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日前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这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高度重视,必将有力督促纪检监察机关扎紧制度笼子、强化自我约束,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今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定出台《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6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出台;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定《中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试行)》;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施行……
回望今年纪检监察机关建章立制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发现:自2018年3月23日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参与制定和修改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等8部国家法律,参与制定和修改党纪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2部中央党内法规和3部党中央发布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发布中央纪委文件28部、国家监委文件5部,以实际行动不断扎紧自我监督的制度笼子、持续强化自我约束的纪律自觉、生动践行自我革命的开创精神,用一系列务实举措回应了当下新时代背景下,党和人民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
“打铁”的事,必须是“铁打”的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刻理解纪检监察机关在政治建设方面担负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三个方面当先锋、做表率,不断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强化自我监督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一以贯之的要求。此次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就是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自我监督、严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生动体现。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视严管为厚爱,始终保持如临深渊的清醒、如履薄冰的谨慎以及清正廉明、求真务实的本色,主动把“四个意识”融入日常监督执纪工作之中,全面从严治党把自己也摆进去,不断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自觉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做到在八小时之内严格监督执纪执法,在八小时之外谨防被围猎,以实际行动彰显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维护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实践证明,纪检监察干部只有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才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蓝山县纪委监委 兰季轩)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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