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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对公职人员和村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城乡低保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发布时间:2017-05-23 16:43:53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大排查、大诊断、大整改”专项行动部署及省、市城乡低保和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切实将社会救助领域“人情保”、“关系保” 等突出问题整改到位。5月23日,江永县监察局、民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城乡低保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通知要求,本次清理整治活动该县坚持“以自查自纠为主,组织查处为辅”和“主动退出处理从轻,组织查处从严”的原则。凡本县范围内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本人及与其具有法定赡(扶、抚)养关系的近亲属享受了城乡低保的,均应在6月5日前向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申报登记。村(居)委会干部向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申报登记。凡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及与其具有法定赡(扶、抚)养义务关系的近亲属不符合低保条件而享受了城乡低保的,必须在6月20日前向县区民政部门提出书面退保申请。在规定时间内不主动申请退保,事后经查实存在违规情形的,将对该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进行严肃追责。若因遭遇特殊困难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确实符合低保条件的,应当向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说明情况,民政对其审核时,将实行红表备案、100%入户调查、100%信息核对、100%民主评议,并在县、乡政府网站和所在村(居)委会政务公开栏实行单独公示。同时,民政部门将按月向县区监察和组织部门通报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本人及其近亲属享受城乡低保人员情况。(通讯员 江永县纪委 李道恒 何罗生)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