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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的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17-09-30 17:57:49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从2017年3月20日起,对我局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专门巡察。5月26日,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聚焦巡察反馈问题,狠抓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对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党组领导作用发挥比较差,在把方向、定政策、抓大事、管干部上强化领导不够,综合协调服务各方面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履行政治职责不硬的问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丰富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方式和内容,增加了学习次数,落实了党组书记及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从3月份以来,已开展了四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通过经常性地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党组班子成员的“四种意识”和广大党员党性修养意识。
  2、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好。没有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认识上有偏差,执行规矩不严,有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党组成员缺乏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的问题。
  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内容,提高新形势下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把贯彻民主集中制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上已作出表态,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平等议事、集体决策,在重要问题需要作出决定时,党组必须负起责任,发挥核心作用,同时要营造班子内平等讨论的环境,在决策时善于广纳群言,形成正确的决策。重新修订了局党组工作基本规则和局务会议制度,并认真组织学习和严格执行。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人人发言、事事表态,严禁个别酝酿代替集体讨论、会上通报代替民主决策,同时要加强民主监督。
  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意识、大局意识,做到有意见会上提、当面提,自觉维护党组的凝聚力,带头执行班子的集体决定,对不执行或擅自改变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或未经集体研究擅自作出重大决定的,给工作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把增强“四种意识”作为今年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之一。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3、履行党建责任制不实。对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有“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没有把党建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即使抓党建工作也是被动应付、主动性欠缺的问题。
  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坚持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主力抓。 
  局党组专门研究并建议及时进行机关党委和支部换届,经报请市直工委同意,5月份我局先后组织召开了各支部大会和机关党员代表大会,经过选举,产生了新的机关各支部委员和新的机关党委委员,确保了局机关党的组织健全,党的工作有专人抓。同时把党建工作延伸到具体的业务工作中去,把提高党组织战斗力与具体业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交融,相互支持,相互促进,互为补充,从根本上解决“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问题。
  4、党建基础工作不牢。存在机关党建弱化、党建基础薄弱等现象;“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浮于表面,存在记录不全、环节缺失的情况的问题。
  局党组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每月听取机关党委关于党务工作汇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工作是本职、抓不好党建工作是失职、不抓党建工作是渎职”的思想,从经费保障、时间安排和人员选拔等方面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职责。
组织机关党务工作者专题重温了基层组织条例,提高认识。机关党委深入开展了“创建规范化活力党支部”活动和主题党日活动,扎实开展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好机关党建工作责任。
  机关党委建立和实行基层支部每季度一次的专项报告制度、定期对基层支部抽查和检查“三会一课”记录制度、实行每半年一次对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检查的工作制度。
  5、选拔任用干部不规范。选人用人方面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与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在选拔任用的程序上也不规范,随意性大的问题。
  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结合2014年9月以来开展的“三超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超职数、超规格、超范围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加以整改。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立即抓好整改。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严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6、“两个责任”落实比较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力,对于党员干部的行为监督、教育不足的问题。
  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中共永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及《永州市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等条规,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进一步修改完善了《2017年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党组班子成员的认识,起好带头作用,努力做到思路更清,责任更明,监督更强,追责更严。
  7、“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不扎实。局党组在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时力度不够,市级上报问题为零。有公司反映县区的个别药店每年都要向县区监管部门缴纳2000-3000元不等的抽检处罚费用,还有一个重复处罚的嫌疑案件的问题。
  4月份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对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和部署,7月初在全市系统上半年工作形势分析会上进行了分析和点评。一方面强调履行好一岗双责、落实主体责任,另一方面要求纪检监察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追责。
  市局纪检组协同稽查支队组织深入相关企业和县区局核查情况,目前尚未发现今年各县区局向药店收缴2000-3000元不等的抽检处罚费用。针对该问题,在7月12日召开的全市系统2017年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形势分析会上,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和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均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并自查自纠,坚决杜绝在系统内乱收费、乱处罚,规范完善县区局抽检工作。
  针对一个重复处罚的嫌疑案件,局纪检组与市局稽查支队调取处罚相关文书进行核实:基本情况不属于重复处罚或一事二罚,为此,我局稽查支队与相关企业进行了沟通,取得了对方的正确认识和理解。同时,我局为使行政执法更加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充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6月重新修订了《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规定》。
  8、“四风”问题治理禁而不止。局党组在“四风”问题整治上,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的问题。
  严格压实“两个责任”,每季度局党组专题听取纪检组关于作风建设的情况汇报,加强作风督查常态化;强化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强化管业务必须管行风、管业务必须管好人的思想和作风。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进行追责;5月份以来先后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公车管理》《考勤值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学习制度》《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等10多项制度及规范,并装订成册,组织学习执行,着眼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较好的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
  9、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涉嫌违规发放各类补助和奖金的问题。
  已立即停止发放没有政策明文规定的有关补助和奖金。对没有政策明文规定设立发放的2015年创先争优资金,正想办法追缴财政。现有的津补贴发放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等相关文件规定,做到发放项目有据可依。规划财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食品药品检验所等相关单位和成员已按规定和要求取消了没有明文规定的有关补助和奖金。同时强化财务规范运行,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做好思想政治和政策法规教育工作,保持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离市委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局党组将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时刻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坚持不懈深化巡察整改工作,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来提升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能力。
  (一)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市局党组和党员干部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以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局党组发挥领导核心和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党员干部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正确大局观,自觉地站在党和国家大局想问题、看问题,自觉地服从和维护大局。要把学习教育与本系统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到监管工作中去,提升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践性。
  (二)坚决落实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抓常、抓细、抓长,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全面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让人民满意。要加强整改工作督查督办,建立常态化机制。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检查核查,对尚未完成、涉及时间较长、需要逐步解决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未按时完成的,局党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党组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本科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驻局纪检组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紧紧围绕“六项纪律”,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毫不松懈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对市委巡察组交办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好干部的标准,形成选拔任用好干部的正确导向和有效机制。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加大交流轮岗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六)坚决担负起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政治责任。努力把巡察的成果体现好、运用好、拓展好。坚持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敢于担当,改革创新,强化监管,堵塞漏洞,认真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努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食品药品监管新形象,不断开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8321792;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长丰工业园湘江西路与八一路交汇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箱:1151193496@qq.com。
 
中共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7年9月15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