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举报电话:12388

中共零陵区委关于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6-28 16:55:13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17年11月 6日至12月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区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2018年2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零陵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

  一是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委高度重视,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立即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区委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下设整改办公室,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区委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安排整改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对零陵区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零办发电[2018]17号),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是以上带下、联动整改。采取“领导牵头、部门指导、单位落实”的形式,对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以上带下联动整改。由涉及问题单位的区级领导牵头,迅速督导责任单位按要求抓好落实。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等单位站在讲政治高度,挖掘问题根源,拿出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出台相关文件,开展各类整治活动,全面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扛牢主体责任,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明确做到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是加强督查、严格追责。2018年3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区委巡察办牵头组织区委督查室、区作风办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两次督查督办,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每周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进度,针对个别单位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进缓慢、敷衍应付、弄虚作假,严格责任追究。区委巡察办共发通报2次,通报批评5家整改不力单位。

  四是建章立制,坚持长效。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我区及时完善了涉及扶贫、作风纪律、财务等各类规章制度15项,规范业务工作程序3项,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6次,取得实际成效。整改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及时通过内网向各责任单位通报,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不足之处,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区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落实

  1、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零委发〔2018〕2号),规定区委常委班子实行“一岗双责”,对联系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督促指导基层党建工作。

  二是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零组发〔2018〕2号)进一步规范了民主生活会,明确民主生活会流程、资料要求,并要求在会后10日内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备案,区委组织部严格把关,对资料不符合要求坚决予以退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明确联系各单位民主生活会的责任人,加强对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

  四是对2名在党的领导方面履职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3名党组织负责人被通报批评。

  2、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委组织部研究出台《关于在全区推行“支部为主、党员先行”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零组发〔2018〕7号)采取“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的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

  二是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所属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学习党员发展流程、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内民主议事程序,召集、组织、主持党的各种会议的程序和方法等,掌握基层党组织实现党的领导必须遵循的原则,使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有序、有效。

  三是各级党委(党组)采取不定期督查的方式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按相关制度进行追责。

  四是依规对26名未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了处理。

  3、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纪委、区委巡察办、区作风办,印发了《零陵区“纠‘四风’、强作风”专项督查巡察活动实施方案》、《零陵区“纠‘四风’、强作风”专项督查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扎实开展“纠‘四风’、强作风”专项督查巡察活动,坚持半月一调度、一月一总结,推动全区作风建设总体持续向好。

  二是区委加强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的督促和检查,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区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等政策法规。

  四是严肃问责。对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履职不力的1名党组织负责人撤销党内职务,6名党组织负责人通报批评。

  三、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一)执行走样方面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清理整治易地搬迁、危房改造加层超面积问题。一是加强政策业务培训。各单位组织扶贫工作队员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学习,明确政策要求,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二是清理整改。区委组织区发改委、区扶贫办、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对全区2017年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户进行全面核查,对不符合政策的一律追回危房改造资金。三是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3人诫勉谈话处理。

  2、整治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有偏差的问题。一是区教育局成立调查小组,对个别学校建档立卡学生识别不准确的问题进行调查,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学校校长进行约谈。二是加强扶贫政策的学习培训。区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加强教育扶贫政策学习,严格按政策要求执行到位。三是整改到位。组织学杂费退费工作,对226名“四类学生”应免除学杂费资金全部退回。

  3、严查扶贫户识别不准的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区扶贫办组织全区扶贫干部政策业务集中轮训,举办脱贫攻坚政策专题培训班,分期分批对区级领导、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分管领导、驻村工作队长及队员、驻村干部、乡镇扶贫专干、行政村支部书记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扶贫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能力。二是深入开展核查,做到精准识别。围绕提高脱贫质量,扎实开展精准识贫专项整治,认真对照标准,全面排查修正贫困户识别、退出、审批等各个环节资料,做到“应进尽进、应清尽清”。

  4、扶贫领域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学习。要求各乡镇街道、各区直单位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政策法规学习,增强纪律意识,加强党性教育和群众观念教育,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二是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2人立案调查,其中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正在执纪审查中。

  5、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扶贫办出台了《零陵区2018-2020年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零陵区扶贫基础工作信息精准“四个一致”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

  二是加强小额扶贫信贷管理。由区农建投加强对小额扶贫信贷实行风险监测管理,及时收回贷款资金。

  三是落实扶贫领域的监督责任。健全完善贫困村村级财务公示公开制度,实行阳光运行,制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加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从严从快查处。截至2018年4月12日,反馈意见的35件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立案11件(结案8件,正在纪律审查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诫勉谈话6人,免职1人。

  6、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以及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依法依规用好扶贫资金。坚持资金安排公开制度,扶贫资金分配向社会公开并通知到村和驻村工作队。完善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制度,资金使用必须经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村理财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并报联村区级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坚持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每年4月前必须完成上一年度扶贫资金的结算和公示。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制度,由区财政局、区扶贫办不定期检查指导。开展专项审计,由区审计局在每年6月前完成上一年度的资金审计工作。三是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建立资金项目管理台账,及时向社会公开。对扶贫重点项目进行督查。坚决堵塞漏洞,严防围标串标等问题发生。

  7、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扶贫办出台《零陵区2018-2020年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制定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压实扶贫工作队责任。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区纪委、区扶贫办组织开展多次扶贫工作作风专项督查,解决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三是整治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的突出问题。压实整改责任,整改突出的典型问题。3个乡镇扶贫资金“趴账”问题,已按政策要求落实;10个集中安置点已全部建好验收入住;石岩头镇中学、接履桥中学贫困寄宿生2017年度生活补助全部打卡到位;区老干局对工作不力的驻村工作队员调整到位。

  8、违反群众工作纪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纪委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村务监督月例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零纪[2018]1号文件),在全区各村(社区)实行村务监督月例会制度,村级财务实行月算账月公开。二是加强资金管理,由乡镇财政所严格履行村账代管职责,坚持每月定期召开村务监督月例会,强化对村级资金、惠民资金和惠民涉农项目资金的监管。三是严格收入支出审查。由乡镇财政所规范村级收入、支出票证的审批程序,村务监督月例会通过后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严肃执纪问责。对于违反群众纪律人员严肃处理,给予留党察看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

  市委第四巡察组共向区委反馈的9大类、57个具体问题,57个问题已整改完毕或长期坚持,巡察整改期间共处理违规违纪人员15人(其中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6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人给予留党察看处分,5人立案正在审查中),组织处理30人,处置不合格党员26名。

  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全区工作再上新台阶

  1、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区委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切实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全区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2、强化执纪问责,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区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全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全力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反腐败斗争态势,努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3、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对巡察整改事项,持续巩固深化,及时组织“回头看”。对于继续推进的巡察整改任务,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措施,抓紧完成整改任务。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注重治本、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为建设创新开放新高地、品质活力新零陵作出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46-6660170

  电子邮箱:yzllqwxcb@163.com

  中共零陵区委

  2018年6月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