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自巡察机构成立以来,永州市委就着力在探索完善巡察“后半篇文章”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若干意见》,通过以巡察为线,把市级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监督、纪检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相关协作部门的职能监督串起来,相互借力、相互助力、同向发力,推动巡察成果用足用透,写好写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推动市县领导“一岗双责”监督与巡察监督高度融合
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抄送分管市领导。每一轮巡察,都及时将巡察反馈意见抄送联系该单位的市级领导,集中整改期限到期后,被巡察单位报送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在报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同同时一并抄送联系该单位的市级领导,既让市级领导全面掌握所联系部门、分管领域的实际情况,履行好“一岗双责”,也有效防止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敷衍塞责、做表面文章,推动整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建立市级领导带队参加巡察意见反馈大会的常态机制。探索建立分管市县领导带队参加反馈会议并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提要求的新机制,并在制度上予以规范和固定。市级领导在反馈大会作讲话,对巡察整改提具体要求;反馈会议后,还将就整改工作及时约谈提醒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增加严肃性、针对性和权威性,有效传导责任和压力。
建立巡察整改跟踪落实机制。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每一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后,对相关问题研究具体处理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由市委督查室督促办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市委巡察办。
推动纪检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高度融合
巡察前,信息共享、队伍共建。每轮巡察都要选派联系被巡察单位的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骨干参与巡察,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监督质量、解决人手不足问题,也有利于后续问题线索的核查和处置,实现“无缝对接”。
巡察中,及时参与督促立行立改。市委第五轮巡察期间,根据巡察发现的线索,由市纪委监委相关室提前介入,巡察刚结東,市监委就依法留置了市中心医院南院呼吸内科主任杨湘永;针对这一问题,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全市开展了医疗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医务工作者主动上缴商业贿赂170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2018年,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有关问题945个。
巡察后,抓好整改监督和线索办理。市委明确从巡察反馈之日起,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承担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纪检机关始终做到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快查快办,如,2018年,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回龙圩管理区党委期间,发现了管理区党委书记赵文旺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线索移交后,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开展初核,在初核过程中主动向巡察组了解听取有关意见,双方密切配合,最终锁定了赵文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证据,并对其采取了留置措施。市本级移送线索共移交重点问题线索198条(含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2人。
推动相关协作部门的职能监督和巡察监督高度融合
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的协调配合。一方面,推动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全市组织部门选人用人巡察专项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巡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并对选人用人、干部担当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三个方面的问题,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抓好整改;另一方面,每一轮巡察,注重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有关情况进行精准“画像”,并纳入干部监督信息档案,供市委研究干部参考。目前市委根据市委巡察发现的情况,对市直一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调整。
加强与市委宣传部的协调配合。每轮巡察,宣传部门都将结合巡察开展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并履行意识形态领域方面问题的整改监督责任,负责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整改情况审核把关。
加强与相关协作单位的协同配合。积极探索巡视巡察与审计、财政等单位的协同机制,优势互补、互相借力,把问题巡深查透。如,市委巡察办对在扶贫领域发现的“村财乡代管”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国有资产出租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反馈给市财政局,督促市财政加强监管,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市委巡察办将巡察发现较为复杂的财政项目或财务问题,短时间难以核实的,及时移交审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效果十分明显。目前市委巡察办移交市审计两条线索,经过审计后均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并及时移交市纪委,目前市纪委已根据巡察和审计的线索留置1人,另1条线索也正在开展前期初核工作,有效释放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的叠加效应。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廖彬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