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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款旅游”者成“过街老鼠”

发布时间:2019-09-16 15:24:08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近日,湖南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罗迈钦先后4次借到山东、新疆、甘肃等地公务考察学习之机公款旅游,违规报销住宿费、车费、出差补助等共计2.27万元。罗迈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三湘风纪网)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公款旅游现象得以有效遏制。但仍有人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搞“迂回战术”变相公款旅游。罗迈钦就是打着公务考察的幌子公费旅游,将考察、学习当作逃避纪律追究的“挡箭牌”,最终只能是自食其果,落得个受处分的下场。

  旅游本是私事,自然不能用公款支付。罗迈钦在如此高压态势之下,明知违纪违规却先后4次借公务考察学习之机公款旅游。如此“任性”的背后,是出于“惯性”刹不住车,还是心存侥幸,打擦边球?

  从近期查处的相关案例来看,与罗迈钦一样热衷于公款旅游的人不在少数。而且,公款旅游还打上了掩护,搞起了变通。有的不敢直接公款旅游,就接受服务对象的邀请,搞“公权”游;有的借学习考察之名行公费旅游之实,公款旅游顺带开会、旅游中间插播会议,玩“借壳”游;还有的你组织一批人到我这里玩,我组织一批人到你那里玩,在交流中实现“互换”游……殊不知,官员不掏腰包就纵情山水之间,人民群众会作何感想?

  说一千道一万,隐形变异公款旅游归根结底是一种作风疾病,无论穿什么“马甲”,都难掩其腐败的本质。如果长期以往,只会助长享乐奢靡之风,疏远干群关系,损害老百姓对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恶化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针对这些隐形变异的新表现,也进行了针对性的修订。在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中,新修订的《条例》共27条,新增2条,修改12条。其中针对“四风”隐形变异,对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表现作出处分规定。

  因此,对待公款旅游,一定要狠下决心“零容忍”,要“电闪雷鸣”“风雨交加”。要从“根子”上入手,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引导,从思想上掐断公款旅游的“惯性”思维;要以制度扎紧权力的“篱笆”,对打着各种幌子公款旅游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树立起拒腐防变的“高压线”。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祛除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等“思想疾病”,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锤炼党性心性,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将纠“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重点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持续抓、深入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

  同时,要拓宽和畅通监督渠道,推广运用大数据监督等新技术新手段,对变相公款旅游等“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让群众监督“长牙”“带电”。只有这样,那些费尽心机企图“潇洒走一回”的人才会无处遁形,最终成为“过街老鼠”。(新田县纪委监委)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