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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没有“避罪天堂”,只有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发布时间:2017-08-01 17:15:27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腐败官员丁义珍逃往美国,以求躲避法律的制裁,落了个灰溜溜的下场。“7月31日,外逃美国19年的‘百名红通人员’黄红回国投案。这是第43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7年7月31日)可见,“丁义珍”式官员终究会被绳之以法,无论他逃多久、跑多远。
  海外不是“避罪天堂”,不容一丝侥幸心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绳之以法,决不能让其躲进‘避罪天堂’、逍遥法外”。十八大以来,追逃追赃工作已经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中央追逃办频频放出“天网行动”、“天网2016行动”等“大招”,积极统筹反腐败司法、执法、外交、反洗钱等各方力量,整合国内外资源,形成了“全国一盘棋、内外一张网”的反腐败格局,也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可见,任何侥幸把海外当成“避罪天堂”的心理都是幻想,外逃之路只能“越走越窄,越走越绝望”,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有认清形势、放弃幻想、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明智之举,黄红、任标等人就是最好的例证。
  严格做到遵纪守法,处处都是“快乐天堂”。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说:“ 自由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力。”可见,法律之内有自由,自由即是最大的快乐。在我国,公民享有政治权利、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生活权利、公民平等权利、人身自由权利等广泛权利,国家充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而只有遵纪守法,凡事以法律为准绳,增强守法的自觉性,不动“歪念”,不伸“黑手”,我们才能充分享有权利、行使权利,才不至于“一失足成千古恨”,不至于家破人亡、蹲大狱。所以,与其视法规制度为儿戏,我行我素,做违纪违法的“偷渡者”,整天躲躲藏藏,如履薄冰,还不如老老实实做人,规规矩矩做事,严格按照法规制度办事,使自己永远成为一名轻轻松松、快快乐乐的遵纪守法者。
  世上没有什么“避罪天堂”,海外绝不是法外,腐败分子的任何“如意算盘”都终将化为泡影,未来等待他们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努力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社会主义好公民。(道县纪委  周道银)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