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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运用“第一种形态” 处理130人

发布时间:2018-05-17 08:58:17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感谢纪委监委领导对我及时提醒,我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自己的工作深刻反思和认真检讨,加强对单位内部管理,按照巡察组的要求认真整改到位。”5月15日,因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江永县纪委、县监委对县农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这是江永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第一种形态”,持续推动“治病救人”制度化、常态化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江永县纪委、县监委坚持抓早抓小,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筑牢预防腐败的第一道防线。为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的轻微性、苗头性、倾向性违纪问题,防止“一念之差”走向歧途,江永转变监督执纪方式,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党内谈话作用,通过谈心谈话、提醒谈话、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善意提醒,对党员干部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防止党员干部由轻微违纪发展到严重违纪甚至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把握重点,把问题谈到“点”上,戳到“痛”处。引导责任对象对照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检查自己的错误。做到问题没有说清不放过、对错误认识不到位不放过、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没有找准不放过,使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党员干部反思问题见血见肉,真正受到党纪教育。

  据悉,今年来,该县共开展谈心谈话、函询、约谈或提醒教育等42人次,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组织轻处理78人次,其中科级以上干部52人次,15名科局“一把手”被县委、县纪委主要负责人约谈。该县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实现监督提醒常态化,帮助干部及早改正,防止小错变大错,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江永县纪委、县监委  周文)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