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9日至5月2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公路局党委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7月1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公路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领导重视,理清责任。为了切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全面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我局党委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小明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整改工作办公室。在整改方案出台后,局党委班子成员对38个问题分别进行认领,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按照时间节点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党委书记、局长杨小明亲自调度,多次督促落实整改任务,充分发挥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示范作用;其他班子成员都对标问题带头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明确要求,加强调度。紧扣市委巡察办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了整改期限。局党委按要求每半月研究、调度一次,责任领导每周调度一次,各负其责的推进整改工作,在全局上下形成了浓厚的整改工作氛围。
(三)严格纪律,注重实效。我局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加强自查自纠。对在整改工作中不思进取,避重就轻的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严肃批评。对具体问题在规定时间内都整改到位,并且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查清源头,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同时对违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达到问责一人警醒一片的效果。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以防范于未然。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市公路局党委思想上高度重视,把推进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先后4次召开党委会和11次整改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5类38个问题,逐条列出具体措施,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了整改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及时向市委第六巡察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征求巡察组对整改情况及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整改工作初步取得了成效,截止9月底全部完成38个问题的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存在党委领导核心弱化、贯彻执行上级决策不坚决,从严治党偏松偏软等问题
1、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1)局党委会和行政办公会职责界定不清晰
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永州市公路局党委议事规则》、《永州市公路局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了党委会议、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决策程序,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机关各科室。8月份以来我局召开党委会、行政办公会都严格执行议事规则,民主决策。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汇报班子配备情况,争取解决班子成员业务能力弱化问题;今年组织了开展2次业务培训,提高干部业务能力。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8月份以来,我局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先民主后集中。在召开党委会之前,对会议准备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中的问题,党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之间对涉及到的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征求意见,在会前达成一致意见;会议中,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议事决策;会后形成会议纪要,狠抓会议精神落实,充分发挥党委核心作用。对于公路大中修问题,我们按照交通运输部【2018】33号《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和省交通运输厅【2017】151号《湖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管理制度(暂行)》要求,局党委经过研究,并报请市政府批复同意,已将大中修工程建设项目下放到县区,出台并下发《永州市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管理制度(暂行)》,市公路局负责监督检查,目前正按制度实施。7月份以来组织召开2次会议,对大中修工程项目进行调度,深入县区指导检查大中修工程建设12次。
(3)“本位主义”、“好人主义”时有发生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四种意识”。重新制定了学习计划,每月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理论学习,开展讨论,并写出心得体会,提升班子成员的政治素养、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是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政治站位。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8月30日我局党委书记今年第二次给机关所有党员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上党课《再谈不忘初心》,要求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强化使命担当,其他班子成员上党课3次。
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上级规定,在9月28日召开了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
(4)“两个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一是根据局党委班子重新分工,进一步完善了“两个责任”清单。
二是坚持监督经常化,做到平时监督与重要节假日检查相结合。6月份我局党委书记与纪委书记一同对4个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全面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在中秋等重要节日开展了监督检查。
三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
2、贯彻执行上级政策不坚决
一是下半年多次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确保上级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二是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对巡察组指出的具体问题已经全部按规定整改到位,违规超标准的费用全部清退至单位账户。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8月份对“公款吃喝、收受红包礼金和工作日饮酒”、“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严守纪律、严明规矩”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再次清退违规领取的值班费。
3、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
(1)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偏松偏软,对违规兼职取酬、下属单位违规设立公司或借用资质承包工程等问题不敢较真碰硬。
一是对违规兼职取酬进行清理清退,对违规人员都进行了批评教育。市公路局机关唐某已将在路桥公司违规兼职取酬29100元于4月25日清退至路桥公司,对其他差额拨款单位人员30人证件挂靠费路桥公司已建立好台账,规范管理。市公路局机关刘某、肖某、周某已将在中心试验室违规兼职取酬27000元于8月9日清退至试验室账户。
二是对市公路应急抢险救援中心和工程处借用公路养护资质违规参与招标问题进行整改。因2015年市公路应急抢险救援中心为差额拨款单位,资金缺口较大,为单位生存和职工队伍稳定,借用了冷水滩区公路局的资质参加招标,今年5月该单位已转为全额拨款单位,将不再参与工程招投标,集中精力履行好新的工作职责。因工程处是差额拨款单位,资金缺口大,职工工资无法得到保障,“永通公司”暂时保留,现已将法人代表变更,按照企业管理要求规范管理“永通公司”。
(2)对市干线公司、路桥公司等单位缺乏有效监管,以致大部分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超支、项目亏损严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一是对干线公司及所属四个分公司管理费用开支情况进行了清理、核对,截止目前,管理费共计超批复预算3166.07万元,扣除已退缴、追回的各单位管理费940.2万元,管理费实际超出预算2225.87万元。项目整体建设费用(包含建安费等一切开支)均控制在省交通运输厅批复的概算之内,总工程经费没有超支。
二是已按相关规定于2017年2月20日撤销了江永、江华、东安三个分公司,今年5月撤销了双牌分公司,今年9月4日以永路【2018】61号《关于撤销永州市干线公路改建有限公司的请示》向市政府行文请示,市政府已批复,目前我们正在按批复意见和规定程序抓紧办理公司注销手续,力争年底前完成公司注销工作。
三是对永州路桥公司加大了管理力度。调整了公司领导班子,加强对公司财务监管,10月11日下发《关于对永州路桥公司加强财务监管的通知》。加强了宏观管理,不定期听取公司工作汇报,对公司“三重一大”问题党委集体研究。加强党建,以党建带项目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016年以后新建项目没有发生新的亏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公司重大亏损项目展开调查,加大了对遗留问题的债务清理,收回遗留项目欠款1197.6万元,收回个人欠款28万元。公司定期听取项目经理述职述廉,建立廉政风险点防控体系。
(3)市公路局未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没有充分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
9月底我局已全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装订成册,下发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并且狠抓制度的落实。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存在党委意识形态淡薄,政治责任感淡化等问题
4、党的思想建设薄弱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增强“四种意识”。我局制定了新的学习计划,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两个月由局党委班子成员上党课,加强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班子成员的政治素养、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今年以来我局党委书记上党课 2次,其他班子成员上党课3次。加强党员教育,各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党建工作。
下属单位永州路桥公司于2016年6月底重新改选党支部,加强了对党员教育管理。2017年以创建规范化党支部为载体,以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为抓手,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服务水平,被市直工委评为2017年度党支部“五化”建设优秀党支部。对于在外地项目党员,采取互联网+智慧党建的方式,通过视频直播会议、党员QQ群传送学习资料、“红星云”网上支部交流分享信息等多种形式,使其能更便捷、快速有效地参加组织生活;项目联点领导每个月去项目部检查工作时,与项目部党员谈心交流;2018年路桥党支部切实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于7月顺利通过了市直机关工委“五化"党支部示范点验收。
5、党委存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1)个别领导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对网络上的一些不当言论没有及时抵制,对西方普世价值观的抵制教育不够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做到经常讲、经常检查网络安全。在党委中心组加强意识形态教育,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10月份我局党委副书记朱云飞讲授了意识形态方面党课。规定网管员经常检查网络安全,发现不当言论及时指出并报告。要求所有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严禁在工作微信群转发非官方文章。
(2)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不力,对市应急中心干部张某参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活动处置不严,责任落实不到位
市应急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已于2018年5月23日下发免去张某股室负责人职务,对张某进行诫免谈话,党支部在7月31日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反省,出台了《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干部职工教育监督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加强对张某跟踪教育管理。
(3)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未落到实处
我局党委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时刻关注职工思想动态,及时答疑解惑,今年每季度研究一次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共研究解决49个问题,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增强对单位荣誉感、责任感;想方设法筹集资金解决下属单位职工工资,保障退休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同时要求四个直属单位加大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力度,每季度研究一次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保证职工队伍稳定。今年以来加强来信来访工作,我局没有再发生集体群访。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基层组织建设弱化,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问题
6、公路局党委长期未换届选举
市公路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层组织条例》,于9月26日按期召开党代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班子。
7、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
(1)党支部台账内容不全
我局机关第二、三、四党支部已完善各种资料,进一步加强了党建工作。各党支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支部书记都带头讲党课,积极参加直属工委组织的各项比赛活动。因我局机关各党支部党员人数均小于20人,所以没有设立党小组。
(2)基层组织生活不经常
四个直属单位已完成换届工作,新的党支部班子将党建与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书记带头上党课;广泛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先后组织党员开展了“两学一做”暨党纪党规知识抢答赛、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系列活动,极大地增强了党员的归属感、凝聚力。局机关党总支今年来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了2次业务培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8、选人用人把关不严,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1)一人同兼两职
2018年8月9日市公路局召开党委会,已经免去四名副科长职务,并下发永路党【2018】40号文件至局机关、直属各单位。
(2)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对现有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巡察组提出的16个问题补充完善资料,重新装订。
二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作风不实,“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9、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乱发津补贴和加班费
我局党委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共清退违规资金703293元到单位账户。
(2)未经报批,自行设置考核奖项给县区公路局发放奖金。
我局在8月8日发出《关于清退“2016年度目标考核奖金”的通知》至有关县区公路局,8月底已全部清退奖金15.6万元至市公路局账户。
(3)工作日中餐饮酒、会议餐饮酒
对3笔违规饮酒费用2188元于8月9日以前清退至市公路局账户。市公路应急中心对违规餐费1460元(含酒费)已清退至应急中心账户,对违规饮酒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局党委书记今年多次在单位大小会议上强调工作纪律,禁止工作日中餐饮酒、会议餐饮酒,严禁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0、“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1)存在形式主义
局党委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加强执行力建设,制定了《永州市公路局关于贯彻落实〈永州市人民政府提升执行力十条规定〉实施细则》,严格控制发文数量,2018年发文数量同期相比2017年减少35%;坚持会议召开审批制,以扎实有效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2)市公路局领导下基层接受吃请的现象时有发生
局领导虚心接受巡察组的批评,立行立改,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执行,没有再发生接受吃请。到基层单位出差坚持在单位食堂用餐,按规定缴纳伙食费。
(3)存在享受主义
局下属单位应急中心、工程处虚心接受巡察组的批评,立行立改,已将茶几清除,整改到位,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4)作风比较散漫
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4月23日我局党委已经对陈某、何某2人未经请假不在岗作出严肃处理和批评教育,责成写出书面检讨,分别扣发2018年绩效考核奖200元,并在全系统通报;对黄某作出通报批评,扣发2018年绩效考核奖500元,责成写出书面检讨,并在全系统通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上下班制度,严禁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工作日饮酒问题再发生;加大上班纪律监督检查力度,每周不定期抽查上班情况。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存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挪用、套取专项经费,大中修工程违规招投标等问题
11、财务管理不规范
(1)财务审批程序不严格,报账手续不全
局机关对2015年12月136号凭证唐某报账的问题已经补齐报账手续,整改到位。市应急中心已责成唐某补全、规范相关手续,重新按要求、逐次填写了派差单,对既报出差伙食补助又报餐费的违规费用2033元,已全部清退至单位账户。中心试验室2016年4月5号凭证问题已经补齐报账手续,已附上购买服装的申请报告及领取工作服清单,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2)资金管理混乱,存在多头开户、不及时销户和拨付随意等问题
已依法注销长沙交通银行账户,将销户利息6.63万元清退至市公路局账户。市公路应急中心在长沙交通银行永州支行的账户、直属项目公司在光大银行永州支行、建设银行冷水滩梅湾支行的账户,在今年12月31日前注销。已完工的柏关公司、冷东公司、宁嘉公司、江永至永济亭公司已在今年8月30日之前注销,相对应的银行账户也已注销。由于省交通运输厅于2015年安排的各县区治超站建设和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两个项目资金到位迟,为保证建设任务的完成,我局分别从冷东、宁道公司在没有办理完备的手续情况下借用了部分资金应急使用,待省交通运输厅资金拨付后按财务有关规定归还到位。
12、严重违反财经纪律
(1)中心试验检测室收取检测费
我局已对中心试验室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中心试验室已经完善财务制度;正在积极向财政部门请示,解决收支两条线的问题,争取在下步公路体制改革时解决中心试验室单位性质问题。
(3)市公路局在内设机构中心实验室违规列支工会活动费、发放津补贴、报销接待费等
(4)一是我局对参加唱歌比赛、羽毛球比赛、气排球赛购买服装费用超过标准以及在中心试验室违规报账的问题,党委班子成员在党委民主生活会上就此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按要求整改到位,今后将严格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湘工发[2018]20号)有关要求和财经纪律规定执行。
二是对2015-2017年市公路局相关工作人员违规在中心试验检测室领取绩效奖金问题进行整改,在8月7日以前将违规领取的绩效奖金全部清退至中心试验室账户,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是对违规在中心试验室报账问题进行整改,已将违规报销费用清退到单位账户,我局党委对违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3)办公楼出租管理违反预算外经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我局在7、8月份对相关单位发出催缴函,现已完成对合同和欠款情况清查,已收回资金353598.26至市公路局账户。我局制定了《市公路局机关办公楼管理规定》。今后将加强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4)个人借款长期不还
眭某在3月29日已将借款归还至市公路局账户;局党委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今后将加强财务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2015—2017年,市公路局中心试验检测室既未与市干线公司签订检测协议,也没有与湖大签订协议,但局机关财务工作人员李某在税务局以湖南大学设计院有限公司名义代开发票收取干线公司工程检测费。
局中心试验室已找到2008年与湖南大学原签订的协议,今后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料保管。
(6)市局有关人员在中心试验室违规报账或领取绩效奖金
一是陈某于2018年8月7日将违规报销费用5195元清退到单位账户,对从农户手中购买红枣代开发票的问题已附发放表。
二是2018年8月7日以前李某等8人已将违规领取的绩效奖金全部清退至试验室账户,我局党委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13、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1)市公路局挤占、挪用专项经费1253.2万元
一是2018年8月底县区公路局已全部清退奖金15.6万元至市公路局账户。
二是对2015年以后的借给永州路桥公司800万元,永州路桥公司承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400万元,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400万元;对2015年以前的欠款2778万元,路桥公司已完成与市公路局财务对账,制定了5年还款计划。
(2)市干线公司挤占挪用3800万余元
2015年以前借给路桥公司608万元已于2018年2月28日全部收回。2015年-2017年干线公司借给市公路局2700万元的问题,借给永连公路541万元的问题。通过清账核实和划转“三角债”,截止2018年7月31日市公路局尚欠干线公司6170591.98元。已制定两年还款计划,并于2018年9月归还430万元至干线公司账户。
14、虚列名目,涉嫌套取专项资金
(1)以支付借用人员工资名义套取559.2万元。
经核实核算,在今年8月底前共清退借用人员工资538.9214万元至市干线公司账户,其中:市公路局359.7万元,县区公路局和市质安处归还资金179.2214万元。
(2)以办公租房名义套取340万元
市干线公司对于尚未付款的房屋使用费340万元问题,已取消所签办公用房使用协议。
15、大中修违规招投标,存在廉洁风险
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已将大中修工程建设项目下放到县区,出台并下发《永州市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管理制度(暂行)》。市公路局负责监督检查。7月份以后组织召开3次会议调度大中修项目建设进度,深入县区指导检查大中修项目建设12余次。杜绝了围标串标问题发生,消除了廉洁风险。
16、市路桥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混乱,存在廉政风险
我局虚心接受巡察组提出的批评,已对路桥公司班子作了大幅调整,加强了班子建设;市路桥公司加强了党建,注重对项目廉政风险点防控,2018年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五化优秀党支部示范点”。已完善了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加大了对遗留问题的债务清理,收回遗留项目欠款1197.6万元,收回个人欠款28万元,积极应诉遗留项目案件31起,胜诉5起,和解8起,原告撤诉3起,正在审理7起,可追回债权3409万元。加大了对现有在建项目的管理。市公路局正在协助市纪委查处通平、浏醴工程项目违纪案件。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通过两个月的大力整改,我局整改工作成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些措施还需要今后进一步深化,我局党委将在今后工作中“举一反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我局党委继续以十九大精神为指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好整改后续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发挥局党委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
(二)进一步做好整改文章。坚持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整改任务。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同时充分运用巡察结果,加强单位全面管理。
(三)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中,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新问题。压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招待费管理,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四)进一步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市委第六巡察组和市委巡察办的监督指导,切实做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8121819;电子邮箱yzsglj@163.com。
中共永州市公路局委员会
2018年10月18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