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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应该对“不作为”问责

发布时间:2016-07-12 15:43:5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据新华网北京6月28日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消息一出,引发社会广泛热议。

据专家介绍,此前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侧重的对象是“乱作为”,而此次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重点针对的是“不作为”。值得注意的是,之前施行的多个党内问责规定主要是针对领导干部,而此次问责条例则面向所有党员,解决了以前党内问责制度碎片化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壮士断腕的决心惩治腐败,成效明显,众多“乱作为”者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沉重代价,的确对党政领导干部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也恰恰因此,让一些人思想上产生了某种糊涂认识,他们居然认为“不作为就不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不履职就可以规避犯错的风险”。于是乎有个别党员干部就把“不违法”异化为“不作为”,用“休身”替代“修身”,做“甩手掌柜”,当“清闲官”。

毋庸讳言,对由于“乱作为”所造成的后果诚然应该进行追责,可是对于那些由于怕犯错而拒不尽职履责的慢作为、不作为也不应该手软。从某种意义上讲,“不作为”本身就是失职、渎职的表现,对于那些庸官懒政严肃追责,也应该成为执纪问责的题中应有之意。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是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重要内容。此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使问责制从“暂行规定”上升到了“条例”的权威高度,使权责对等原则得到了党内法规的严格规范。它表明了党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这就必然要求党员干部应当“拎着帽子为群众做事,而不是捂着帽子为自己做官”。新常态下,那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官场逻辑在党内是完全行不通的,那种混日子的“太平官”也是不能让他继续混下去的。

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党的责任重如泰山。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各级党组织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问责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廉而不勤、为官不为”的庸官懒政亮剑,向不作为、慢作为者追责,真正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环境,才能彻底激活党建活力,扭转干部作风,重塑政治文明新生态。(陈剑波)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