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纪委监委派驻法县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仲学把“360安全卫士”这个称号当成工作的准则:面对群众举报,做到追究到底,不容许“木马”的存在。
2017年12月16日,新田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收到谢某的实名举报信,反映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庭长郑某、书记员李某涉嫌违规在其家中就餐,收取其财物、现金5000元等问题。纪检监察组立即展开调查。调查发现,尽管谢某的举报信息与事实不符,但郑某、李某承认开展上访信访工作时,在谢某家中就餐并收取了两袋花生和两条二代白沙烟,但在第二天就将财物及餐费上交了法院监察室,并说明了情况。
(新田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仲学 :我们的干警尽管及时退还了财物,但干警在工作中还是不够警觉和清醒,干警的法律理念还有待进一步的加强和提高。)
事情发生后,纪检监察组立即组织全院进行了“作风体检”。但让李仲学意想不到的是,“体检”并未起到“零距离监督”的震慑力。今年3月,纪检监察组再次接到信访群众王某的举报,反映法院民事庭判决不公、强制执行、扣划金额超标等问题。经查实,执行干警黄某超标收取了执行费932.2元。李仲学认为,必须得加大“360”的杀毒力度。
(新田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仲学: 组织了全院干警上廉政党课,观看教育警示片,以案说词,以案说法。)
除了干部的思想教育,纪检监察组还在院内设立举报箱,加强群众的监督;并组织人员随机抽取审结案件,对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同时,还把“干部谈话”列入常规工作中,将监督着力点前移,严肃执纪问责沉到执行一线。新田县法院的这款“360安全卫士”不仅杀了木马,也收了人心。
(新田县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李红艳:纪检组长在我们的法院公众微信群里面经常会发一些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对我们时时进行提醒,耳提面命。)
据统计,去年9月以来,新田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全面履行“派驻”职责,共处理了举报案件6起,教育提醒谈话4人,查实干部违纪一起,为5名法官还了清白。
(新田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 郑红斌: 一方面我们不仅要严格要求自己,另一方面还要当好县纪委监委的“眼睛”。)
(新田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仲学 做好党的“360安全卫士”,把监督关口前移,查杀病毒,让法院的工作在正常、健康的轨道上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