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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惠农资金挪他用 村会计受处分

发布时间:2018-10-11 15:40:0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口播】东安县川岩乡半町村原村会计黄爱明将本该发给村民的国家惠农资金挪作他用,并把部分资金放入个人口袋。最终,黄爱明因截留挪用公益林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正文】半町村共有十五个村民小组2130人,山林面积5686亩。2016年,半町村村民向东安川岩乡纪委举报村干部在发放国家生态公益林补贴中,不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接到举报信后,东安川岩乡纪委迅速成立调查小组,对此展开调查。

  【同期声】川岩乡纪委书记胡军华:(我们)分别走访了林业站、财政所,查询了县林业局资金拨付以及资金领取;然后又到村里面入户走访,了解公益林资金发放到位没有。

  【正文】半町村共有生态公益林面积1500亩,2011年至2013年期间,半町村公益林补贴由县林业部门直接转入村民小组各组长账户中,由各组小组长发放给村民。

  【同期声】川岩乡半町村原村支书卿艮生:2015年的(公益林补贴)没打,是拨到财政所,村干部去领的。2014年也是这样,2014年由我去领的,我就发给组长了,2015年,就是黄爱明去领的,领来他就没发给组长。

  【正文】2015年,作为村会计的黄爱明从乡财政所领取了公益林补贴后,没有将本该属于村民的惠农资金发放到村民手中,而是用于村里其他开支。

  【正文】经调查核实,黄爱明共领取2015年公益林补贴20604元,只发放了第三村民小组的公益林补贴2015元,剩余的用来发放老村主干工资5500元,拨付村卫生室工程款5800元,村中路灯建设6000元,最后的1289元则用到了自已的日常生活开支。

  【正文】2016年8月,东安县川岩乡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管理条例》,给予黄爱民党内警告处分。

  【同期声】东安县川岩乡纪委书记胡军华:我们在查处之后,对案例进行了全乡通报,对所有全乡干部,特别是村干部形成了震慑作用。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