春节、五一期间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管理、婚丧喜庆事宜、节后上下班和在岗服务情况、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聘请了12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鼓励他们做抓“四风”的啄木鸟,对违规行为随手抓拍,及时来电、来信向县纪委传送信息。
2、抓问责监督范围。以县委1号文件下发《新田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问责暂行办法》,将执行不力、履职不当、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等行为纳入作风效能问责“10条红线”范围,加强监督检查。2014年以来,该县共开展效能作风明察暗访167次,问责违规违纪人员263名,其中:免职5人,辞退、解聘和辞职135人,立案调查22人次。在县电视台曝光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和事2起。
二、聚焦主业主责,力避大包大揽
“三转”工作的重心就是要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时刻保持对腐败“零容忍”态度。该县纪委移交“越位”职能,从“包打天下”到“术业专攻”,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把查办案件视作天职,放在首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惩治腐败。2014年,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57件,同比增长11.7%。
1、抓理念转变。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尽职,办好案件是称职,不会查案是失职,有案不查是渎职”的天职理念,把办案作为工作的龙头昂起来,作为攥紧的拳头打出去,做到领导精力向办案集结集中,机构设置向办案优先优化,人员力量向办案配多配强,后勤保障向办案倾斜倾注。
2、抓协调协作。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推动案件查办向深入发展。改善协调小组职能,明确具体职责,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成果互用的惩治腐败整体效应。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专题会议、一般性协调等制度,实行案件线索互相移送、案件查办互相协作、有关情况互相通报等措施,较好地形成了案件查办的整体合力。
3、抓专项整治。坚持“专项抓、抓专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主动开展专项整治。2014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行为45件,结案3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2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村两委干部27人,涉及金额31.2万元,4起典型案例在全市予以通报。有力地打击了基层党员干的贪腐行为,赢得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认可。
三、严格内外分明,力避半遮半掩
1、“面部识别考勤机”验身。坚持抓早、抓细、抓实、管用的原则,切实抓好“庸懒散”专项治理工作,去年5月起,该县安装了132台“面部识别考勤机”,对全县19个乡镇和县直副科以上及中央、省市驻新田单位人员统一实行电子考勤,对工作人员上下班及在岗情况进行电子平台实时监控管理。
2、“统一配发身份证”验车。为方便群众监督,严防公车私用的违规行为的发生,新田县对除去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保密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外,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共计385辆公车全部贴上了标识牌,标识牌包含“公务用车”和“监督电话”,粘贴于公车后轮胎上方车厢两侧位置处,十分明显,利于监督。
四、坚持权责统一,力避厚此薄彼
该县纪委坚持有权有责,权责统一,褒扬先进,鞭策后进。根据各乡镇纪委办案情况,将查办案件作为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明确规定全年未完成案件任务的乡镇,取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评优评先资格,对超指标完成办案任务的乡镇纪委优先推荐先进个人及予以提拔使用,激发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近期下发了《2015年落实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清单”》,要求基层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使“两个责任”内容更加具体,有效解决了基层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遇到的职责不清、职责不明、履职不力等问题。(侯玲芳)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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