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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扶贫“扶己者”成自身难保的“泥菩萨”

发布时间:2019-05-09 08:38:55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廖彬森阅读更多

  叶盛德利用职务便利牟取危房改造指标,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资金1万元。2019年2月,叶盛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规获得的危房改造资金上缴县财政。近日,湖南城步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全国各地紧紧围绕扶贫领域民生问题,切实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惩治了一批侵蚀脱贫民生资金的“蝇贪”,有效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脱贫攻坚提供了纪律保障。但从最近各地通报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来看,扶贫腐败现象依旧严重。借机敛财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截留私分,无中生有虚报套取,违背民愿强行收费,假公济私优亲厚友……一些被人民寄予厚望的扶贫干部,频频利用手中的权利蚕食扶贫“奶酪”,打着扶贫的“幌子”,干着“中饱私囊”的勾当。

  在扶贫的同时总想着近水楼台先得月,先“扶”自己一把。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赤门乡原扶贫办主任郑传斌就是典型代表。作为扶贫办主任,他竟以“我的家庭也不宽裕”为由克扣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款9.02万元。殊不知,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困难群众本应是他的服务对象,郑传斌扶贫先扶己的行为,混淆了公私关系,损害了群众利益,触碰了纪律和法律“红线”。

  “扶贫先扶己”,根子在一个“贪”字。有的干部在利益面前禁不住诱惑,私欲膨胀,把手中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你给我就收” “不给我就开口要”;有的干部总是抱着再亏不能亏了自己的想法,一派“霸气”“匪气”作风,给群众办点事,就想着捞点 “辛苦费”,为此,不惜违背村民意愿搞摊派,搞强行收费;有的干部则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利用手中权力“优亲厚友”,以权挟私的嘴脸一览无遗;还有的干部把扶贫资金当作“唐僧肉”,见着就想“咬”一口……归根结底,这些人是模糊了公与私的界限,利益面前总想着“肥水不流外人田”,为满足个人和家庭的“小利”,牺牲了国家和群众的“大义”。最终滋生出了一窝窝的“硕鼠”,让扶贫惠民的“良策”成了群众伤心的“弊政”。

  必须严惩扶贫腐败,给群众一个公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对挪用、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严惩不贷。”

  总书记的话言尤在耳。眼下,脱贫攻坚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对于扶贫干部搞“扶己”现象,必须零容忍,严肃查处。笔者认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杜绝扶贫干部“扶己”现象,首先要对扶贫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形成无死角监管。把自纠自查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推动扶贫领域信息公开,保证每个项目、每笔资金都有跟踪监督,消除扶贫资金各环节的“盲区”,让任何暗箱操作都难以遁形。纪检监察机关要到“一线”去,主动深入田间地头、贫困户家中、项目工地,多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监督、媒体报道,让基层官员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及时斩断伸向扶贫资金财物的“黑手”。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以及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伸黑手”者要严惩不贷。

  “蚁穴虽小溃大堤,蝗虫多了吞沃野”。扶贫干部“扶己”现象若不治,就会任其蔓延作乱,轻则伤民心,重则动摇根基,惟有利剑出鞘,让“扶己者”成自身难保的“泥菩萨”,斩其“根”,断其“路”,才能真正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新田县 何星辉)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廖彬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