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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敢于担当者担当

发布时间:2018-09-03 09:11:09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近日,中央、省、市纪委监委网站上出现了多篇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的通讯文章。纪委监委在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的同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这既是对干部保护,也是纪委监委机关责任担当的表现。

  纵观种种不实举报,多数情况是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坚决拒绝不合理、不合规的诉求而“得罪人”,从而受到诬告;又或是因为敢于负责、敢抓敢管,在工作中引起误会,发生错告。为这些敢于担当的同志担当,及时澄清不实反映,能够迅速消除不良影响,帮助这些同志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更能引导其他干部心无旁骛、撸起袖子加油干,一心一意干事创业。

  在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的同时,还应该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区分诬告还是错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于诬告的认定,必须经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党委或纪委批准。诬告与错告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是否存在捏造事实、无中生有等客观事实。二是注意方式和范围。诬告是违纪行为,更是违法行为。发生诬告情况的,要根据纪律和法律严肃处理。发生错告的,应当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对被错告者造成的影响,并教育错告者。

 (通讯员:蒋坚)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