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通报了7起水利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15名“水蛀虫”因套取、截留水利资金等以中饱私囊被查处。(11月7日新华网)
近年来,随着国家综合实力的日益增强,中央投向民生领域的资金越来越多,每年都有大批专项资金用于水库的综合治理、河道疏浚、堤坝的除险加固等工程,每个环节几乎都需要水利系统“深度参与”,这些昔日的“清水衙门”也开始“富得流油”,俨然成为人们眼中的“唐僧肉”。由于资金监管粗放,近年来,各地的“水蛀虫”们频频东窗事发。据不完全统计,十八大以来,水利系统中落马的厅局级及其以上官员达10余人,被拍的“苍蝇”更是数不胜数。
兴水利、除水害,事关改善民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水蛀虫”虽小,其危害基却甚于洪水猛兽。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水利资金能否安全有效使用,不仅关系到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且关系到水利改革发展的成败,更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在笔者看来,“水蛀虫”吃掉的不仅仅是水利资金,更是国之水利根基、民之人心向背。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是从严治吏,要坚决纠正“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如何消除水利建设中的人之祸害?笔者认为,首先,要从专项资金入手,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审计,扼杀腐败的滋长空间;其次,要给当权者们的权力“上锁”,防止千里之堤溃于局长、站长;再次,要抓早抓小,织密制度反腐机制,压缩“微腐败”生存空间。(丁凌明)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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