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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中共零陵区委关于护航脱贫攻坚交叉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4-30 11:45:38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唐雅楠阅读更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2日至8月12日,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对零陵区进行了护航脱贫攻坚交叉专项巡察,2019年10月24日,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向零陵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

  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对零陵区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零陵区委高度重视,决心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问题整改“攻坚战”,以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和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零陵区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区委书记唐烨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3次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整改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为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有序进行,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为副组长,区委副书记任执行副组长,相关区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统筹协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综合反馈。

  (二)抓实责任分解。区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零陵区关于落实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护航脱贫攻坚交叉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建好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要求各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单位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区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采取“一周一调度,半月一报告,一月一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区委整改办下发交办函52件,督办函10件,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坚决追责问责。

  二、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落实

  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向零陵区反馈了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实施、巡视巡察整改三个方面41个具体问题。到目前为止,反馈的41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巡察整改期间,共追缴违规资金33.6万元,其中上缴财政33.25万元、退还群众3500元。共问责90人,其中立案审查开除党籍1人、行政记过1人、党内警告6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诫勉谈话12人、约谈14人、提醒谈话2人、通报批评49人。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扶贫资金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具体问题:2019年中央安排扶贫资金用于大庆坪乡楚粤亭村项目建设,部分项目还未完工。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原因。大庆坪乡党委组织专门工作组对楚粤亭村未完工的项目,细查原因、掌握实情。二是迅速整改落实。加强对未完工项目的督办力度,安排专门人员现场督促项目建设。目前,所有未完工项目均以竣工并通过验收。三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全区所有扶贫项目建设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没有按期完工的项目,立即督办整改,限期保质保量竣工验收。

  2.具体问题:2017年4月珠山镇大力湾村使用扶贫资金入股某纯净水厂,分红没有完全到位。梳子铺乡联塘村投入资金入股光伏电站,两年结算电费收益低。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调查核实。经核实,该纯净水厂因效益不佳,违背合同约定,不能按时分红;梳子铺乡联塘村光伏电站2017年12月开始施工建设,2018年9月完工并开始发电,截止2019年9月底,实际只产生一年电费收入。二是迅速抓好整改落实。2019年12月,大力湾村与某纯净水厂协商终止合同,该厂一次性退还大力湾村入股资金,现已到位。三是从严执纪问责。由于梳子铺乡联塘村村支两委对光伏电站建设重视不够,导致建设进度缓慢,发电效益不高,梳子铺乡党委已给予联塘村村干部诫勉谈话处分。四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全区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管理,以提高发电量,增加收益,促进村集体经济收入稳步增长。

  3.具体问题:2016年邮亭圩镇岿山村使用扶贫资金购买桂花、银杏等树发展产业,因管理不善,部分树苗被烧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调查核实。经核实,邮亭圩镇岿山村2016年种植的桂花、银杏等树,2017年被烧毁一部分。2018年4月,零陵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时已发现此问题并交办邮亭圩镇党委限期整改,邮亭圩镇党委责令岿山村对烧毁的产业基地补种了柑橘树苗。二是从严执纪问责。邮亭圩镇党委对岿山村村支两委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岿山村驻村干部唐某某进行了约谈。三是进一步加强村级产业项目管理,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具体问题:2017年水口山镇石凡村投入村集体资金新建养鸡场,造成亏损,养鸡场已停止经营。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整改落实。2019年11月,石凡村村支两委已将养鸡场重新整修并发包,鸡场已恢复经营。二是加强产业培训指导。由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全区产业扶贫项目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和贫困户稳定增收。三是从严执纪问责。水口山镇党委给予石凡村村支两委干部全镇通报批评处理,并扣发误工补贴共计1000元。

  5.具体问题:梳子铺乡鹿鸣塘村2017年借用敬老院建设资金发展萝卜种植产业,造成亏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调查核实。经核实,2017年,梳子铺乡鹿鸣塘村借用本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资金发展种植萝卜产业,造成亏损。二是从严执纪问责。梳子铺乡党委已对鹿鸣塘村村支两委干部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归还本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资金。2019年12月,该资金已归还到位。三是加强产业培训指导。由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全区产业扶贫项目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和贫困户稳定增收。

  6.具体问题:富家桥镇何仙姑村2017年将扶贫资金用于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提质改造。2017年楚粤亭村使用扶贫资金修建水渠,将剩余资金没有申请变更使用批复就入股光伏电站。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调查核实。经核实,因富家桥镇财政所会计工作疏忽,误将村级活动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纳入了专项扶贫资金账目,镇财政所现已进行了修正。2017年,大庆坪乡楚粤亭村修建水渠剩余的扶贫资金,并没有入股光伏电站,而是用于了楚粤亭村修建通组公路和水库维修等基础设施建设,入股光伏电站的资金是区财政另外拨付的资金。二是从严执纪问责。富家桥镇财政所会计因工作疏忽,导致资金账目分类不准,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并已及时更正,该镇党委给予镇财政所会计全镇通报批评处理。

  7.具体问题:2017年永州市某公司从区扶贫公司获得贷款,2018年只支付了2017年利息,2019年没有按约定支付2018年利息。

  整改情况:一是排查原因。因永州市某公司2019年效益不佳,导致没有按约定支付2018年利息。二是确保贫困户分红利息按时到位。为不损害贫困户利益,区扶贫公司已垫付一年的分红利息付给受益贫困户。三是进行司法追偿。2019年3月,区扶贫公司已向零陵区法院起诉该公司,由区法院处置该公司资产用于偿还区扶贫公司的垫付款。

  8.具体问题:2017年跟温氏集团合作养殖的30个项目贷款,截止2019年7月底,部分项目还款还没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门力量,加大清收力度,现已收回部分借款本金。二是政府代偿,对剩余未偿还的小额贷款,已由零陵区政府全部代偿。三是进行司法追偿和办理产业转贷。对区政府代偿的小额贷款,其中有7户生猪养殖企业(合作社)已向零陵区法院起诉清收,有9户生猪养殖企业(合作社)的小额贷款正在办理产业转贷相关手续。

  9.具体问题:2016年5月至8月,某公司在永州农村商业银行所辖网点获得“户贷企用”扶贫贷款,因公司经营不善,期满尚未收回贷款。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专门班子,加大清收力度。二是政府代偿。区政府已代偿某公司扶贫小额贷款。三是进行司法追偿。区农商行已向零陵区法院起诉,区法院已查封该公司部分产品挂网拍卖,用于偿还区政府代偿款。

  (二)关于扶贫项目实施方面的问题

  10.具体问题:2018年大庆坪乡楚粤亭村实施的罗汉果种植项目,2019年实施的油茶种植项目和路灯亮化工程,均未入当年的项目库。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整改落实。经督促整改,2020年2月,大庆坪乡政府已将楚粤亭村的罗汉果种植项目和油茶种植项目按规定程序补录入项目库。由于路灯亮化工程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负面清单使用范围内,该项目并没有实施。二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全区所有扶贫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一经发现类似问题,立即整改,并对责任人严肃问责。

  11.具体问题:零陵区各镇村2017、2018年两个年度中,30万元以下的部分项目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存在被村干部揽工建设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查。区财政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全面清查了2017年、2018年实施的30万元以下扶贫项目“四议两公开”情况和村干部揽工建设问题线索,共清理出未经“四议两公开”的扶贫项目122个,被村干部揽工建设6个。二是迅速整改落实。各乡镇街道、村已重新将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的122个扶贫项目,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公开相关事项。三是从严执纪问责。已将村干部揽工建设的6个问题移交零陵区纪委监委处理,由区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追责到位。四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零陵区乡村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五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水平。2019年10月-11月,区财政局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了13期财政支农政策培训,乡镇街道干部、村干部及财务人员共计760人参加了培训。

  12.具体问题:梳子铺乡联塘村干部在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包揽本村保洁项目,顶格领取年度保洁款。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调查核实。经核实,梳子铺乡联塘村保洁项目当时由村支两委商议暂时安排联塘村一名村干部管理,本村清理垃圾屋和清扫马路工资统一打入该名村干部个人账户后,再由该名村干部发放到各保洁员手中。二是从严执纪问责。联塘村村干部间接发放保洁员工资的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梳子铺乡党委已对联塘村村支两委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处理,并责令联塘村村支两委以后将村级保洁员的工资必须直接打入保洁员本人账户。三是在全区范围内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3.具体问题:2017年7月菱角塘镇炭木桥村使用扶贫资金修建、硬化通组公路,将项目分拆多个标段承包他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调查核实。经核实,菱角塘镇炭木桥村修建、硬化通组公路支付工程建设款中,只有少部分是扶贫资金,大部分是其他资金。二是从严执纪问责。炭木桥村村委会将通组公路拆分为多个标段承包给施工方,属于项目实施不规范,菱角塘镇党委已给予该村村干部诫勉谈话处分。三是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了《投资3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选定施工单位的规定》,并举一反三,对全区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严格按项目建设相关规定进行审批,确保招投标程序公开、公平、透明。对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问责。

  14.具体问题:2017年9月大庆坪村和区公路局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直接和包工头签订了公路施工合同。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调查核实。经核实,与包工头签订修建公路施工合同的不是大庆坪乡大庆坪村,而是大庆坪乡毛坪里村。毛坪里村通村公路建设采取了邀请招标的方式实施,未严格按公开招投标程序实施。二是从严执纪问责。大庆坪乡党委给予负责该项目的乡分管领导和毛坪里村2名村干部诫勉谈话处分,扣罚毛坪里村年度考核分值并全乡通报批评。

  15.具体问题:珠山镇马家村2017年8月修建通组公路不仅不招标,2018年区公路局和包工头还私刻合同施工方印章,伪造假合同,连法人代表都被张冠李戴。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调查核实。经核实,珠山镇马家村2017年8月修建通组公路是经过招投标的,2017年8月9日上午在珠山镇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招投标会议,当时参加招标会议人员有珠山镇政府工作人员、马家村村干部、区交通局工作人员、区公路局工作人员和招标单位代表,最后该项目由永州市某建筑公司中标,程序符合规定,中标结果有效。永州市某建筑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张某,包工头是该公司的委托代表,代表该公司参加招投标会议,中标后包工头与马家村签订了修建公路合同,并在合同的法人代表处签了名,并非张冠李戴,也没有伪造假合同。修建公路的合同上盖的印章是该公司的工作人员错用行政印章代替合同印章盖了章,没有私刻印章。二是在全区范围内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招投标程序,确保招投标程序公开、公平、透明。

  16.具体问题:2018年区移民局投入资金实施石岩头镇石坝仔村移民避险项目被肢解成多个单个项目,指定施工人员施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调查核实。经核实,石岩头镇石坝仔村避险解困移民共计60户214人,给每户移民按标准发放避险解困补助后,结余部分资金。因我区移民避险解困是全国试点县区,各地模式不一,原区移民局请示原省、市移民局同意,对结余资金进行了重新立项,分成多个项目统一进行了邀请招标,未严格按照公开招投标程序实施。由于招标程序不规范,区水利局党组已对直接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完善相关制度。为高效规范使用好移民资金,区水利局出台了《关于2019年度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移民项目资金规范管理。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区水利局统一组织本局干部、职工学习省、市巡视巡察条例、工程项目招投标等相关法规知识,增强干部、职工业务能力。

  17.具体问题:珠山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大额项目指定施工队实施。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调查核实。经核实,珠山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属于购买开发商建设房屋用于安置易地扶贫搬迁户的性质,且购买安置方案经区政府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建设方面是开发商负责,并没有指定施工队实施,二是自查自纠。认真排查全区范围内所有易地扶贫搬项目招标和施工中存在问题,一经发现,严肃问责。

  18.具体问题:石山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存在屋顶漏水和部分墙体开裂等质量问题,还发生财物被盗现象的治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整改落实。区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已要求石山脚街道安排施工人员对屋顶漏水的安置房屋全部重新进行了防渗处理和翻新,对该安置点房屋墙体开裂等质量问题也已安排施工人员进行维护修缮,质量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加强治安管理。区公安分局安排石山脚街道派出所进一步加强了石山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治安管理,完善了值班巡逻制度,加强了电子技术设备的安装,安排了相关工作人员密切注意该集中安置点财物被盗线索的追踪。三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认真排查全区范围内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房屋质量问题和安置点治安问题,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住得安心、舒心。

  19.具体问题:部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入住率不到85%。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区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已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对暂未入住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做好政策宣传解释。二是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对4个入住率低的集中安置小区,引进扶贫车间4个,提供就业岗位200余个,安置贫困人口58人就业。目前,除菱角塘镇1户自愿放弃集中安置、1户因家庭条件较好被清退,其他集中安置小区易地扶贫搬迁户已全部入住。菱角塘镇政府已将空置的两套安置房移交给区扶贫公司管理。

  20.具体问题:部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不仅存在屋顶漏水的质量问题,还存在没有活动场所、公厕、医务室等配套基础设施。

  整改情况:一是维护修缮房屋质量问题。区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已牵头组织相关乡镇街道安排施工人员对所有屋顶漏水的住房进行了维护修缮,并安排专门力量现场督促整改,屋顶漏水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全区所有集中安置小区在项目选址时,已充分考虑周边入学、就医等后续问题,所有项目选址均在距离卫生院、学校等不足500米的地段。2019年11月中旬,对全区所有集中安置小区均布置了生活广场并安装了体育健身器材,满足了易地搬迁户的健身和文体活动开展的需要。三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全区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房屋质量问题,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21.具体问题:富家桥镇何仙姑村1户贫困户危房改造超层加面积,违规发放危改补助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追缴违规资金。富家桥镇党委已责令何仙姑村支两委追缴该贫困户领取的危改补助资金,现已全部追缴到位。二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全区所有已行危房改造的贫困户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类似问题,立即整改;对已申报危房改造暂没动工的贫困户加强监管,严格按照危房改造相关要求进行改造。

  22.具体问题:珠山镇大冲村2户贫困户危房改造超层加面积,违规发放危改补助资金;珠山镇大力湾村1户贫困户,房屋为二层砖混结构不符合危改条件,套取危改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调查核实。经核实,珠山镇大冲村2户贫困户危房改造超层加面积属实;大力湾村的1户贫困户因家庭非常困难,住房为20多年前所建,虽为砖混结构,但因年久失修,非常破旧,且二楼楼顶渗漏严重。经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现场鉴定,符合危改条件。因此,补助该户贫困户危改资金用于房屋维修加固。二是追缴违规资金。珠山镇党委已责令大冲村村支两委收回该2户贫困户领取的危改补助资金,目前已全部追缴到位。三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全区所有已行危房改造的贫困户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类似问题,立即整改;对已申报危房改造暂没动工的贫困户加强监管,严格按照危房改造相关要求进行改造。

  23.具体问题:黄田铺镇鱼塘村1户贫困户危房改造超层加面积,3户贫困户2017年在屋面搭建铁棚,违规发放危改补助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追缴违规补助资金。黄田铺镇党委已责令鱼塘村村支两委干部追缴该4户贫困户领取的危改补助资金,现已全部追缴到位。二是从严执纪问责。黄田铺镇党委给予鱼塘村村村支两委干部诫勉谈话处分。三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全区所有已行危房改造的贫困户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类似问题,立即整改;对已申报危房改造暂没动工的贫困户加强监管,严格按照危房改造相关要求进行改造。

  24.具体问题:梳子铺乡鹿鸣塘村1户赤贫户2016年建20平方米杂房,违规发放危改补助资金;鹿鸣塘村1户五保户于2017年以维修为新建,违规多领取危改补助资金;斑竹塘村1户贫困户危房改造超层加面积,违规发放危改补助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调查核实。经核实,鹿鸣塘村的1户赤贫户属于重点帮扶对象。根据《零陵区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零政办函〔2016〕51号)规定,重点帮扶对象补助资金标准为2万元/户,故按政策发放给该赤贫户2万元危改补助资金,用于危房改造和新建20平方米的杂房,不属于违规发放。二是追缴违规补助资金。梳子铺乡党委已责令鹿鸣塘村村支两委追缴该五保户多领取的危改补助资金,责令斑竹塘村村支两委追缴该贫困户违规领取的危改补助资金,目前资金现已全部追缴到位。三是从严执纪问责。梳子铺乡党委已对鹿鸣塘村、斑竹塘村村支两委干部进行约谈并全乡通报批评。四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全区所有已行危房改造的贫困户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类似问题,立即整改;对已申报危房改造暂没动工的贫困户加强监管,严格按照危房改造相关要求进行改造。

  25.具体问题:菱角塘镇文雷村1户贫困户于2017年危房改造新建,2019年还没安装门,没入住;1户贫困户危房改造违规扩建加层,发放危改补助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问题调查核实。经核实,菱角塘镇文雷村的1户贫困户长期在外务工,故门窗没有安装。菱角塘镇党委已督促该户贫困户2020年春节回家安装好了门窗和水电,现已搬迁入住;二是追缴违规资金。菱角塘镇党委已责令文雷村村支两委追缴另1户贫困户违规领取的危改资金,因该户贫困户家庭非常困难,限期分三年缴清。三是从严执纪问责。菱角塘镇党委对文雷村村干部进行约谈处理。四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全区所有已行危房改造的贫困户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类似问题,立即整改;对已申报危房改造暂没动工的贫困户加强监管,严格按照危房改造相关要求进行改造。

  26.具体问题:水口山镇中楚村1户贫困户和李子桥村1户贫困户危房改造违规扩建加层,违规发放危改补助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追缴违规补助资金。水口山镇党委已要求中楚村、李子桥村两户贫困户退还已领取的危改补助资金,因该两户贫困户目前家庭非常困难,限期分三年退还。目前该两户贫困户已按照分期要求退还部分危改补助资金。二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全区所有已行危房改造的贫困户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类似问题,立即整改;对已申报危房改造暂没动工的贫困户加强监管,严格按照危房改造相关要求进行改造。

  27.具体问题:接履桥街道办事处炮响村1户贫困户,实际贫困人口3人,2016年12月将其母亲纳入国扶系统,享受了4人的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款。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调查核实。经核实,接履桥街道炮响村这户贫困户户籍人口是4人(其母亲2011年6月已迁入该户),2014年贫困户建档立卡时,因村干部对扶贫政策把握不准,只纳入3人,漏纳了其母亲1人。按照贫困户动态管理“应纳尽纳”的要求,2016年12月对其母亲进行了人口补录,2018年续拨了1人易地扶贫搬迁款给该户贫困户。因此该户享受了4人的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款。二是从严执纪问责。由于炮响村村干部工作失职,导致2014年漏纳该贫困户母亲1人,接履桥街道党工委给予炮响村负责此事的1名村干部通报批评处理。三是加强扶贫业务培训指导,提升全区所有扶贫干部业务水平,做到贫困户基础信息精准,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28.具体问题:2018年省里明文规定易地扶贫搬迁不得分散安置,区住建局对石岩头镇滩头村1户贫困户和邓家村1户贫困户、邮亭圩镇大木源村2户贫困户、水口山镇羊角井村1户贫困户违规进行了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调查核实。经核实,《湖南省关于易地搬迁有关问题整改的若干意见》是2018年5月24日印发,石岩头镇滩头村和邓家村、邮亭圩镇大木源村、水口山镇羊角井村共5户贫困户申报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和建设时间均在此前,并未违反相关规定。二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全区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户是否存在类似问题,经排查,暂未发现类似问题。

  29.具体问题:珠山镇大力湾村2017年8月在某水厂公司种植桂花树,报账发票上无明细附件材料,涉嫌利益输送或套取资金;梳子铺乡联塘村开支500元用于扶贫迎检,涉嫌扶贫资金被套取。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调查核实。经核实,某水厂公司位于大力湾村村道附近,2017年8月,珠山镇大力湾村在某水厂公司外面(即大力湾村村道两旁)种植了桂花树,报账时领条上已注明了是种植桂花树资金及明细。二是加强财务业务培训。珠山镇政府已加强对全镇村级财务业务培训和管理,同时加强对报账材料的把关、监管。三是追缴违规使用资金,问责相关责任人。梳子铺乡党委已追缴联塘村500元资金至乡财政所,并约谈联塘村村支两委干部且在全乡通报批评。

  30.具体问题:梳子铺乡鹿鸣塘村主任2018年以村委会名义与徐某某签订虚假合同,涉嫌套取扶贫资金。

  整改情况:经核实,该资金不是扶贫资金,是区国土资源局下拨的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用于梳子铺乡鹿鸣塘村山体滑坡护坡项目。2016年11月,鹿鸣塘村与承建商签订施工合同,后因天气原因和村支两委换届选举,该项目一直未施工,直至2018年上半年才恢复施工,2018年8月,该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2018年12月,区国土资源局拨付地质灾害治理资金到位。因此并没有签订虚假合同,套取项目资金。

  (三)关于巡视巡察方面的问题

  31.具体问题:接履桥街道炮响村1名村干部违反群众纪律一案,调查不深入,定性结案草率。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调查核实。2019年11月,零陵区纪委监委组织接履桥街道党工委再次对炮响村该名村干部违纪案进行了调查,通过进村入户询问了解和翻阅2016年违纪案卷,发现2016年9月区纪委成立审理小组对该案进行了认真审理,审理小组集体审议认为,该名村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采取虚报的手段骗取国家扶贫资金,构成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建议给予该名村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11月,接履桥街道党工委落实了区纪委的审理意见,给予该名村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了违纪款。因此炮响村该名村干部违纪案是经过深入调查的,并没有草率结案。二是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加强全区基层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管理基层干部作风纪律,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2.具体问题:区水利局安全饮水工程收取自筹资金标准不一,存在多人收费,且无票据,无统计,无入库。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调查核实。经核实,安全饮水工程收取自筹资金标准不一的问题涉及到两个村。接履桥街道炮响村因饮水工程自筹资金数额在新标准出台前已确定,按新标准收费,群众抵触情绪大,故按老标准收取,自筹资金收取是由各组组长收取完后交给村干部。大庆坪乡楚粤亭村自筹资金村民筹集一部分,另一部分由帮扶后盾单位筹集,自筹资金收取是由1名村干部收取。二是迅速整改落实。对村、组干部收取自筹资未开票据、未统计、未入库的行为提出严肃批评,区水利局要求涉及此问题的两个乡镇街道财政所已到各村清理自筹资金账目,补开票据。对已收取的自筹资金数额在各村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三是规范自筹资金管理。区水利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村以后收取自筹资金一律先上交乡镇街道财政所,按规定程序审批拨付。

  33.具体问题:接履桥街道炮响村2018年实施电力排灌项目未完工。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整改落实。接履桥街道炮响村唐家组电排还存在电排用电线路没接入机房、进水口没有衬砌等问题,区水利局2019年6月已要求施工方对问题进行整改,2019年8月底,该项目整改工作全部完成。2019年10月,区水利局再次安排技术人员对该工程项目进行了复检,发现电排机房和电力设施均正常。二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全区所有扶贫项目建设进度,掌握实情,一经发现没有按时完工的项目,立即督办整改,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限期完工。

  34.具体问题:2016年黄田铺镇鱼塘村2名村干部用虚假合同套取扶贫资金,设立账外开支。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问题调查核实。经核实,黄田铺镇鱼塘村村支两委用虚假合同套取的扶贫资金用于了发展种植、养殖、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所有资金已全部使用完。二是从严执纪问责。给予黄田铺镇当时责任领导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黄田铺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行政记过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给予鱼塘村村支两委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三是深刻反思,吸取教训。进一步规范全区扶贫资金管理,严格扶贫项目资金审批等工作,严厉打击瞒报、虚报、造假的工程项目,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5.具体问题:大庆坪乡楚粤亭村唐某涉嫌诈骗案的问题,时隔两年尚未结案,涉案款也不知被哪个部门收缴。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调查核实。经核实,大庆坪乡楚粤亭村唐某养殖肉牛诈骗案,大庆坪乡纪委于2017年8月已立案调查,由于唐某不配合乡纪委调查,取证困难,以诈骗罪定性存在争议。2018年6月该案件移交给了大庆坪乡派出所,2019年8月,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将唐某以涉嫌诈骗罪移送给零陵区检察院起诉,区检察院已于2019年10月30日提起公诉。二是收缴唐某涉案款。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已将涉案款收缴到位。三是落实党纪处分。2019年12月,经零陵区纪委监委审理同意,大庆坪乡党委给予唐某开除党籍处分。

  36.具体问题:富家桥镇天神观村原村干部违纪资金上缴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调查核实。经核实,富家桥镇天神观村原村干部陈某于2018年3月已上缴大部分违纪资金至镇财政所,余款直到2019年7月才上缴。二是从严执纪问责。富家桥镇党委已给予天神观村原村干部陈某诫勉谈话处分,给予天神观村原村支书陈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天神观村现任村支书杨某提醒谈话处分。三是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剖析根源,并组织全区村支两委干部加强党纪法规学习,提高反腐倡廉思想认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7.具体问题:珠山镇龙家村某贫困户申请危房改造被村干部索要好处费;菱角塘某五保户危房改造少享受1500元危改补助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问责处理。珠山镇龙家村村干部党员意识淡薄,违规收取某贫困户好处费,违反了廉政纪律,珠山镇党委已责令该村干部将收取的好处费全部退还给贫困户,并给予该村干部党内警告处分。二是菱角塘镇党委在了解该五保户实际情况后,已为其补发危改资金1500元。三是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宗旨意识,净化思想品德,转变工作作风。

  38.具体问题:零陵区扶贫领域作风不实问题还没得到彻底整治。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力度。根据《零陵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对作风不实、履责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形成震慑。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整理汇总行业扶贫部门扶贫政策,制定扶贫政策告知书,发至全区扶贫干部和贫困户手中,提升扶贫政策知晓率。三是加大政策培训力度。组织全区扶贫干部进行脱贫攻坚政策学习培训,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水平,2019年共开展8期脱贫攻坚业务培训。四是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加大督查力度,区委督查室、区扶贫办、区驻村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41个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及非贫困村工作队驻村帮扶工作进行暗访,对驻村帮扶工作不扎实“走通学”现象给予问责。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通过对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反馈问题的全面整改,我区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政治思想上深受洗礼,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目前,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照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继续深化问题整改,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劲动力。下阶段,我们将对已整改完成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并举一反三,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精神,以更深的认识、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攻克最后的贫困堡垒,确保我区2020年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6234808,电子邮箱llqfpb@163.com。

  中共零陵区委

  2020年4月30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唐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