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宁远县仁和镇纪委办公区,三五名纪委委员正忙碌地接访谈话,监控视频、照相机、录音笔等设备应有尽有,墙上“工作职责”“办案程序”等制度琳琅满目……这是该县实行乡镇纪委标准化建设带来的显著成效。
为扎实做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宁远县以配齐配强纪检队伍、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强化工作经费保障等工作为重点,强力推行乡镇纪委标准化建设。该县要求各乡镇落实“五定”要求,即定时间,5月15日前各乡镇纪委标准化建设必须全部完成并验收;定标准,各乡镇至少安排3-6间办公室分别用作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信访室、谈话室等,谈话室必须符合办案安全要求,按标准配备办公桌、电脑、监控视频等设施设备;定资金,乡镇纪委标准化建设资金由县财政专项保障,一二类乡镇按照13万元/年、三类乡镇按照10万元/年的标准由县财政专项安排办案经费;定人员,乡镇纪委按照一套班子来建设,一二类乡镇配备7名纪委委员,三类乡镇配备5名纪委委员;定机制,健全完善接访处访、执纪审查、谈话室管理使用、公开公示等制度机制。同时,乡镇纪委完成标准化建设后,纪委书记和专职纪委委员必须专职专岗,不得分管其他工作,确保乡镇纪委发挥监督职能。
“乡镇纪委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充实了基层纪检监察力量,为乡镇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提供了保障,仅今年1-4月,我县就立案27起,其中18起由乡镇办理,占总数的66.7%。”宁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海平说。(宁远县纪委 刘佳宾 刘飞)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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