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意见(试行)》,为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作风和纪律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意见》提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规范政商交往为重点,领导干部要堂堂正正走进企业,干干净净接触企业,既要主动靠前服务,又要纯洁交往关系,做到政商交往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将新型政商关系概括为“亲”、“清”两个字,从行为和法律两个层面阐述了执政环境与市场环境的关系,以推动形成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政治生态和透明、法治、公正、高效的商业生态作为目标。
不容置否,当前存在着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甚至为不法商充当“保护伞”等“亲而不清”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也存在着“门好进、脸好看、话好讲、事难办”等“表亲里不亲”的形式主义问题;还存在对涉企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清而不亲”的官僚主义问题。
如何化解种种办事不“亲”、纪律不“清”的乱象?笔者认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官商关系,这种关系应建立在“事”而非“人”上,是平等、合作、彼此监督的关系。
对企业一是要加强监督,纠正不良行为,打击违法犯罪,保证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环境;二是要坦荡真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更要积极作为,对企业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对领导干部首先要加强约束,严肃查处在政商交往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同时,要区别对待在推进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失误错误,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政商交往中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宽容失误,鼓励担当,激励主动作为;其次,要转变角色,从原来高高在上的引领者和评判者转变为服务者和监督者;再者,同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更不能搞权钱交易。
有“交”必“亲”,“亲”则两利;无“换”必“清”,“清”则相安。
(祁阳县纪委监委 张育龙)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