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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纪委监委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09 15:49:0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刘桂芳阅读更多

  (一)学习是坚定政治立场、增强理论素养、提高业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全体党员干部应当自觉加强学习。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纪条例,宪法法律法规,业务工作相关政策,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和精神等,以及其他需要学习的内容。

  (三)学习方式

  1.坚持自学为主,把学习融入日常工作。每名干部原则上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4小时。有专门学习笔记,每年应写2-3篇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

  2.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集中学习。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为核心的学习体系,坚持纪委常委会必学理论、纪检干部讲坛、专家培训辅导、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学习方式,不断探索外出学习考察等新的学习方式。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一年安排一至两次外请专家做辅导讲座。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两个月安排一次。

  (四)学习管理

  1.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全委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好每次集中学习的内容、学习资料和授课人。对全委干部学习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搞好每次集中学习签到考勤,抽查个人学习笔记,年终将学习情况收集、整理、归档,并写出书面总结。

  2.委宣传部负责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安排专题发言人,承担会议的记录、资料收集汇总等工作。

  3.办公室负责纪委常委会议必学理论学习安排。

  (五)学习纪律

  1.严格遵守学习时间,集中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2.因事不能参加的,必须向学习召集人请假。

  3.集中学习时,应关闭通讯工具,不得随意走动和议论与学习无关的问题。

  4.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刘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