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形象。从近年查处的典型问题看,村级组织工作人员违纪违规问题在表现形式和手段呈现出四个鲜明特征:
一是以权谋私,滥用公共权力。有的侵占民生资金,利用职务便利,过手“刮油”,侵占截留各项惠民资金。有的利用经手各类补偿、救济等财政转移支付款项的便利编造条件,虚报粮食种植、退耕还林面积骗取粮补资金,非法克扣粮食直补款等。如2012年、2013年,冷水江岩口镇大冲村在新农村建设房屋风貌改造过程中,村支两委集体商量决定,不执行市财政2012年、2013年房屋风貌改造奖补标准,仍按2011年岩口镇实物奖补标准折算成现金后发放给村民,截留的资金放在村委会做账,用于给村民交医保、收视费等费用支出,同时决定以虚报房屋风貌改造的方式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支出。2012、2013年,大冲村共截留应付村民的房屋风貌改造资金318025.6元,套取财政风貌改造专项资金137306.4元,用于村支两委日常开支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开支。2014年8月8日,冷水江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岩口镇大冲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苏长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再如,双峰县井字镇乔木村党支部副书记、村主任王爱南,以他人名义套取大医病医疗救助8000元,截留村民大病医疗救助500元,在协调资金中重复报账、虚报发票4352元,共计贪污12852元,2015年4月,井字镇纪委给予王爱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是不择手段,侵占集体钱物。有的利用村民对国家政策不熟悉隐瞒上级拨款,通过挪用、拆借等手段从中谋利。有的以为村中争取资金为名直接贪污侵占,白条入账报销个人花费。有的染指民生项目,违规招标、建设、经营,假公济私。有的违规处置资源,违规发包甚至变相出售集体资产、资源,从中渔利。如双峰县梓门桥镇村党支部书记陈云辉在担任光明村村委会委员期间,于2011年8月至2014年6月,与村上其他干部共同伪造会计凭证,做假帐,销毁原始票据;擅自发放补贴30000元,其中陈云辉得22000元;违反中央“六条禁令”宴请上级有关单位,并赠送土特产及礼金,挥霍浪费集体财产107024元。2015年1月,梓门桥镇纪委给予陈云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再如双峰县石牛乡天明村原村支部书记李友美,在2007年1月至2010年11月任天明村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帐、虚报冒领等手段,将财政建设经费0.3万元、倒房重建民政救济款0.5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补助经费2万元、“金财工程”建设补助经费0.5万元、财政监督检查专项经费0.5万元、常九公路“七·二”洪灾救灾款2.3万元等总计6.1万元据为己有。由双峰县纪委给予李友美开除党籍处分,双峰县人民法院于
三是作风粗暴,索拿卡要报。一些村干部群众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习惯于行政命令,不讲民主,搞“一言堂”。有的倚仗手中权力,对群众吃拿卡要。有的村干部在村民办理户籍、建房、贷款等手续时索取烟酒和钱物。有的拉帮结派,横行乡里,随意侮辱甚至打骂群众,给群众造成严重伤害。新邵县小塘镇冷子山原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刚强乱收费、贪污公款问题。2013年,何刚强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冷子山村村民电改电表费26900元(每户100元),没有交村集体入账,2014年电网改造,所有费用由县供电部门承担,这笔资金被其据为己有;2008年至2014年,贪污村集体退耕还林国家补贴资金10521元;2006年至2007年,村修建公路时,何刚强虚列管理人员工资在村里列支10710元,而钱未发给相关管理人员,据为己有。
四是精神失落,生活腐化堕落。一些村干部精神空虚、趣味低下,参与赌博现象非常普遍。一些村干部滥用公款“吃吃请请”,乱发乱补,电话费、伙食补贴、误工补贴等白条入账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村干部生活堕落、道德沉沦,甚至通奸嫖娼。如鼎城区中河口镇林家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朱方进的妻子刘光兰不顾朱方进的反对,坚持在自己家中开设“转转麻将”馆,吸引周边数十计的村民在家打牌赌博并“抽水”牟利,时间在一个月左右。对此,朱方进先是反对,没能制止,后来放任自流,没有报警。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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