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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基层群众最关注的七类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5-11-20 08:34:4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从近年查处的典型案件以及网络舆情看,当前七类“四风”和腐败问题,基层群众最为关注。

一是截留挪用型。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的方式,直接或变相地骗取涉农补助款,此类问题易发多发,又直接侵占群众利益,群众最为痛恨。如2011年至2014年,李云岩在任七仙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截留渔船燃油补贴3.3万元。20141014日,安化县纪委给予李云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强拆强占型。一些地方在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过程中,违规圈地、少批多建、未批先用、以租代征等现象程度不同的存在。三是垄断谋利型。一些行业和领域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制定霸王条款,大面积地侵害消费者的利益。如邵阳县交警大队党组成员周曙违规参与经营邵阳县至东莞线路的客运生意。201310月,周曙因违规经营公交线路,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四是侵占“三资”型。不少地方存在村干部挥霍集体资金,大吃大喝,随意开支,白条支出等现象,有的还低价处置集体的资产和资源,暗中捞取好处。如醴陵市泗汾镇茶埠塘村干部贪腐窝案。2009年至2011年间,易再云、吴伏明、易彭生、瞿晓玲和黄国凤在协助醴陵市泗汾镇政府从事征地拆迁等公务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以收入不记账,私分茶埠塘村丰德利瓷厂征地费、岳汝高速公路拆费共计4.9万元。201411月,醴陵市纪委给予易再云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吴伏明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易彭生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瞿晓玲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五是“三公”消费型。有的地方和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严,开支呈上升的趋势,有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的现象屡禁不止,群众极为反感。如2012年,安乡县安障乡以考察名义,违规组织乡、村干部到港、澳旅游,共计公款报销费用6万余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乡党委书记张廷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乡纪委书记潘文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六是玩忽职守型。一些基层组织和工作人员对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等重视不够、监管不力,这方面的问题屡屡发生。如茶陵县潞水镇元王村安全事故责任案,20121211茶陵县潞水镇元王村一私开探矿井硐在作业时发生安全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较大责任事故。七是徇私舞弊型。一些公务人员不给好处就不办事,给了好处乱事,有的徇私枉法,不顾事实和法律,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如201110月至20124月间,湘潭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正科级干部刘光明利用担任征拆三组组长的职务便利,明知湘潭县易俗河镇水竹村大湖组郭迪军、郭玲不符合分户条件,仍授意其通过办假证的方式进行分户,违规审批,并谋取私利,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11.6万元。徐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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