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4日,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原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简纯林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年来,从全国查处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看,绝大多数都牵涉到了“金钱”,最有“名气”当属曾经数坏四台点钞机的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贪腐案;有的党员干部朋友圈很乱,把别人称呼自己“老板”“老大”当荣誉,扩大势力范围;有的甚至公然对抗组织等等,走上了人生歪路。作为党的干部,我们应谨记“有为才有位”“有畏才有慎”“有德才有行”,方能走得更远。
“有为才有位”。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深刻阐述了党员干部要定好自己的位置,心无旁骛。群众利益无小事,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我们都要敢于担当的把群众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去完成好。“为官避事生平耻”,党员干部不能当太平官,做老好人,要敢于迎难而上,要有“愚公移山”的气魄,在改革浪潮中有番为民的作为,为党的忠诚。
“有畏才有慎”。“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可知也”,党员干部要把自己置身于群众之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常怀为民之情,更要常有畏民之心,把群众当老师的同时,我们也要敢于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照镜子,正衣冠”,慎独、慎微、慎畏,守住廉洁底线,时刻想起群众的“眼睛”,心中的天平,“风清气正”干实事,“两袖清风”为民情。
“有德才有行”。“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党员干部是国家繁荣昌盛的重要骨干力量,先驱领路人,其道德操守和品德修养关系到国家事业兴衰。“努力以道德的力量去赢得人心,赢得事业成就”,这是对新时代党员干部思想上的洗礼,行为上的鞭笞。同时,道德品行也是当前考察干部的一项重要指标。作为党员干部,务必要洁身自好,筑牢廉洁底线,才能得到象征民心的“万民伞”。
职务越高,权利越大,风险越大,党员干部始终要坚守纪律底线,约束自己严之又严,报答组织培养,为人民造福,切莫利益薰心,走了人生歪路,误国误党误人民,贪腐之蝇必将受到反腐利剑的严惩。
(新田县三井镇纪委 王承贵 刘锋)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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