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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三个凡是”截断低保乱象根源

发布时间:2017-05-23 17:35:36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在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全省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大排查、大诊断、大整改”专项行动中,新田县突出抓好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城乡低保情况清理整顿,坚决纠正各级在贯彻实施低保制度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使低保制度回归到“保基本、兜底线”的本位上来,截断当前低保领域各种乱象产生的根源。
  新田县现有城乡低保对象3.6万人,涵盖的面很广,涉及的利益主体很多,各种社会关系十分复杂,清理整顿的难度非常大。为此,该县以清理整顿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城乡低保为抓手,带动整个城乡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向广大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县监察局与县民政局联合制定“三个凡是”标准,即:
  凡是本县范围内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含临聘、借调人员)本人及与其具有法定赡(扶、抚)养关系的近亲属享受了城乡低保的,均要向县监察局进行申报登记。村(居)委会干部向乡镇纪委申报登记。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县监察局存档备查,一份由各单位交县民政局。
  凡是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认为本人及与其具有法定赡(扶、抚)养义务关系的近亲属因遭遇特殊困难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确实符合低保条件的,应当填报《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丧失赡(扶、抚)养能力情况说明书》,向县监察局书面说明本人丧失赡(扶、抚)养义务的原因并经审查同意后,由本人将《说明书》与低保申报材料一并交乡镇社会救助申请受理服务窗口,并依法授权民政部门对本人的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信息核对,实行红表备案管理。各乡镇对红表管理的对象必须按要求100%入户调查、100%信息核对,100%民主评议,并在乡镇和所在村(居)委会政务公开栏以及政府网站实行单独公示,县民政局按月或按季向县监察和组织部门通报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本人及其近亲属享受城乡低保人员情况。
  凡是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及与其具有法定赡(扶、抚)养义务关系的近亲属不符合低保条件而享受了城乡低保的,必须向县民政部门提出书面退保申请。在规定时间内不主动申请退保,事后经查实存在违规情形的,将对该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进行严肃追责。(新田民政纪检室 彭明军、朱建新)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