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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让受处分干部“换羽奋飞”

发布时间:2021-03-10 14:50:06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刘桂芳阅读更多

  “老郑,我们村人居环境整治得好成正面典型了,你这个村支书功不可没,恭喜你啊!”3月3日,宁远县柏家坪镇岭脚洞村党支部书记郑得明得到村民的表扬时还有些腼腆。

  两年前,郑得明因在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村民违规领取扶贫易地分散安置资金12.5万元,被镇党委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两年时间里,在镇党委的鼓励下,郑得明“换羽奋飞”,不仅带领村民全部脱贫,个人也获得了先进共产党员,最初的骂声也变成了点赞的声音。

  一时之错决不能成为一世之过。为让“失蹄马”得以扬鞭奋进,近年来,宁远县出台了《宁远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教育引导、澄清保护、容错免责“三项机制”,对受处分干部不戴“有色眼镜”,在选拔使用、评先评优等方面一视同仁。在启用干部上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6个方面,对受处分的干部全面分析研判,县纪委监委定期形成报告,向县委报告、向组织部门通报。对影响期满,思想进步、表现优秀的干部,积极推荐使用。

  该县保安镇许家村会计罗贤太,去年因侵占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后,罗贤太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履职尽责一心为民,带领村民脱贫致富,再次赢得了组织和群众的认可。在今年2月的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罗贤太再次被当选为村委会会计职务。

  “让党员干部感受到执纪温度,激励他们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宁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查处不是目的、挽救才是根本,多角度关心关爱受处分干部,把“错为”变“有为”,真正使“知耻而后勇”的党员干部感到有出路、有干劲。(宁远县纪委监委 单明海 )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刘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