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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中共宁远县委员会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5-08 16:22:0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吕艳芳阅读更多

  中共宁远县委员会

  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至8月,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宁远县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11月3日,巡察组向宁远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宁远县委把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着重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领导和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巡察情况反馈会后,迅速召开了县委常委会议,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制订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县委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人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树立优化和改进营商环境就是优化生产力的理念,全县上下不断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深入找差距、补短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县委全面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唐何,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曹辉正,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海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齐纲要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副县长、工业园党工委书记和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齐纲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分管县级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相关责任单位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做、项项有回音。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成效。县委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调度巡察整改工作进度,县委书记、县长多次到各整改责任单位明察暗访,推进整改。围绕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难点、痛点、热点问题挂图作战,对复杂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订循序渐进的解决方案,分期分批解决,所有反馈意见均做到了分类施治、责任到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全面构建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专门抓的责任体系。

  (三)坚持举一反三,有效促进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过程,将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通过整改一批问题,健全一套制度,在整改期间,共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制度13项;把巡察整改与作风建设相结合,切实转化运用好本次巡察成果,真正使巡察整改工作管长远见长效,达到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月底,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全县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三大类2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基本完成整改10个,正在整改2个。从严从快查处宁远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收受红包礼金问题,立案查处6人,给予诫勉谈话4人,约谈4人。

  1.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县市监局将企业开办业务压缩至一个工作日以内办结,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证照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已完成;组织召开了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暨全县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会,发布通报1期;完善了执法记录使用、管理制度,配备了专用于存储信息的设备。县司法局制定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整改方案;督促生态环境、市场监督、应急管理等执法部门组织了执法设备使用实战培训;将执法记录中的音像记录使用情况纳入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报告并通报。

  2.关于奖补资金拨付慢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照招商引资合同,对入园企业项目履约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已兑现的情况和未兑现的数目进行了造表统计,摸清了底子。2021年1月27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企业奖补资金兑现工作办公会,1月29日,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确定9家企业纳入奖补范围,奖补资金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由财政局、产建投公司在2月上旬拨付到位。

  3.关于政府履约不到位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企业履约考核体系。二是全面梳理兑现合同。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我县招商引资合同,对入园的裕宁电子等13家企业的履约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摸清了底子,主要是奖补资金兑现的问题。召开调度会安排兑现,9家企业奖补资金在2月份兑现,4家企业不符合履约条件不予执行。出台《宁远县招商引资工作制度》,对招商引资合同签订进行严格的规定,将在后续项目引进中,严格规范招商引资合同,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是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出台了《宁远县大力培育产业项目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负责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4.关于考核机制不合理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将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年初各执收单位根据实际自行制定收入计划报县财政。县财政对各预算单位按职责要求以在编在岗的人数为准,划分四个等级标准实行公用经费保障。各预算单位按县财政保障的各项经费作出部门预算,逐月执行。年终,根据县政府拟定的绩效考核办法予以考核。

  5.关于多头执法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县市监局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建立了相关制度,日常监管由分局负责,专项整治由局里统一制定方案,明确执法股室,杜绝多头执法。县司法局制定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整改方案,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改进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从源头上杜绝多头执法问题。

  6.关于执法不公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加强了执法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环境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案回避、处罚决定说明理由等制度;二是建立公职人员干预环境执法记录制度。制定了《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关于领导干部干预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三是根据《湖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拟定了《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宁远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四是加强执法人员教育管理。制定了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了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7.关于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县市监局认真清理案卷,列出整改清单,向相关机构进行了交办并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县交通运输局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印发的交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规范制作行政执法文书,落实签字审核把关环节,依法召开案审会议,要求在改变处罚决定、重新研究处罚意见时,必须召开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形成会议记录归档;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纠,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2019年以来的交通行政执法案卷对标代表,逐项摸底梳理清查,针对行政执法案卷的合法性、审批工作的规范性和立卷归档的标准性进行自查自纠。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

  8.关于工作庸懒散拖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0年10月,由县产建投公司负责,对十里铺园区企业反映园区道路雨水井盖破损、路灯不亮、道路破损等基础设施问题已处理到位,企业反响良好。

  9.关于对园区创新发展研究不深,与高质量发展还有较大差距的问题。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新出台了《宁远县招商引资工作制度》和《宁远县大力培育产业项目,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园区的三大主导产业,即电子信息光电智能终端、新能源新材料、轻纺制鞋。今后招商的重点围绕主导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来进行。在《宁远县产业强链工程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于2020年12月,制定了产业链“两图两库两池两报告”,即对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轻纺制鞋等产业链的全景图、现状图、项目库、客商库、资金池、人才池做出了详尽的分析研判和安排部署。狠抓园区转型升级,加大了对产业项目建设和“5个10”“产业强链”“园区强基”三大工程的工作力度,主要经济指标全面完成年初目标任务。抓园区经济运行,保持了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发展势头,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创新发展,2020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家,高新企业数累计达到28家,占比30.4%,高新技术产品产值107.5亿元,占比68.2%。高标准编制完成了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正全力配合县相关部门编制好“十四五”国土空间规划,待该规划完成定稿后,立即启动编制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和基础设施规划等工作。根据全市工业园区“提质攻坚”三年行动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步伐,促进全县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壮大,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制定了《宁远县2021年工业园区“提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妥善处置2家僵尸企业,对2家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按照招商合同履约,加快生产,同时聘请评估公司;对7家退出规模以上企业予以注销。

  10.关于土地管理混乱的问题。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借鉴外地园区先进经验,结合宁远工业园区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县工业园区产业承接、土地和标准厂房供应及使用等准入条件和考核办法,依法依规严格对园区土地、厂房和入园项目的管理。二是认真履责,强化整改。2020年12月4日、12月8日、12月14日、12月30日,工业园组织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教育局在自然资源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园区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问题,会议明确了各责任单位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工业园完成了相关企业通知下达、现场核实、土地挂牌资料的准备等工作;县财政局安排对闲置土地企业进行了资产评估;县自然资源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宁府阅〔2020〕74号等文件完成了对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县教育局负责按宁府阅〔2020〕74号文件规定,加强对2家保留的校企合作学校的监管及关停取缔违规的7家学校的处置工作。三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口。2020年10月宁远县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出台了宁改发〔2020〕1号文件即《宁远县招商引资工作制度》,明确了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会审联席会议制度,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纪委监委、司法、财政、审计等12个单位及相关产业项目的业务单位为成员共同把关项目引进,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工业园、科工局正在完善项目考核评价机制,推行“以亩产论英雄”,强化项目运营跟踪管理。

  目前,对18宗地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土地、9家出租办学的企业、11宗未供先用土地和4宗已挂牌出让长期闲置土地分类出台了处置方案,并加紧整改。

  11.关于为企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园区配套设施不完善,物流基础弱,无物流收发点,仓储及通关平台建设不完善等问题,2020年12月,县商务局已完成了向永州海关“两仓”的申报,永州海关已受理。2020年4月启动永州南物流集散中心项目,完成了项目可研、选址、用地预审及立项。针对污染防治配套不完善,无集中堆放和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场所,固废处理须依托外地机构的问题,西部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二期)建设加快进行,力争2021年6月底前投入运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投入使用后,完全可以满足园区的污水处理。2020年12月29日,园区向县政府提交了建设固废物处置中心和危化品仓库请示,县政府已批示同意,目前正在聘请专业公司做项目选址、可研、规划方案等前期工作。针对路面破损、路灯不亮、厂房漏水、停电停水频发等问题久拖不解的问题,2020年9月县政府已批准将园区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移交城管局负责进行专业化维护管理,目前已办理移交手续。2020年10月,由县产建投公司负责,十里铺园区企业反映园区道路雨水井盖破损、路灯不亮、道路破损等基础设施问题已解决到位。针对社会公用事业配套不健全,医疗、教育等机构未入园问题,园区2019年已完成桐山街道卫生服务中心10000平方米供地和东溪街道卫生服务中心10808.97平方米供地,相关部门正在做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园区目前已完成八小、九小、九中建设,在建有七小、十三小、一中新校区、职业中专等学校;狮子山公园基本建成;工业园机关、前进小区已建设高标准篮球场,华荣鞋厂配备了足球场,“一园三区”设立了小型商店和餐饮;园区三合园派出所正在加快建设,2021年6月将投入使用;园区“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已经建成,与县政务中心已联网办事,成立了专门的代办工作专班。加大政银企对接工作力度,组织长沙银行和中国银行宁远营业部工作人员深入园区企业做好对接工作,园区39家企业新增融资2.5111亿元。加大园区企业用工招聘工作力度,同县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于2020年6月在职业中专举行校企现场招聘会,在文庙广场集中举办园区企业用工招聘会4次,组织企业到乡镇圩场及行政村现场招聘86场次。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企业发布用工信息,为就业者提供方便。同县人社局一起开发推广宁远智慧就业平台,拓宽招聘就业渠道。2020年12月22日—24日,同县人社局一起组织园区企业用工暨惠企政策宣传座谈会三次,探寻破解企业用工难题。2020年6月以来,园区企业新增就业人员3971人,其中行政管理203人,技工608人,普工3160人。

  12.关于党工委班子建设还有一定差距的问题。

  完成情况:未完成

  整改情况:已对工业园区开展政治建设考察,全面了解、综合分析研判县工业园区班子运行情况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县工业园区班子成员政治素质档案。根据《关于冻结全省开发区机构编制和人员异动的通知》要求,待2021年6月底,园区机构编制解冻后再进行人员调整。

  13.关于园区队伍建设机制不畅的问题。

  完成情况: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实施人才引进,经征求工业园区专业人才需求,在2020年宁远县第二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中,工业园引进湖南师范大学设计学专业人才1名;修订《宁远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将工业园及园区重点企业纳入人才引进政策享受范围,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每人每月3000-5000元的生活补贴、每人10-20万元的购房补贴等政策待遇。二是改进干部管理和绩效激励,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单位,对《永州市产业园区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永州市产业园区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评估,形成了评估报告。根据《关于冻结全省开发区机构编制和人员异动的通知》要求,待2021年6月底,园区编制解冻后再进行人员调整。

  14.关于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方面。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2020年5月22日针对全县35个行政执法部门和20个乡镇(街道)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视频;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记录仪的持有情况进行统计,督促配备相应的设备;摸底各执法单位重大执法决策审核机构和人员情况,对各执法单位的重大执法审核事项进行备案,并在政府网站公布。二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对全县涉改单位执法人员流动后进行执法证换证,已完成换证1253人,2020年10月组织了2020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发动各乡镇(街道)及县级行政执法单位共计939人积极参加本次考试,合格311人。三是强化责任担当。牵头组织各部门梳理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及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

  15.关于建立完善企业履约考核体系方面。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管理流程。出台了《宁远县大力培育产业也项目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宁远县招商引资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招商引资各项工作及流程。二是严把合同履约环节,完善履约考察体系。凡入园企业缴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中签订违约责任条款;建立科学的目标考核体系,将企业产值,税收,投资规模纳入考核范围,与对企业的奖补兑现相挂钩,达到多少比例兑现多少奖补。

  16.关于建立奖补资金发放专项审核制度方面。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宁远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宁远县财政奖补资金专项审计办法》发放监管奖补资金,起草了《宁远县企业奖励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征求完各部门意见,拟报送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继续围绕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

  (一)深化巡察整改,推进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加快整改工作力度,有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紧盯不放,攻坚克难,高标推进,一抓到底,直至完全整改到位。

  (二)创新工作举措,强化工作落实。大力营造良好的政商氛围,全面落实企业服务“五个一”工作机制,做到企业对各项帮扶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让惠企政策“一站式变现”;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对省市交办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以及日常排查发现问题一抓到底,继续开展问题清零、限时办结行动。严厉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一律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处理,形成强大震慑效应。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复相关企业和群众的诉求,为宁远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良的营商环境。

  (三)注重建章立制,确保常态长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重点围绕“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企业履约考核体系、土地规范使用管理、奖补资金发放专项审核”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放管服”、工程项目审批等领域的改革,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地生效,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7224555;电子邮箱hnnyyhb@163.com。

  中共宁远县委

  2021年4月10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吕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