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旬,在两轮工作调度会深入研究后,零陵区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分成五个督查组,对全区98个单位开展涉矿等经营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查,率先亮出涉矿整治“第一剑”。
作为对全区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次“体检”,此次督查共有四个亮点:
督查内容清晰明确。此次督查紧紧围绕整治工作第一阶段目标开展,内容主要包括督查各单位是否成立整治工作机构、是否制定实施方案、是否召开动员大会、是否广泛开展宣传,是否全覆盖开展自查自纠等7大项23小项,以列表式排列,勾选式操作,简单易行,指导性和操作性都很强。
督查分工可圈可点。督查分工坚持联系实际,注重纠建并举,将矿产较丰富的珠山镇、石岩头镇等分在主管矿业的区国土局督查组;将潇水两岸水电站较多的凼底、富家桥等乡镇分在主管水利的区水利局督查组,突出专业优势,立足边督边教,在督促整改的同时,对被督查单位专治办如何主动发现线索作出专业指导。
督查方式灵活多样。督查采取现场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干部群众、对照职工花名册电话抽查等方式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干部群众知晓率进行“动真格”的检验,充分彰显区委铁腕整治的坚强决心。
督查结果可考可评。督查采取“百分制”,对19个小项的内容按权重赋与一定的分值,督查组以“阅卷”的方式,按照“一单位一表”的原则,对各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有效避免了督查结果模棱两可、不分伯仲的现象,切实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同时为后期下发督查通报和对全区整治工作成绩进行排位提供了有力依据。
督查结束后,零陵区专治办将根据督查结果,对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排位,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滞后、被动应付的单位真严真厉真问责,促使全区各单位以高度的整治责任感,切实将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零陵区纪委 熊小芳)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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