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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祁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0-12-02 16:52:0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刘桂芳阅读更多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祁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祁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祁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2020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祁阳县纪委、监委在县委和市纪委、市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两项职能。

  1.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的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协助县委组织、协调、指导开展反腐败斗争。

  (6)调查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各种制度。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县委组织部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部门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8)承办县委和市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2.监察方面的主要职责

  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二)内设机构

  1、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归口管理祁阳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人员(不含临聘人员):县纪委、监委共有在编干部职工106人(含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4人)。

  二、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祁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祁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计17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0.9万元、非税收入预算拨款63万元。

  2020年本年预算支出合计17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0.9万元、项目支出383万元。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合计17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3.9万元。

  2020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合计17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3.9万元。

  (三)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2020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34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7.78%,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012.8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328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020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3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22.22%。具体项目为:

  办案经费150万元、党风政风监督专项经费13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为1723.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23.9万元,预算收入总计比2019年增加了830.77万元,比例为48.19%。主要原因是派驻机构(15个纪检监察组)人员人财物由县纪委监委统管,所有经费已预算到县纪委机关。

  2020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72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2.8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11万元,支出增加了830.77万元,主要原因是派驻机构(15个纪检监察组)人员人财物由县纪委监委统管,所有经费已预算到县纪委机关。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7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本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安排支出5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 0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较2019年50万元下调了10%。公务接待费支出14.4万元,较2019年16万元下调了10%。2020年我单位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出国(境)费用严格按预算执行,凡未经批准或超过预算限额的“三公”经费一律不予报销。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祁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841483.5元,其中,流动资产2828683.5元,固定资产原值2841483.5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是1577676.46元,固定资产净值是1263807.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其他资产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项目资金收支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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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刘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