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原蒋家田村村主任潘某万万没想到,虽然早已卸任,但最终还是没能逃过党纪国法的追究。“只怪自己党纪法规意识不强,又心存侥幸,给国家造成了损失……”潘某悔不当初。
事情要从2020年2月说起,上梧江瑶族乡纪委接到永州市委巡察组对双牌县护航脱贫攻坚交叉专项巡察的反馈,反映上梧江瑶族乡原蒋家田村(现已合并潘家漯村)财务混乱,疑似存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重复报账,涉及金额达10万元。上梧江瑶族乡纪委立即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
通过查阅原蒋家田村近年来的工程项目原始报账凭证及相关资料,其中两份河道护坡合同引起了调查组人员的注意。两个项目的承建内容、时间、地点都差不多,项目承建商也都是欧某,同一时间和地点难道建了两个项目?调查组人员立即找来当时负责该项目的原蒋家田村主任潘某了解情况。
“这两个项目其实是同一个项目,当时我们审核把关不严,给承建商进行了重复报账,让他多报了10万元。”眼见东窗事发,潘某便主动交代了。
10万块的工程款,村干部会因为一时疏忽给承包商重复报账?这其中是否有其它不正当的利益往来?
通过进一步调查核实,事情的真相浮出水面。原来,原蒋家田村易地搬迁工程项目在建时,出现了安全隐患,为了消除隐患决定实施四个附属工程项目,由于验收时间紧,原蒋家田村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以及驻村干部组织易地搬迁住户代表进行了开会研究,为使主体工程更牢靠,将附属工程与主体工程一起施工,附属工程按实结算,预算100万多元,会上同意无需通过公开招标,将附属工程一并交由欧某施工。就这样,为了方便统一施工管理,村委会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将四个附属工程一并交给易地搬迁主体工程承建方欧某建设。
然而,自附属工程完成审定后,相关部门并未拨付资金给欧某,在此期间,欧某一直向村里索要工程款,原蒋家田村为考虑支付欧某的工程款,便向县里争取了一个河道护坡项目建设资金10万元,村两委集体商量先将这10万元支付给欧某,由欧某办理相关报账手续。后来,在四个附属工程款项欠缺时,潘某便隐瞒了之前已申报了河道护坡项目10万元付款给欧某的事实,从而让欧某多报了10万元的工程款。
“工程款出现差距后,村主任潘某没有通过合理的途径解决,反而心存侥幸心理,以为以前的账已经报了,不会有人再核查此事,想蒙混过关。”潘某因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附属工程验收中,把关不严工作不负责,导致工程商重复报账10万元,给国家造成了损失,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工作纪律,根据相关条例给予潘某党内警告处分,并协助追回10万元项目资金。
【执纪者说】
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是农村基层违纪和腐败问题产生一大原因。本案中,原蒋家田村村干部对工程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到位,忽视了招投标既能确保项目公平公开公正实施,又能通过市场化竞争节约建设资金的功能,为图方便以“村民代表会议”代替了招投标;出现问题之后,又违反工作纪律,将同一项目重复报账息事宁人,再次违规违纪。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每一位行使公权力的基层党员干部都要提升法纪意识,规范履职行为。
来源:三湘风纪
编辑:唐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