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这既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又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笔者认为,只用真正用好了这把“利剑”,才能把好选人用人关,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
学习领会要准。学习政策、掌握政策是执行政策的前提和基础。《意见》从工作责任、分析研判、动议审查、责任追究等6个方面,对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提出了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只有知精髓、懂要义、明实质,才能不折不扣地贯彻好、执行好。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组工干部,必须原原本本、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学习文件,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落实责任要细。随着《干部任用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但干部“带病”仍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与责任不够明确、不能落实有很大关系。只有进一步细化选人用人责任,明确职责要求,才能将责任挺在前面,健全完善责任体系,逐级逐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意见》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监督责任,这就为加强选人用人把关增添了一道防线、再加了一把锁。
严格执行要狠。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再美的蓝图,不抓落实、不去落实,注定一事无成。对领导不力、把关不严、考察不准、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执意提拔,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必须严肃查处、严厉追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一抓到底,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决不手软,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让选人用人风气真正清朗起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