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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好澄清正名的“药引”

发布时间:2021-04-20 16:43:43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唐雅楠阅读更多

  日前,怀化市纪委通报4起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典型案例。其中对沅陵县马底驿乡方子垭村党支部书记叶飞有关问题、通道县双江镇塘冲村村委委员、计生专干吴壮花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的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来源: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号 4月15日)

  当前,越来越多受到诬告陷害或不实举报的基层党员干部被澄清正名,这充分说明曾饱受基层干部群众调侃、诟病的“花上八毛钱,折腾你一年”的不良状况正逐步改善。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对受到举报的基层党员干部问责“泛滥化”“随意化”“简单化”的现象仍然存在。如有的地方仍然抱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心态,对受到举报的基层党员干部,在被考察的关键时刻,简单粗暴选择搁置使用;也有的地方,对举报事件久查无果,便不了了之;还有的地方以举报多次代替事实真相,以问责数量代替问责质量;更有甚者,有的地方为息事宁人,要么拿“临时工”开刀,要么拿无辜的基层党员干部当“替罪羔羊”……这些“莫须有”的问责严重损害了基层党员干部个人名誉,挫伤了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白了头”“寒了心”“泄了气”。

  问责本是苦口良药,但“草率”的问责就是舍本逐末。去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对失实信访举报、诬告陷害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充分表明了党中央保护干部的鲜明态度。对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政治声誉和个人名誉,必须坚决反对,严肃纠正。一方面,要规范严肃追责问责。找准诬告陷害的“病根”,开出问责追责的“良方”,从启动、调查等各个环节对问责工作予以全面规范,坚决防止只问责不负责、滥用问责、向下推责等问题,同时对经举报而失查、缺乏依据而滥查的情形,依法依规严肃追责,给受到诬告错告的基层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打上“强心剂”。另一方面,建立完善制度机制。找好澄清正名的“药引”,彻底根除诬告陷害的“病灶”,建立常态化的澄清、“正名”机制,通过召开澄清会等方式,为实干者“撑腰”鼓劲,有效帮助被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卸下思想担子,放下“包袱”轻装前行,释放干事创业的正向激励效应。

  问责是手段,但不是最终目的。数量不能代替质量,“走量”不代表“走心”,无故“躺枪”“见不得光”的处分,始终经受不住历史的检验。唯有规范问责,及时追责,源头治理,才能让吃苦者不吃亏,流汗者不流泪,才能让被诬告错告者敢于负责、勇于担责,履职尽责。(新田县纪委监委:蒋小芬)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唐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