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存侥幸,醉酒驾车,触犯了党纪国法,被撤了职,受到了党纪处分,对不起家人,愧对组织的培养……”2月7日,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党员干部醉驾典型案例,一名受处分的党员在警示教育会上现身说法,对自己的违纪行为懊悔不已。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每个公民应当恪守的法律底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更应如此。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在强化常态化监督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对党员和公职人员“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把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行为纳入作风整治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改作风、促政风、带民风。
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注重加强与公检法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联合办案机制。要求相关部门对查处的涉及酒驾醉驾的党员、公职人员基本信息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纪委监委对公检法移交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建立台账,调查核实后对有关人员依纪依法快速处理。同时,加大对公检法涉酒驾醉驾类案件办理全过程的监督力度,对公检法酒驾醉驾类案件进行核查,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不立案、立案不移送等违法违纪情况,坚决追究涉事人责任。
坚持抓早抓小,注重源头防范。春节前夕,该县纪委通过“瑶都清风”公众号、网上群众工作平台向党员干部发送提醒信息,重申“十严禁”纪律规定,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管理,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远离“酒局”“牌局”,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对顶风违纪者以“零容忍”的态度,一律从严从快处理,该县共开除党籍6人,政务撤职6人。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尹世禄)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吕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