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基层干部的隐形腐败问题,我们建议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要构建以规范干部权力为特征的防腐保廉体系。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规范对基层干部权力的使用,能有效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强化群众监督,加大对群众法纪知识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权力防范观念和维权意识;要健全党内监督,完善基层党组织监督管理制度。
二是要加大以基层干部和群众为对象的教育力度。建立良好的培训机制,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基层干部进行思想政治、党性宗旨、民主法制教育,深入开展腐败案例警示教育宣传活动,逐步提高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警示教育,针对基层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县级主要领导及纪检部门要对症下药,进行警示谈话,及时提醒,敲响警钟。
三是要完善以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基础的监管体制。进一步强化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真正做到村务事无大小都能公开、公平、公正,让老百姓清楚每笔账目的来龙去脉,发挥基层群众的监督作用,更好的保障群众利益。上级监管部门要切实推进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制度,强化“村财乡管”力度,对检查出的腐败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树立典型,并作为对其各项考核的重要依据,必要时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绝不能徇私枉法。
四是要加强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自我调整、自我制约、自我控制的机制;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或重大支出,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落实民主理财制度,配齐配强村级财会人员,切实发挥好民主理财小组作用;全面落实监督制度,乡镇党委要采取廉政谈话、定期巡视、信访接待、诫勉谈话等方法加强对村级组织的监督,村级组织要广泛采取民主生活会、村务公开、聘请监督员、村民说事等有效方式开展群众监督和自我监督,从而增强自身“免疫力”。(文绍军 郑丽明 陈新文)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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