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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

发布时间:2018-09-27 15:38:0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口播】扶贫资金直接关系到国家扶贫政策是否能惠及到贫困群众。然而,宁远县舜陵街道丙塘村原村主任李如明却动起了歪脑筋,把“黑手”伸向扶贫资金,为自己的母亲办理低保和骗取危房改造资金,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正文】今年3月,宁远县纪委接到了群众举报,反映舜陵街道丙塘村原村主任李如明利用职务便利套取扶贫款的问题。随即组成调查组进村入户进行核实。调查组发现,丙塘村在2013年召开低保评议会时,李如明暗箱操作,擅自将自已的母亲列入了低保范围,评议结果并未按程序在村里进行公示,上报村里低保户名单时,李如明隐瞒了母子关系,低保申报材料便顺利过关。当年9月,李如明的母亲被纳入农村低保户对象。2014年,李如明在未按程序履行民主评议和公示公开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以其母亲的名义再次申请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2015年,李如明的新房建成验收后,12000元危房改造补助款也到了自己手中。据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李如明作为村干部,这种故意隐瞒事实,饱其私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扶贫政策的相关规定。

  【同期声】宁远县舜陵街道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主任欧阳正锋:调查取证时,发现李如明为其母亲办理了低保,并骗取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2000元,我们配合纪委工作人员及时地把危房改造补助款,追缴了回来。

  【正文】李如明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越过了纪律红线。在事实面前,李如明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

  【同期声】宁远县舜陵街道丙塘村原村主任 李如明:我的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群众,今后一定认真改正,做一名合格党员。

  【正文】今年6月9号,经舜陵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如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同期声】宁远县舜陵街道纪工委书记唐志先:李如明有意隐瞒与其母亲亲属关系,属于典型的优亲厚友,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下一步,我们舜陵街道党工委将持之以恒地严肃查处身边的不正之风,对胆敢向扶贫资金“伸黑手”的行为坚决严惩不贷。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