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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紧出国境审批关口 防逃天网无懈可击

发布时间:2017-06-09 17:31:51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看似管的严、管的死,不自由,实际是对腐败分子外逃侥幸心理的有效防范,是对干部的教育和保护。”一名市管干部在我市开展“天网 2017”行动,出台更严格的因私事出国(境)审批制度后,如是感慨。
  为严格干部管理,严防外逃事件,近期,市追逃办、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根据全省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证件专项清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对我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制度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出台了更为严苛的管控措施。
  根据规定,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县区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除因参加子女毕业典礼、子女婚育、探望直系亲属及本人就医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审批出国(境);其他在职副处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公休假期,前后两次出国(境)间隔时间不低于2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导干部及在职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前后两次出国(境)间隔时间不低于1年。
  不仅申请事由把关严,证照集中管理和出国(境)审批程序更是层层过关、不留死角。我市对国家公职人员实施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和组织部门证照集中管理 “全覆盖”。截至6月上旬,全市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国家公职人员21345人,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因私出国(境)证照7281件。市追逃办牵头建立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联合审批制度,即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对申请因私出国(境)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进行预审,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专审,公安部门根据组织人事部门专审意见办理相关手续。2017年上半年,市纪委、市预防腐败局共对46名处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件进行了预审,对2名有问题线索在查的申报人暂缓审批,对1名不符合因私出国(境)条件的申报人不予审批,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把关作用,有效防止了擅离国境、外逃外跑的情况发生。
  正人先正己,正己必从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永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带头执行规定,纪检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非因特殊事项,一律不允许因私出国(境)。
  天网之下、尺寸不松,心存侥幸者将无懈可击。
(永州市纪委李四君、蒋夏冰)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