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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中共江永县委员会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5-08 16:23:16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吕艳芳阅读更多

  中共江永县委员会

  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年4月28日至8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江永县进行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0年11月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江永县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县委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如期整改到位。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严字当头,强化整改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共识抓整改。县委坚持把抓好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先后组织各级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永州市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巡察工作的要求部署上来,在全县形成抓好整改工作的强大合力。

  2.增强政治自觉,周密部署抓整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委整改办”),办公室设在县委办,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副县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迅速制订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分工,强化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成效。县委先后召开专题会、推进会和调度会,县委书记、县长分别亲自调度,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整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所有涉及整改任务的单位均成立专抓班子,层层安排部署。

  3.压实政治责任,精准精细抓整改。县委将反馈江永的七大类45个问题,按照“一个具体问题、一名县级领导、一套专抓班子、一套工作措施”的“四个一”要求逐一细化分解,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见成效不收兵、整改不满意不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责任单位就负责的整改项目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定人、定责、定时,确保了所有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

  4.强化政治纪律,严格督查抓整改。县委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县委整改办、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作风办等单位采取明查暗访、随机督查等方式,实行清单化督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度,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把整改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内容,纳入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范围,并建立了严格的问责机制,协同推进整改落实。

  二、坚持立行立改,逐项整改到位

  (一)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1.履行主体责任有欠缺。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深刻反省,立行立改。2020年11月25日,县委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并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12月1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优化营商环境成员单位专题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并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12月16日,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主持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研究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江永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结果,进一步凝聚了整改共识,压实了整改责任。

  2.机构改革不彻底,职能划转不到位。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通过有计划的选配,目前全县缺配28个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继续根据工作需要逐步研究配备。2020年12月30日,县住建局已将规划职能的相关档案资料全部移交至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12月下旬,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已将行政审批职能移交到县农业农村局,转隶人员已到岗开展渔政执法及其他畜牧水产行政工作。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双方就房屋预售、小区物业管理等职能划转、人员转隶达成了一致意见,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承担的物业管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职能全部移交县住建局,物业管理等事务服务性工作由县住建局牵头协调部署,从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划转6个编制到县住建局,同时转隶5位工作人员到县住建局工作,目前已完成职能划转及人员转隶工作。测绘和房屋征收职能从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移交至县自然资源局事宜已经大编委会议研究,县委编办下发了关于设立江永县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文件(江永编办[2020]15号),明确了县住保中心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职能划转到县自然资源局,原县住保中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所的12名工作人员整体划转到县自然资源局。目前,江永县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已挂牌成立,划转的12名工作人员已到岗开展工作。1月6日,县委编办下达了整改意见函(江永编办函[2021]1号),明确从县住保中心划转3个全额拨款编制、转隶3名工作人员到县自然资源局,已到岗开展工作。

  3.未按规定编制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目前新一轮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年至2035年)正在编制,按照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湘自然资发【2020】44号)文件时间节点要求,总规要于2021年年底前完成成果批复工作,城区详细规划编制或修订将于202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对已有的2019年版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成果运用,我县已在2020年12月10日县规划委员会上明确,尽快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目前控制性详细规划有一定指导意义,今年后续规划参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设立各项指标。2020年12月8日,经县自然资源局复核,江永湘桂农产品电商城项目各项指标均符合规划要求,开发商代建的8号楼政府安置房未占用小区容积率。

  4.园区提供未批土地,致使项目叫停政府受损。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关于江永县绿色能源示范项目建设相关问题。一方面,县工业集中区成立了江永县绿色能源示范项目问题整改工作小组,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小组对工业集中区内所有项目进行了清理核查,目前集中区内无提供未批土地给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类似情况。另一方面,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已于2020年6月17日与江永县绿色能源公司签订了补偿协议,双方都无异议,目前正按协议约定有序推进解决。关于谷满仓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问题。一方面,县工业集中区成立了谷满仓项目问题整改工作小组,经工作小组对集中区内所有项目进行清理核查,无其他类似情况的项目。另一方面,集中区管委会于2020年1月17日与江永县谷满仓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佳林签订了《关于确定谷满仓农业科技产业园已建建(构)筑物补偿价格确认书》和《谷满仓项目付款协议》,目前补偿资金已拨付到位。

  (二)审批改革不彻底方面存在的问题

  5.“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不彻底。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关于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不充分问题。县纪委监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已针对未进驻事项进行了督促检查,目前公证处已进驻综合窗口。另外,22个未进驻事项集中在县公安局、县交警队,已督促其按“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整改到位,但目前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无驾考场地、无大小车查验棚、无学习室等必要条件,因此暂未进驻,待条件成熟后将逐步进驻解决。关于行政审批职能未全部集中问题。一是进一步整合了审批权限,将审批职能集中在行政审批股,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问题。二是县自然资源局农村建房、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划拨土地、划拨转出让核发等行政审批业务已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到行政审批股办理,且开通了线上审批;同时,由于规划审批、土地出让审批事项规划控制指标技术要求高, 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需经县规划委员会讨论后确定, 方可办理实施,审批环节需要规划审批单位法人签字,须在自然资源局会签,而办证环节只需在政务中心打证即可。三是县林业局“林业种苗经营许可证”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全县林业行政权力清单78项全部实现“网上申办、限时办结、一窗受理、一窗办结”。关于部门审批授权不到位问题。县委、县政府对标对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和《省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集中入驻方案》的文件精神,督促相关部门逐一抓好了问题整改落实,避免了企业和办事群众“两头跑”问题。

  6.放权赋园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方面,组织安排了“全程代办员”,为园区企业全程服务。另一方面,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对江永县工业园集中区赋权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督促相关部门将42项行政权力事项放权赋园到位,推动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动对接赋权部门,熟悉审批服务流程和办事指南,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

  7.政务服务事项未完全下放到乡村办理。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梳理下放了乡镇87个事项、村(社区)71个事项,并将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图等进行上墙。二是制定下发了《江永县乡镇政务中心进驻方案》,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县直30个部门正按要求进驻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三是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10个证照类事项下放至村(社区),2020年以来,乡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共受理330665件,办结率99.57%(含永州市城乡网格化系统),彻底实现了大事不出镇。村级一件事一次办受理146907件,办结率99.27%,城乡网格化平台受理183758件,办结率99.81%,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

  8.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细化了目标,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县工改办设县住建局,由其负责工改相关事宜。二是明确四个审批阶段牵头单位。具体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由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工程建设许可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施工许可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竣工验收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三是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帮代办”机制。制定了《江永县政务服务帮代办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招聘的6名工程建设项目帮代办人员已于2020年6月1日正式上岗,为企业提供了“保姆式”服务,目前我县共接件247件,第一阶段受理247件办结168件,第二阶段办结33件,第三阶段办结18件,第四阶段暂无办件(无项目竣工)。

  9.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培训。通过新媒体(微信等)应用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便民化服务方式、窗口联系方式进行了大力宣传,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缩短了群众等待办事时间。同时,收集汇总了群众对办事流程的意见建议,对窗口人员开展了4次业务培训,增强了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专业度。二是提升登记服务质量。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一次告知,材料齐全及时给予办理;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而不属于自己职责的,主动联系相关工作人员。三是做好企业注销登记。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抓好企业注销便利化落实。目前共办结企业注销112件,其中简易注销66件,同比增长29.4%,有效解决了市场主体“退出难”的问题。

  10.企业全程电子化改革推进不力。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考核。通过晨会、集中学习等方式对工作人员开展了培训工作,同时结合岗位大练兵活动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通过考训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的提升。二是加大导税力度。安排业务能手担任导税岗,对进厅办理业务的纳税人进行引导,对非必须到窗口办理的纳税人引导其至自助办税区办理涉税业务,并对办税人员进行办税辅导,帮助纳税人提升自主网上办税的能力。三是强化宣传辅导。通过下户宣传、纳税人学堂、税企微信群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主动对纳税人开展电子税务局使用的宣传辅导,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遵循“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尽可能选择线上办理途径,全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截止2020年12月14日,网上申报率为99.47%,全市排名第二。

  (三)政务服务不到家方面存在的问题

  11.规划办证程序多。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方面,县住建局按照工程规模类别设定审批签字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已将相应签字权限下放,由主管副局长或局长签字就可进入下一程序,进一步加快办理速度。另一方面,参照道县、江华等周边县区做法,设定建筑面积1000㎡以内的报建项目、用地面积300㎡以内的用地均由主管领导签字即可。

  12.规划审图时间长。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专技力量。目前县自然资源局工程规划管理股已增加专业技术人员2个,对申请审查的项目选址方案和规划设计均提前介入,做好技术指导;同时,方案审查采取多人审查制度,审查时间缩短到3个工作日;另外,已采取线上预约办理工程规划许可事项,实行线上审查制度,加快审查速度,进一步缩短审图时间。二是及时召开会议。凡接到报审方案,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请示召开江永县规划委员会审查会议,截至2020年12月10日已召开6次大规委会,较往年次数有所增加。

  13.不动产登记速度较慢。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缩办理时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对超时业务进行核查,并作出具体说明。同时,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梳理了登记流程,将部分流程合并,精简登记程序,实行办理时限责任到人、考核到人,谁超时谁负责。自2020年8月以来,已无超时办理业务情况。二是扎实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0年11月完成了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改造,并与湖南省不动产在线申请系统和省级共享平台对接。三是简化办理手续。县委编办已下文(江永编办函[2021]1号文件)将房屋测绘职能划转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逐步实现土地、房屋、规划“三测合一”。同时,在政务大厅设置行政审批综合窗口,处理上述行政许可事项。

  14.医保领域特殊病种审批时间长。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人员保障。县里已建立了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待遇专家委员会,目前共有专家21人,其中人民医院专家16人,全部为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经验丰富的医生。二是统一收集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申报、评审、复核等环节进行核准,参保患者只须将相关资料交到县人民医院门诊二楼的特殊门诊科即可。三是定期组织评审。县医保局每月底组织一次评审,当场对参保病人的资料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审批通过,自下个月起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不符合的立即告知病人原因。自整改交办以来,已及时办理176例特殊门诊;对恶性肿瘤、尿毒症等重大疾病患者实行随时审批,已办理5例,及时让病人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待遇。

  15.税务简易注销落实难。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方面,加强业务培训。县税务局通过晨会、集中培训等方式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进行了多轮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知简易注销政策,熟练掌握简易注销操作流程。另一方面,压实工作责任。对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市场主体严格按照简易注销流程办理,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到绩效考核中,对未按要求执行简易注销的工作人员予以绩效扣分处理。目前,共为42户符合简易注销的市场主体按照简易程序办理了注销,简易注销工作正稳步推进。

  16.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召开了全县金融机构专题会议,对各银行执行上级行授信、抵押标准,继续创新信贷产品提出严格要求,对今年贷款投放少的银行进行了约谈。截止2020年12月末,全县贷款余额61.88亿元,比年初增加11.88亿元,增长23.76%,增幅居全市第一。二是加快“政银担”业务发展。截止11月末,已通过“政银担”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2700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三是出台考核激励办法。出台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17.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未实质开展。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明确了职责分工,按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四个阶段划分,由县住建局协调各个阶段审批,县发改局协调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事项审批,县自然资源局协调工程建设规划许可阶段事项,县住建局协调施工许可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事项审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已招聘代办员6名全程为企业、单位帮代办项目申报等工作。实行并联审批实时办件,解决了“并联审批”工作停留在文件上的问题。

  18.“一帮二促”企业帮扶行动成效不明显。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帮扶责任单位已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每月深入县工业集中区企业开展调研,及时解决企业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工业集中区制定了《江永工业集中区推行“全程代办”制工作方案》,加强了企业服务中心的力量,实行一个项目一名代办专员进行“一对一”服务。另外由县工业集中区纪工委组织对企业主代办满意程度进行回访抽查。

  19.农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慢。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县交通运输局组织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全县未验收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目前所有已完工项目均完成了竣工验收。完成验收项目已要求施工单位完善结算资料,目前绝大部分项目已送县财评中心进行工程结算评审。所有已验收项目,均按计量支付了总工程价款的80%,待县财评中心出具工程结算报告书后,立即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结算。

  20.部分国有土地未净地出让。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我县2017年以来有3宗国有土地未实行净地出让,县自然资源局均采取了有效措施落实整改。目前,其中2宗国有土地已整改到位,即征地拆迁补偿到位。另一宗出让土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正全力开展,已成立县委、县政府领导挂帅的项目指挥部,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并抽调专人,组建专班开展拆迁工作,目前地块分为两期开发,一期建设设计方案已经全县规委会审核通过,准备办理报建和施工程序。对涉及破产改制企业的职工安置、资产处置,已处理到位。

  21.物流运输基础设施不完善。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湖湘商贸(冷链物流仓储园)正在逐步扩大业务,5家物流公司已入驻,多家快递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园区内的蔬益园等多家企业已与湖湘商贸开展合作,园区企业的物流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同时物流成本大幅降低,省内物流成本可降低10-20%;二是继续执行对粤港澳地区快递发送的物流补贴政策,提高物流补贴的及时性。三是依托园区内的江永湖湘商贸有限公司物流平台,已进驻禾一物流、万联物流、兴云物流等3家物流公司,开通了深圳、东莞、长沙等物流专线,园区物流能力有效提升。

  22.审批环节不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收到整改反馈意见后,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对审批环节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在后续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均有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时间和签署意见。

  (四)履约践诺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23.承诺兑现不到位。

  (1)政府履约不到位。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完善园区基础设施。申报园区内供电、给排水及道路工程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2.2亿元,获得县发改局批复,同时申请国家专项债券资金1.1亿元,集中区融资1.1亿元。县财政共拨付县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专项债券资金8300万元,拨付永明集团供水提质改造专项债券资金7400万元,覆盖改善工业园区用水。二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快构建联动机制,尽最大努力避免突发性的停电、停水现象。利田片区双回路供电工程建设已经完成,其他水电问题已经与电力部门和自来水公司对接,并提供了解决方案。三是进行全面核实调查。截止目前,县财政已拨付永明集团工程款9800万元,拨付永明景观廊桥项目建设合同解除相关赔偿款、案件受理费和申请执行费。出台了江永政函【2021】12号文件《江永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县招商引资奖补资金审核审批流程的通知》,对2019年以来引进企业的政策兑现、合同约定情况进行了核查,截止目前,县财政已拨付招商引资奖励资金1325万元。四是成立县招商引资政策兑现领导小组,严格合同管理,简化审批流程,加快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速度。

  (2)部门履约不到位。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截止2021年3月1日,我县医疗机构共计剩余欠款743039.64元,除原中医院欠款,其他款项已偿还。对中医院欠款目前正在积极组织清欠。二是县农业农村局已对尚未支付成功的贷款贴息资金全部录入国库系统,由于财政资金运转困难,贷款贴息资金暂未支付到位。

  (3)不按合同约定提前兑现奖补政策。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招商合作局通过梳理对企业的政策兑现情况和签订的投资合同,对没有达到约定条件的,下发履约通知书,进行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完成的,收回部分政策资金。目前园区内无在未达到投资合同约定条件的下,提前兑现奖补资金的情况。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充分总结了提前兑现奖补资金现象的经验教训,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企业的奖补资金发放,堵住财政资金损失的漏洞和风险。

  24.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有差距。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江永税务局开展了“三用三全”、大走访等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到全县各企业开展政策宣传辅导,解答纳税人的疑难,发放税收宣传资料3000余份,实现了减税降费宣传辅导精准全覆盖。同时通过微信群、门户网站等线上方式向纳税人推送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更快地了解减税降费新政策。二是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业务大比武、集中学习、晨会等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帮助工作人员熟知减税降费政策,熟练操作流程。三是加强科室协作力度,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召开了会议,对退税等工作事项进行协调,要求工作人员加快审核进度,提升退税办理速度。

  (五)监管执法不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

  25.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下旬制定了三项制度考核评分细则和监督检查计划。二是认真开展检查工作。2020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县司法局联合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邀请有关单位的法制骨干、社会律师共同组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采取书面审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9个乡镇、县直23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工作,通报了部分未在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的行政执法单位,告知了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在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开,目前各单位已整改到位,并报送县司法局备案。三是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已向县编办申请设置法制股和法规股,现已成立并挂牌。四是严格督促整改。2020年11月30日下发江永法办通〔2020〕1号《关于江永县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三项制度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对检查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被纳入评查督查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目前各单位已完成整改,并送县司法局备案。五是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报告,建立了行政复议诉讼责任制,贯彻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将其纳入2021年全面依法治县考核中。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凡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的案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需要向县政府作出情况说明,以促使行政执法单位在以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最终提升行政诉讼的胜诉率。

  26.“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县市监局于12月10日召开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出台了《江永县关于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量化指标任务,各成员已于12月底完成了至少一次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县市监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已将抽查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在监管平台进行公示。针对“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整改,县市监局、县人社局2021年1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人力资源服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在省级平台和县政府网进行了公示。对于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2020年11月10日,县市监局已向县委编办递交了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并通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已经挂牌成立,12月该局新招录了7名基层公务员,执法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27.涉企检查不够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按照永办〔2011〕9号文件《永州市规范对企业和重点项目检查行为的若干规定》对标对本抓好落实。二是严格制定执法计划。各执法单位年初认真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报县优化办备案,并在网上公布。在确需到企业进行检查工作时,要在检查3日前,填写《涉企检查备案表》,由承办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签字、单位盖章,持《检查许可证》方可进入企业检查。三是实行涉企检查结果备案制度。检查后3日内,填写《涉企检查结果备案表》,注明检查的主要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工作建议、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归档备案。

  28.财政投资项目监管不力。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审批程序。拟出台《江永县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结算超预算审批程序的规定》,对结算超预算项目进行从严监督。结算超预算10%以内且金额在30万元内的项目,由建设单位领导班子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集体研究;超30万元以上的项目一律退回重报县发改局审核,再经分管县级领导、常务副县长、县长审批。结算超预算金额(或中标金额)10%且金额200万元以内项目,一律退回重报县发改局审核,再经分管县级领导、常务副县长、县长审批。结算超出预算金额10%金额在200万元以上项目,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结算超预算项目未按规定程序审批,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一律不予受理。二是加强追责问责。对结算超出预算金额10%,金额在200万元以上项目,需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进行责任划分及追究后才能报县发改局审批。三是严把审核关。因设计变更引起造价增加的项目,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经建设方、监理方、设计方、施工方签署意见后的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图。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项目发生重大设计变更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29.乱收费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县住建局针对乱收费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并进行了整改。同时,针对审计局发现的两个问题,县住建局已成立专班,并安排2名人员查阅档案资料,想方设法查找当事人联系方式。县住建局已电话告知涉及的32户住宅建设项目的当事人办理清退手续,并于2021年1月12日在江永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至2月26日止仍未办理相关清退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目前已有14户办理了城乡档案费清退手续,剩余18户经电话通知和公示后至今仍未办理清退手续,视为自愿放弃。同时,因原收取的“城建档案综合服务费”已缴纳县财政,目前正积极筹集清退资金。

  30.少数执法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全县执法部门针对“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举一反三,认真进行了自查整改。针对文富采石场的问题,县林业局执法大队到现场核查时发现该企业新的违法占用林地面积又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执法大队已将此案移送县森林公安局,并告知文富采石场重新处罚完结后才能办理占用林地手续,同时督促企业提交办理手续所需的相关资料。目前,文富采石场违法占用林地案件已进入起诉阶段。县林业局已于11月通知文富石场法人代表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待案件处罚完结后,依法办理占用林地手续。同时,加大法制宣传,抓好信息公开,规范采矿行为,并及时向文富采石场反馈占用林地手续办理落实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此外,县林业局联合县森林公安局对全县采石场违法占用林地进行治理整顿,县森林公安局对6家采石场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均刑事立案查处。

  31.少数职能部门推诿扯皮。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县委县政府以问效、问绩、问责为主要抓手,通过实施教育、自查、整改等环节,着力解决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为官不为、推诿扯皮”现象。针对非凡化工厂的问题,县公安局认真抓好整改: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县公安局迅速组织召开了局党委会议,对桃川非凡化工厂非法填埋固体砷危险废物一案,进行了专题研究、周密安排。二是认真调查取证。成立了调查处置领导小组,抽调精干民警对该案件进行内查外调,收集掌握第一手资料证据。三是依法立案查处。已对桃川非凡化工厂非法填埋固体砷危险废物事件立为“非凡化工厂污染环境案”,依法进行查处,目前已完成调查取证,案件鉴定结果已出,已经抓获5人(其中刑拘4人,取保1人),正按程序进一步办理中。

  32.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关于部分工程项目超合同价结算问题。根据《永州市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招标投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2019年我县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招标投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工作中发现了超合同结算价的项目有4个。超合同价结算的项目单位已及时进行整改,对松柏乡政府、县职业中专和基建相关责任人给予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纪律处分。同时,我县就2019年招投标专项整治整改情况向市专治办进行了专题汇报,对此次专项整治发现的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关于招投标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县交通局发现问题后立行立改,立即停止邀请江永县建筑工程公司及江永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参与招投标,在该两家公司没有取得公路工程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不再允许其参加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同时,加强对参与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公司的资质审查,杜绝了此类情况的再度发生。对于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建设项目施工中每一道施工工序及工艺都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使建设项目能够保质保量顺利完工。针对负责该事项同志资质审查把关不严问题,已召开局机关支部大会,建议给予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已报县纪委。

  33.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未脱钩。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人员完全脱钩方面。县住建局己于8月份与省质安总站沟通,要求县质安站质量检测员需到省质安总站办理注销手续,将县质安站的工作人员全部从检测试验室撤出,另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质量检测工作。目前,已对外招骋技术人员2人。同时,已将县质安站财务纳入局机关财务统一管理,并将江永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室收取的检测费全部缴入县财政,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县检测试验室单独骋请了会计、出纳,财务实行了独立核算。

  34.工程建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方面,开展监理专项检查。县质安站于2020年11月10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江永质安函【2020】008号文件),并于11月23日至25日对全县所有在建工地的监理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部分项目监理单位仍然存在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不到位现象。县住建局分别对湖南刚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益阳市建筑设计院、湖南华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湖南金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四家监理单位进行了约谈,下发了7份不良行为告知书。另一方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县质安站各监督组及监督工程师在对项目日常监督过程中,将工程项目责任主体的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作为首先检查项目,对首次未经请假不到岗履职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连续两次不到岗履职下发不良行为告知书,连续三次不到岗履职下发不良行为认定书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监委。县质安站严格按要求每月对各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检查,核对是否与招投标文件上人员一致,并将检查情况录入各在建项目动态监管平台。

  35.职能部门对民营企业乱收费监管不力、处置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市监局执法人员认真核实,江永瑞华燃气有限公司违规收取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情况属实。截至2020年11月26日,已经全部完成清退(改单)工作。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强价格日常监管,严格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36.社会组织管理宽、松、软。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县民政局社管股已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其中一名兼职、一名专职,并成立了法制股,加强了社会组织工作力量,加大了对社会组织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社管股结合省市相关文件,对社会组织加强了业务指导,在江永社会组织QQ 群和微信群发布了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并进行讲解辅导工作;已下发了年检通知,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和审查。凡没有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年终将对其评定为不合格社会组织,并在江永民政网公示,对于两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建议其办理注销。

  37.环保“三同时”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集中区内的相关企业项目下发了环保“三同时”建设的整改通知;二是由集中区管委会主动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对接,加大对企业走访和环保“三同时”工作的宣传力度;三是对个别限时不能依法依规履行“三同时”的企业,依法处置或依法终止项目投资协议;四是加大对后续入驻集中区内企业项目的监管力度,严格要求企业执行新建企业项目落实环保“三同时”责任,按要求列入投资协议条款中。

  38.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推进不力。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0年8月18日,我县正式启动江永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目前我县客运一体化线路开通11条,46台新能源车辆正式上线运营,覆盖112个村(社区),最远距离的班线票价不超过12元。我县在推行一体化过程中,严格按照“一县一公司、公车公营、统筹规划、乡村全通、价格惠民”的一体化要求进行,切实推进了公共交通现代化、智能化建设,让公共出行成为城乡居民的首选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安全可靠、经济适用、便捷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务。

  (六)法治保障不健全方面存在问题

  39.法制保障不健全。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关于司法服务营商环境的意识不强问题。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司法服务,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明确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五下午为全院干警集中学习时间,对法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行再教育,全力提升法官政策理论水平。创新办案效果考核机制,出台《2020年审判质效考核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升案件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开辟涉民营企业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在涉民营企业纠纷多发的潇浦镇、桃川镇设立了诉源治理工作站,派驻专门审判人员化解涉企矛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关于支持企业发展的能力不足问题。县人民法院成立了破产案件审判专业合议庭,由民事庭庭长担任审判长,确保依法、高效审理涉企案件。目前,法院受理的永州市祥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已顺利审结,为危困企业复活提供了良机。关于破解执行难机制不够健全问题。强化跟踪调度,坚持执行案件一周一调度,保持执行工作高效率运行。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借助银行、自然资源、车管等部门的资源优势,主动查找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与县信用办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每月在信用永州网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大强制执行措施适用力度,每年拘留一大批,移交刑事处罚一批老赖,形成强大震慑效力。关于“送法进企业活动”针对性不强问题。县人民法院坚持“请进来”,邀请了20余名企业界人大代表、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交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征求企业家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法院与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络,建立院领导联络对接企业制度,安排县人民法院9名院领导与20余家重点企业结对子,要求院领导每月至少联络一次企业,每季度至少到企业走访一次,帮助解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将事后的诉讼纠纷延伸到事前的预警防范。开展4期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县工商联界别代表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法院,面对面提出意见建议。

  40.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突出。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我县成立了以人社、公安、总工会等多个职能部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领导小组,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对全县建设施工企业逐一核查,建立台账,严格施工企业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和工资按月支付情况。同时夯实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的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针对维也纳酒店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2021年2月5日,三个班组已分别与欠薪人就欠薪款支付方案协商达成一致书面意见,并同意结案处理。

  (七)干部作风不严实方面存在问题

  41.“吃拿卡要”行为时有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020年以来,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28条,立案28件,组织处理21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追缴违纪资金237.04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63.32万元,典型案例通报13期45人。5-10月,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民生领域-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共抽查核查人防工程项目683个,发现和处置问题线索6条,追缴资金28.99万元。

  42.失职渎职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0年5月18日,县委出台了《江永县“严明纪律规矩、改进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共发现和整改问题459个,印发督查通报6期,通报单位76个(次)52人(次)。2020年6月4日至12日,联合组成5个干部执行力专项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及行政村开展全覆盖督查,共发现存在问题23个,印发督查通报1期,并严格执行《江永县领导干部执行力问责办法》,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诫勉谈话5人,移送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1条。

  43.违规入股、经营现象屡禁不止。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县纪委出台《江永县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检查实施方案》,召开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部署会,要求各职能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对分红“隐形”股东信息、银行开户账户进行再次核查。县自然资源局重点核查了17家涉矿企业317名股东,县水务局清理核查了涉小水电等经营性企业26家604名股东及6家采砂场15名股东,县应急管理局对全县8家涉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企业22名股东进行了清理核查。2019年4月12日,原县国土资源局一名干部因违纪经商的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4.“庸、懒、散”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厉追责。2019年6月21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两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警告处分。二是根据县政务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对相关违纪人员进行作风通报,并扣发绩效考核奖励,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上述人员由各窗口部门调整了工作岗位或进行提醒谈话教育,均进行了整改。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江永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从9 月 15 日至 11 月 15 日着力整治工作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四是建章立制,有章可循。制定并完善《江永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2020年以来,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上下班纪律作风督查39次,印发《督查通报》 39期,发现和整改问题17个(大类)。

  45.存在公职人员违规挂证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通知》(湘建函[2019]23号)文件精神,县住建局党组负责人对县住建局质安站违规挂证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向质安站全体人员进行了通报。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果

  下一阶段,突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眼长远、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反复,持续推动全县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1.抓好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推动领导能力提升、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本民生改善的过程。

  2.抓好成果巩固,总结经验做法。强化督查督办,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重点监察、随机检查和专项督查、巡察常态化等措施,持续加压驱动,扎实推动整改巩固。对问题“反弹”的单位或个人,坚持“零容忍”严肃追责,促动真整真改,巩固整改成效。认真总结巡察整改形成的经验,对好的做法、好的举措、好的经验推而广之。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3.抓好制度建设,建好长效机制。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坚持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突出标本兼治,延伸整改成果,科学制定完善一批务实、管用、有效的长效规章制度,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体系,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的发生,更好地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切实改出制度新水平、改出反腐新高度、改出作风新气象、改出政治新生态。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5723321;邮政信箱:江永县行政中心县委整改办;电子邮箱:jyxwbzds@163.com。

  中共江永县委

  2021年4月10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吕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