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举报电话:12388

【巡察整改】中共新田县委关于护航脱贫攻坚交叉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4-30 11:50:04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唐雅楠阅读更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0日至8月12日市委第二专项组对新田县委进行了护航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19年11月18日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向新田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落细整改措施。为做好市委巡察组对我县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县委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了常委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整体部署、统筹谋划。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对新田县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牵头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实行定人定岗定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高规格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唐军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秦山成,县委副书记易先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涛,县政协主席王佑生为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县长刘大兵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汤小兵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志华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胡承斌任主任,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郑水龙任副主任,负责巡察整改的监督检查,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三)强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整改落实。明确了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结合实际情况,针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实施方案,落实具体的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同时要求各牵头单位必须按时间节点上报3次整改进度,1次全面整改情况,所有上报资料均经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牵头整改的县级领导进行签字,确保了整改工作有人抓、反馈意见有着落、反馈事项有回音。

  (四)开展整改督查,常督常推整改进度。为落实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如质如期完成全县整改工作任务,县委巡察办迅速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成立四个“回头看”检查组,于2020年1月2日至23日对24个牵头单位开展了为期20天的整改“回头看”检查。检查发现,被检查的单位党委(党组)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普遍高度重视,被检查的单位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普遍发挥较好,巡察整改工作抓得比较主动。被检查的24个单位均通过不同形式传达学习了2019年10月30日县委常委会议精神,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对巡察整改做了安排部署。被检查的单位党委(党组)作了专题研究,并向县级责任领导作了汇报,整改工作有序有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工作中,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坚持立行立改、统筹推进,逐条逐项狠抓落实。目前,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56项问题,已整改到位47项,基本整改到位1项,正在整改的8项。协助移交交办件6批次108件(其中信访交办件85件,其他交办件23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移交问题线索9条,已全部办结,立案审查6人,组织处理3人,追缴回资金33.9万元。开展了新田县教育扶贫专项治理、社会保障兜底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新田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等8个方面的整治,重点查处问题110个,完成率100%,问责92人。

  (一)扶贫资金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部分扶贫资金存在趴账、挤占、截留、挪用、套取等问题

  ①趴账资金数额较大

  整改情况:加快拨付进度,除部分项目因暂未实施、未完工或未验收,建设保证金未过保质期等原因暂未拨付以外,财政扶贫资金多个单位工程项目已验收并拨付,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0日,资金拨付率91.07%,移民避险解困搬迁安置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乡镇零星扶贫资金大部分已拨付到位,未使用的已退回到县财政国库。下一步,将继续跟踪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各类扶贫资金。

  ②挤占易地扶贫搬迁资金

  整改情况:有关乡镇拿出了处置意见,经县联席办研究,并以《关于新田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关问题处理的请示》文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明确由镇政府为责任主体,经县财政、审计对已建成的住房进行核算后,由镇政府以成本价进行回购,再采取市场化运作,将闲置房屋售出,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归还易地扶贫搬迁帐户。目前已完成了对小城镇集中安置点剩余的套房财评工作,正在按程序运作处置。

  ③截留旧房拆除保证金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要求,已清退到位。已责令该村两委将截留的保证金全部退还农户手中;二是问责处理,警示教育到位。乡镇党委对该村两委干部进行集体约谈;三是强化学习,宣传告知到位。组织镇村两级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等相关扶贫政策的学习和培训,并严格按要求将政策落实到每一个户、每一人身上;四是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到位。结合开展的整治群众利益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乡镇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④挪用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经认真调查核实,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精神要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可统筹整合使用的规定。在今后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中,将继续严格把关,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合理使用专项资金。

  ⑤违规套取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

  整改情况:成立联合调查组,目前该案件正在按程序报批中,正在走程序采取措施追回蒋某违规套取的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款,预计2020年3月底整改到位。

  2.违规支付易地扶贫搬迁资金

  整改情况:经核查,已对10户不符合政策的户下达了退款通知书,现正在积极做退款工作。部分乡镇多支付的建房补助款已尽数追回,并已退还到了新田县众泰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账户中。

  3.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跑偏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人员,下阶段将继续全力做好资金追缴工作。二是对人均超过25㎡的住房,由搬迁户与其直系亲属签订了产权共享(或共建)协议;对小城镇集中安置点采取由镇政府与开发商按照县财政评审价统一购买,再统一分配给搬迁户的方式进行整改,确保搬迁户自筹资金人均不超过3000元,户均不超过1万元;面积不超过25㎡/人的国家政策。三是经调查核实,4户违规享受的危改补助资金已全额追缴到位。

  4.危房改造建新拆旧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个别乡镇少数户未按规定拆除旧房的问题,已按要求对有关户旧房进行了拆除。后续会举一反三,严格危改项目管理,强化危改项目审批程序及评议、公示,确保危改项目把关严格,审批规范、程序到位、公开透明。

  5.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经整改,目前部分乡镇有关户均已享受了相应扶贫政策。二是已追回违规享受的易地搬迁款,且已将线索移送县纪委予以处理。三是已退缴违规享受的政策资金。

  6.小额信贷资金投放存在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相关单位召开了班子成员会议,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项整改责任人,开展了项目资金投放清理检查,研究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二是积极开展项目资金投放的清理检查,查明了投资的具体情况。三是按照投资协议,已督促及时足额收回了投资本息和收益。四是县扶贫办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和新办发电〔2019〕15号印发的《新田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已经明确要求以后小额信贷必须规范放贷,坚持户借户还,坚持发展生产,推动长期受益。风险防控组加强了对原投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贷款存量资金的监管工作,按照省扶贫办要求,截止目前,我县已经将今年到期的这部分贷款全部收回,未出现逾期和不良还贷风险。

  7.部分村村级财务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了项目合同、预决算清单等报账资料,并举一反三,对白条支付工程款现象开展了全面清理检查,出台相关措施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账审批程序。二是收缴的危改资金以全部交至县危改专户。三是严格要求各行政村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召集村民代表开会研讨并及时进行了公示公开。目前已分年度将2016-2019年度项目管理的“四议两公开”程序性资料进行了归档,并将所有资料上报存档,对反馈“四议两公开”执行不到位的项目都要求重新进行公示,目前已全部重新公示到位。

  8.个别干部索拿卡要,借机敛财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村两委将收取的押金已全额退还搬迁户;二是开展了违规收取易地扶贫搬迁押金行为专项清理;三是对违纪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追缴资金,已对6人立案审查,给予3人诫勉问责。

  (二)扶贫项目实施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个别群众安全住房没有得到全面保障

  整改情况:相关乡镇已组织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对危房户进行调查核实,宣传危改政策,据实进行帮扶,危改补贴资金已全部补贴到户。此外,召开了住房保障问题整改会议,对贫困户住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危改对象台账进一步健全,严格依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3〕104号)及湖南省相关住房保障最新政策要求进行住房保障。

  2.执行易地扶贫搬迁房屋面积“红线”政策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督促各乡镇按要求整改到位。一是对超面积部分采取搬迁户与其直系亲属签订了产权共享(或共建)协议,确保搬迁户面积不超过25㎡/人的国家政策;对面积人平不足20平米的住房,由搬迁户在二楼坡屋顶以下装修,装修出使用面积,使搬迁户人平面积达到20-25平米。二是对集中安置点超面积部分,采取搬迁户与其直系亲属签订了产权共享(或共建)协议,确保搬迁户面积不超过25㎡/人的国家政策;自筹资金人均不超过3000元,户均不超过1万元标准。

  3.两所幸福院资产闲置,没有发挥效益

  整改情况:相关乡镇已经进村进行实地调查,并与县民政部门进行对接,组织村两委干部入户进行思想动员,听取群众意愿,收集群众意见20条,目前,多名特困户已搬迁入住幸福院。

  4.少数群众安全饮水问题没有得到全面保障

  整改情况:县乡两级联动,共同发力保障供水。乡镇党委政府会同县水利部门对该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新增水源点,有效保障了充足的供水量;二是增加投入对管网延伸和提质改造,现已完工通水;三是出台了管护资金奖补办法,强化考核监管,督促乡政府加强对供水工程的管护,正确使用消毒设备,确保水质达标。

  5.个别扶贫项目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单位到现场实地查看后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组织人员到现场对反馈问题进行实地调查、取样、测算;二是按照合同、规范要求对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不合格工程,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返工,直到达到合同和规范要求,并对此施工方进行信誉扣分;三是“举一反三”联合项目当地村委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过程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已立项目安排了专项资金,施工队伍已进场施工,现已完成项目修复工作。

  6.个别项目招投标程序不合规

  整改情况:经排查核实,符合政策要求。一是搬迁户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二是资金按省要求以补助的方式直接补助给搬迁户;三是按省文件规定,以补助的方式补给搬迁户的可以不招标。

  7.部分扶贫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2019年11月县、镇相关部门对相关村扶贫项目进行了验收并付款。部分项目因各村前期讨论申报入库时不充分,项目实施矛盾难以协调,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所涉项目资金已于2019年7月31日前全部退还县财政。

  8.扶贫项目变更多,随意性较大

  整改情况:各乡镇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的变更文件于2019年9月20日调整立项整改到位,对变更项目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作出说明。2016-2018年涉及变更项目已全部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要求,履行完了项目变革手续,程序办理完毕,县扶贫办已经统一行文批复,目前文件已经下发到位,整改完毕。

  (三)巡视巡察整改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政治站位不高,全县“一盘棋”抓整改的机制没有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对该问题进行了“回头看”;二是对书面检查等相关的整改佐证资料进行了补齐;三是提高政治站位,举一反三,对巡视巡察整改的问题进行过筛,建立了详细的整改台账和佐证资料,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强化了内部管理,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了整改资料收集不全,零乱残缺,没有进行档案化管理等问题。

  2.制定整改措施不力,应付式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大部分问题的整改措施大同小异,格式化、形式化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举一反三,在后续反馈问题整改中有针对性的明确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直接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二是进行了“回头看”。对整改情况进行再落实落细的督查,确保真改、实改、彻底改。三是强化建章立制,突出长效机制。针对问题,督促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和行业的规章制度。

  3.整改措施没有得到全面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对此类问题进行了系统地清查,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二是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县财政、审计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定期督查专项资金运行情况,确保专项资金规范使用运行安全;三是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从制度机制层面进行管长远。

  4.追责问责不到位,形成震慑不够。

  整改情况: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已免去1名支部书记职务,对4名村主干进行了问责处理。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前阶段,在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的精心指导下,新田县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问题清单,任务还比较重,离群众的期盼和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阶段,我们将重点突破,逐个击破,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的政治标准、更严的政治要求,更严肃的政治态度,全面落实整改要求,以决战决胜的决心,攻坚克难,不放松,不停步,不懈怠,通过巡察整改,助推全县各项工作健康平稳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问题整改。坚持县委班子负主体责任、县委书记负总责、相关县委常委牵头负责、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责任单位直接承办的“五梯次”责任整改体系。紧紧围绕已出现的3个方面56项问题进行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巩固阶段性成果,确保已整改到位的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对整改没有到位的、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坚决“回炉补火”;对需要持续整改的内容,坚持盯紧目标、不降标准、加大力度,继续按照时间节点和整改要求有序推进,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进一步强化整改督查检查。坚持把督促检查作为整改落实的关键抓手,持续加压驱动,扎实推动整改。继续采取督查的方式,及时掌握了解整改落实推进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哪里、督促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责任单位在整改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图应付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纪检负责人的监督责任。

  (四)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坚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标本兼治,针对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抓紧时间制定一批务实、管用、有效的规章制度,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体系,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久立”的机制,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干部作风转变、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实现全县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4715917;电子邮箱xtxcb4715917@163.com。

  中共新田县委

  2020年4月30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唐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