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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中共东安县委关于护航脱贫攻坚交叉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4-30 17:29:0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刘桂芳阅读更多

  2019年7月12日至8月12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东安县委开展了专项巡察。2019年10月17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向东安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高站位抓整改。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情况后,县委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担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的原因和症结,研究部署巡察整改相关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县级领导为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我县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迅速召开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协调会,凝聚共识,安排巡察整改有关事宜,把全县上下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巡察整改要求上来。组织开展脱贫攻坚“集中突击月”活动,着力解决扶贫领域重点问题,妥善化解脱贫攻坚突出矛盾,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脱贫。

  (二)务求实效,从严从实抓整改。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落实工作建议相结合,及时将问题反馈到各有关部门,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按照通报问题的人和事件件有交待的原则,对巡察反馈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与脱贫摘帽目标任务相结合,定任务、议措施、查漏补缺,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以巡察问题整改倒逼干部作风转变和责任落实,推动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务实担当抓整改。紧密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完善工作台账和问题台账,建立督促机制,做到每周一汇总,半月一调度,定期组织督查,对整改情况进行查看,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件件有成效。各牵头责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县委部署要求,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紧抓严抓实抓细,共开展督查15次,下发交办函11个,召开相关单位协调会13次,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督促检查和指导,落实整改措施,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反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扶贫资金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扶贫专项资金趴账问题。

  整改情况:(1)易地扶贫搬迁资金,2019年12月已经支付主体工程款,剩余资金待省综合验收后立即支付。(2)危房改造扶贫资金已全部拨付。(3)2019年县扶贫办各项扶贫资金(含县级配套资金)已拨付,拨付率符合省市要求。

  2.花桥镇唐家村扶贫资金趴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核实。经查,唐家村银行日记账存款余额为产业发展项目、公路基础设施、光伏路灯建设、后盾单位扶贫资金等款项,因项目没验收,故各项资金暂时没有支付。二是督办支付。2020年1月31日,唐家村已支付完各项资金。

  3.配套资金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1)扶贫配套资金不到位问题。2016年上级没有要求县本级配套。2017年—2019年扶贫配套资金,我县已配套到位。(2)“四类对象”危改资金配套不到位问题。2017—2018年县本级“四类对象”危改资金配套已全部到位。(3)移民避险解困资金配套问题。根据《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县已整改到位。(4)扶贫跟进补助资金不到位问题。根据《湖南省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我县已按标准全部补助到位。

  4.鹿马桥镇简家岭村农家乐建设套取扶贫项目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地核查。经核实,2016年简家岭村农家乐承建人申报时,直接向县扶贫办进行提交申请,由县扶贫办组织实施和验收,故审批未经鹿马桥镇党委研究。二是建立产业发展利益链接机制。简家岭村农家乐已与帮扶贫困户签订产业发展协议,结成了利益共同体。

  5.鹿马桥镇简家岭村挪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鹿马桥镇党委已对简家岭村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镇纪委已经对相关人员进行立案调查。

  6.南桥镇曹木村200亩楠竹低改项目资金挪作他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变更项目。经上级批准,已将楠竹低改项目变更为村级公路建设项目。二是追究责任。南桥镇党委给予了曹木村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处理。

  7.紫溪市镇原枇杷尾村将产业扶贫资金用于偿还村公路建设欠款问题。

  整改情况:紫溪市镇党委已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和书面检讨处理。

  8.白牙市镇原京口村超标准发放养殖户产业扶贫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追责。白牙市镇党委给予原京口村相关责任人开除党籍处分。二是依法追缴。白牙市镇人民政府与祥合村(原京口村)已联合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待法院判决后追缴。

  9.花桥镇刘阳村将蜜蜂养殖项目产业扶贫资金违规发放问题。

  整改情况:花桥镇已于2019年12月将刘阳村超标准发放给非贫困户的产业扶贫资金如数收回,退回县财政专户。

  10.紫溪镇五星村将红薯种植产业扶贫资金发放24户种植贫困户补助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地核实。经核查,东安县星隆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所有)2018年种植了60亩红薯,享受了财政扶持资金补助。二是建立产业发展利益链接机制。2018年,合作社与30户没享受产业扶贫资金的贫困户签订了产业帮扶协议,连续5年逐年股金分红。2018年和2019年分红资金已发放给了贫困户。

  11.2016年紫溪镇乐园村(原长夫村)将槐米种植产业扶贫资金发放非贫困户问题。

  整改情况: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交办函,紫溪市镇党委进行了调查,并向县扶贫办写出了情况说明,发放给非贫困户的资金是该村后盾单位东安县烟草公司捐赠的资金,并不是产业专项扶贫资金。

  12.原县农业委违规拨付产业扶贫资金等问题。

  整改情况:县农业农村局照单全收,立即进行了整改。一是就拨付产业扶贫资金问题写出了情况说明。二是与签约帮扶主体湖南源大江公司协调发放猪苗。2019年11月,已发放猪苗11头,下余69头猪苗列入2020年发放计划。三是对南桥镇双江清水村贫困户养猪出栏率不高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核实,全村36户贫困户共发放猪苗36头,其中农户自行屠宰12头、因非洲猪瘟死亡21头,出栏销售3头。

  13.白牙市镇祥合村、溪源村将扶贫资金转入村干部个人账户,余款至今未交公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办验收支付。白牙市镇祥合村和龙溪源村2018年安全饮水项目已完工验收,剩余资金已于2019年12月底拨付给项目实施人。二是追究责任。白牙市镇党委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处理。

  14.鹿马桥镇简家岭村扶贫资金未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办及时记账。简家岭村村民自筹买苗资金和后盾单位扶持资金已按要求完成记账。二是追究责任。鹿马桥镇党委给予简家岭村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处理。

  15.井头圩镇岭关村、紫溪市镇群力村、花桥镇刘阳村和唐家村违规使用产业扶贫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1)井头圩镇岭观村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协议,

  并与贫困户签订分红协议。(2)紫溪市镇群力村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签订了产业帮扶协议。(3)唐家村种植合作社与全村贫困户签订了利益联结机制。(4)花桥镇刘阳村已将出工劳务明细表整理汇总并结账。

  16.“四类对象”危房改造资金拨付未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危房改造资金已于2019年8月打入邮政储蓄银行,通过“两卡两折”发放到贫困户。

  17.南桥镇寺门马皇村2017年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南桥镇党委给予寺门马皇村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处理,对村干部进行了约谈。

  (二)扶贫项目实施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8.鹿马桥镇简家岭村产业设施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改种其他作物。简家岭村已对部分种植效果不佳的黑老虎种植基地进行了重新翻整,种植了适合冬季生长的油菜。二是追究责任。鹿马桥镇党委给予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处理。

  19.花桥镇刘阳村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县水利局在验收花桥镇刘阳村黄家大塘防渗清淤工程和四方塘整修工程后,刘阳村没有留存相关资料,刘阳村现已到县水利局将相关资料找回并补充存档。

  20.紫溪镇五星村公路建设项目未招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追究责任。紫溪镇党委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处理。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对现任村两委干部进行了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培训,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21.花桥镇刘阳村、川岩乡白牙水村、鹿马桥镇唐家村、泉水社区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花桥镇刘阳村2018年的产业发展项目已纳入了当年的县级项目库;川岩乡已向县扶贫办补报了白牙水村2018年产业发展项目;鹿马桥镇项目库管理不规范问题已按要求更正完善了相关资料。

  22.鹿马桥镇兴隆村扶贫项目工程不按规定招投标,工程质量堪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办验收。鹿马桥镇兴隆村排水沟已于2019年9月底修建完成,并验收。二是追究责任。鹿马桥镇党委给予兴隆村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和通报批评并扣发1个月绩效工资处理。

  23.移民安置项目有漏洞,补助不合规。

  整改情况:(1)东安县移民局移民避险解困补助不合规问题。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2)违规拨付移民避险解困资金问题。2017年全县涉及违规拨付移民避险解困资金对象中,旧房必须拆除户1户,已拆除;旧房产权不属于移民个人户2户,出具了相关依据;因兄弟共有确实不能拆除户24户,出具了房屋共有相关依据和书面承诺。

  24.南桥镇铁宝居委会套取移民解困建房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退缴多领补助。南桥镇铁宝居委会周某已将多领取的补助退回县财政其它资金结算户。二是追究责任。南桥镇党委给予铁宝居委会审核责任人提醒谈话处理。

  25.井头圩镇岭观村、端桥铺镇汉寿村、鹿马桥泉水社

  区、天堂村等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假冒套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交办函。二是井头圩镇、端桥铺镇、鹿马桥镇对套取危改资金户进行了追缴,违规资金已退回到财政账户。

  26.井头圩镇、大庙口镇危房改造户违规加层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县危改办发现此类问题后,及时下发了《东安县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规范了审批程序,杜绝了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7.扶贫危改项目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部门对花桥镇、鹿马桥镇、端桥铺镇等12户进行了实地调查,并进行了规范管理。

  28.危改房达不到入住条件问题。

  整改情况:南桥镇南桥居委会1户贫困户于2018年实施危房改造,县扶贫办跟进补助资金已发放到位。该户已完善相关设施,并入住。

  29.南桥镇石板村危改档案不严谨,违规发放危改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2016年危改对于一般人员(非四类人员)没有做出不能修建两层的要求。南桥镇大水农村社区已对资料进行重新整理完善。

  30.危改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鹿马桥镇危改工作人员已将没有上交的32户一户一档资料收集整理,并归入一户一档资料。鹿马桥镇泉水社区黄某房屋已于2018年11月底全面竣工并入住,危改工作人员已将该户完工照片归进一户一档资料。

  31.违规超面积或少建问题。

  整改情况:白牙市镇党委积极进行了整改,对2户搬迁户的住房进行了全面完善,其人均面积分别达到了14.07平方和17.87平方,符合有关规定,不会影响生产生活。

  32.入住率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白牙市工业园、井头圩镇霞栖农业科技产业园、芦洪市镇同心、新圩江镇双井、南桥镇等五个集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户已全部搬迁入住。

  33.安置点设施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白牙市工业园等五个集中安置点菜地已全部分给易地扶贫搬迁户,并种上了新鲜蔬菜;芦洪市镇同心集中安置点路灯已全部修理好。

  34.购房在前,研究、公示、协议在后,套取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核实。经核实,水岭乡、白牙市镇、端桥铺镇、舜管局等乡镇在整理21户易地搬迁户“一户一档”资料整理时,出现了填写错误,造成了“购房在前,研究、公示、协议在后”问题。二是积极组织整改。2019年12月31日前,已对上述21户的“一户一档”资料逐户进行了规范整理,确保了时间逻辑关系一致。

  35.套取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横塘镇、白牙市镇党委进行了认真整改,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

  36.易地扶贫搬迁户举债购房的问题。

  整改情况:鹿马桥镇等易地搬迁户都签订了房屋合购协议,已整改到位。舜皇山管理局5户易地搬迁户已于2019年11月重新安置在白牙市工业园集中安置点。

  37.违规发放易地搬迁复垦补助的问题。

  整改情况:紫溪市镇五星村两户易地搬迁户已按照紫溪镇党委和村两委要求于2019年12月拆旧复垦。

  (三)巡视巡察整改存在的主要问题。

  38.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11号问题。

  整改情况:南桥镇两户易地搬迁户,均为2017年度分散安置自建房搬迁户,现已签订了房屋产权分割协议。新圩江镇搬迁户已与亲友签订好房屋转让合同。

  39.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13号问题。

  整改情况:舜皇山国家森林管理局通过逐户摸底、核实,共清退30户长时间外出务工或没有发展产业项目的贫困户补助资金。

  40.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22号问题。

  整改情况:县纪委监委已给予川岩乡相关责任人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南桥镇、白牙市镇相关责任人开除党籍处分。

  41.市委第十三巡察组反馈的11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县委制定了《东安县委2018年度三走遍三签字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走访工作任务。二是强化督查。组建督查组对所涉及的端桥铺镇、大庙口镇、新圩江镇、横塘镇、白牙市镇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立行立改。三是扎实开展走访。各党委书记、镇长严格按照“三走遍三签字”要求,制定走访台帐资料,做好走访记录,现已对辖区内所有贫困户全部走访完毕。

  42.市委第十三巡察组反馈的16号问题。

  整改情况:横塘镇照单全收,积极进行了整改。一是实地调查。经核实,甘庄村该名违规享受扶贫搬迁款户,因家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全额退缴违规领取资金。二是要求该户做出还款承诺。该户已向横塘镇人民政府写出分批还款承诺书,并分别于2018年5月和2019年7月退缴了部分资金。三是追究责任。横塘镇党委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3.市委第十三巡察组反馈的17号问题。

  整改情况:横塘镇照单全收,积极进行了整改。一是追缴冒领资金。2019年8月追缴回冒领资金4.5万元,下余资金,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缴。二是追究责任。横塘镇党委给予原金云村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和诫勉谈话处理。

  44.市委第十三巡察组反馈的63号问题。

  整改情况:2016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下达至横塘镇大塘屋村用于养鸡和养牛项目,因养鸡项目失败,经会议研究,在原有菜牛养殖的基础上,再增加养殖一批。菜牛养殖投入资金部分发放给了贫困户,另超范围发放给了部分非贫困户。目前超范围发放的菜牛养殖资金已全部退缴回县财政。

  45.市委第十三巡察组反馈的64号问题。

  整改情况:白牙市镇党委已给予山水村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处理。川岩乡党委已给予白牙水村相关责任人书面检讨处理。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县委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衡量脱贫攻坚政治忠诚度、政策执行力和工作实效性的重要标尺,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政治自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落实脱贫攻坚工作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以及扶贫办等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剖析原因。三要逐条对账跟踪问效,做到问题整改“不悬空”“全见底”,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一是将专项扶贫资金监管作为财政监督的首要任务,严格报账手续,完善扶贫资金公开公示、集体决策、民主审批“三项制度”,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大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督查力度,对巡察、检查发现违规发放的扶贫补助资金要追缴到位,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三是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因地制宜,精准确定扶贫项目,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引领作用。

  (三)进一步规范项目运营。一是改进扶贫领域作风。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脱贫攻坚工作相关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要将巡察整改和脱贫工作统筹推进,拿出决战决胜的精神状态,全面排查梳理工作任务,保持耐力、定力,精准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做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二是抓好扶贫项目落实。继续狠抓扶贫项目的推进落实工作,做到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精细管理。全面推进扶贫帮扶到户工作的开展,产业扶贫资金的使用一律实行公示制,加强对扶贫项目的计划组织和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招投标。及时更新完善项目档案,按照项目管理档案标准,将项目周期内各种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严把项目峻工验收关,对各级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专项治理、不但要严查反馈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而且要加强巡察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治理,对巡察整改不力问题要问责到位,绝不姑息,从根本上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四)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市委第九专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县将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倒查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对整改中的有效举措,要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确保长期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对管理不到位、监管有疏漏的,抓紧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堵住漏洞,形成常管长严的长效机制。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4211083;

  电子邮箱:daxcb4211083@163.com。

  中共东安县委

  2020年4月 30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刘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