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认为‘我讲了算’就是支书权威,听不进其他人的话,做事也不与其他干部商量,有点成绩就自大……”近日,永州市新田县门楼下村原党支部书记唐能林对笔者讲起自己的荒唐行径,不禁低下了头。
2014年8月,门楼下瑶族乡纪委对新田县门楼下乡门楼下村原村支书唐能林的违纪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涉案的唐能林在任门楼下村支部书记期间,先后三次采取虚增开支方式共贪污门楼下村项目资金12846元。2014年9月,唐能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013年7月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等单位分别接到群众对唐能林的举报信。2013年8月,门楼下乡纪委对群众举报内容进行核实,组织人员对唐能林任门楼下村支书以来经手的三个项目的开支情况进行了清账,一一核对并罗列出了真实开支,之后乡纪委按程序对唐能林的违纪事实进行了立案查处。
调查过程中发现,唐能林于2011年7月通过支部换届选举当选门楼下村党支部书记。2011年9月,因遭遇暴雨天气,门楼下村2组公路塌方,严重影响群众出行,唐能林将实际情况写成报告向县扶贫办争取到了2万元的公路维修资金。资金到手后,唐能林没有将资金交给村会计入账,也没有与村两委其他干部商量,直接找到工程老板谢某、张某进行塌方清理及路段维修,一人经手付给谢某工程款8400元,并将该笔8400元的工程款虚造成10400元,没有其他任何村干部的签字认可便将虚报的2000元装进了自己腰包。2012年,唐能林再次利用同样的手段,从村组织活动中心维修项目、“一事一议”水池新建项目中虚增发票,占有项目资金。任职三年时间,唐能林先后三次贪污门楼下村项目资金共12846元。
2014年9月,唐能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基层村两委干部要引以为鉴,坚决杜绝项目经费变成私人“提款机”,加强党性锻炼,增强纪律意识;县、乡、村三级要强化账户管理、财务管理、资金支付管理、项目实施管理,加强群众监督,打造全方位、无死角的“紧箍咒”,杜绝项目经费变成私人“提款机”,减少漏洞的发生。(新田县纪委宣传部 黄丽姣)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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