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零陵区纪委监委创新工作机制,推行案件交叉审理,解决了基层纪委办案力量薄弱、案件质量不高、主动性不强、能力不足、制度执行不严“五大难题”,案件质量普遍得到提高,执纪力度明显增强。
划分片区,整合资源,解决基层办案力量薄弱问题。该区按照“就近分片、以案代训、相互交流”的原则将全区16个乡镇(街道)、13个派驻纪检组、8个授权监督纪检组划分为9个交叉审理片区。出台《零陵区纪检监察系统案件交叉审理实施方案》,对全区案件交叉审理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由区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安排交叉审理案件,确定交叉审理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案情指定片区内其他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2至3名组成交叉审理组进行审理。实行交叉审理,整合了基层纪检机关力量,解决了人手不足的难题。
查审分开,排除干扰,解决查案质量不高问题。基于全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少,工作人员既是审查人员又是审理人员,在审理案件时很容易进入思维定势。实行交叉审理,一方面能够有效避免思维定势,站在案件的本身角度去开展审理;另一方面规避了地缘、人际关系影响,极大降低了“人情案”、“关系案”发生的可能性,有效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增强了纪检监察机关审理案件的公信力。
分工配合,增强意识,解决查案主动性不强问题。传统的“乡案区审”模式,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许多案件因为不符合质量要求需反复纠正,让基层纪检干部产生畏难情绪和依赖思想。推行案件交叉审理后,审查组和承办案件的交叉审理小组,双方相互监督、相互纠错。对较复杂的案件,交叉审理人员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可以提前介入,对审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案件质量进行初步把关;交叉审理人员要对发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委托和信任负责,增强了交叉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保证了案件审理的质量。
狠抓学习,加强交流,解决基层业务能力不足问题。围绕近期基层案件查办工作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组织交叉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理论研讨,交流案件查办经验。同时,开展“以案释纪”、“疑案研讨”等培训活动,增强查案、审案人员的业务知识。通过经验交流和培训学习,加强了片区内部的工作协调、衔接力度,丰富了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知识,提高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明确任务,严格考核,解决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将交叉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年终对各片区交叉审理的案件进行评先彰优,对所有审理人员实行量化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通过严格实施考核奖惩措施,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使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加强。
(零陵区纪委监委 李艳玲 蒋素琴)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