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镇纪委审查的‘某某村党支部书记蒋某某违反工作纪律’案件,主体身份认定材料不够齐全,证据不足……”近日,在零陵区纪委监委进行交叉审理的接履桥街道纪委委员王健在审理珠山镇纪委案件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该镇纪委书记进行反馈。这是该区纪委监委开展案件“交叉审理”模式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零陵区纪委监委创新工作机制,推行案件“交叉审理”模式,解决了基层纪委办案力量薄弱、案件质量不高、主动性不强、能力不足、制度执行不严“五大难题”,基层案件的审结质量和效率得到提升。
划分片区,解决基层办案力量薄弱问题。该区按照“就近分片、以案代训、相互交流”的原则将全区16个乡镇(街道)、13个派驻纪检组划分为9个交叉审理片区。出台《零陵区纪检监察系统案件交叉审理实施方案》,对全区案件“交叉审理”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由区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安排交叉审理案件,确定交叉审理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案情指定片区内其他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2至3名组成交叉审理组进行审理。在“交叉审理”工作中,由区纪委监委审理室派员进行指导,从案件的程序、证据、定性、量纪进行审理。所有交叉审理的案件经审理室集体审议后,形成书面意见清单,及时反馈给案件查办的基层纪委。实行交叉审理,整合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力量,解决了人手不足的难题。
交叉审理,解决查案质量不高问题。实行交叉审理,一方面能够有效避免思维定势,站在案件的本身角度去开展审理;另一方面规避了地缘、人际关系影响,极大降低了“人情案”“关系案”发生的可能性,有效提高了案件质量。
分工配合,解决查案主动性不强问题。推行案件“交叉审理”后,审查组和承办案件的交叉审理小组,双方相互监督、相互纠错。对较复杂的案件,交叉审理人员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可以提前介入,对审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案件质量进行初步把关;交叉审理人员要对发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委托和信任负责,增强了交叉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保证了案件审理的质量。
狠抓学习,解决基层业务能力不足问题。围绕近期基层案件查办工作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组织交叉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理论研讨,交流案件查办经验。同时,开展“以案释纪”“疑案研讨”等培训活动,增强查案、审案人员的业务知识。通过经验交流和培训学习,加强了片区内部的工作协调、衔接力度,提升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
严格考核,解决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将“交叉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年终对各片区“交叉审理”的案件进行评先彰优,对所有交叉审理人员实行量化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
“交叉审理既加强了基层纪检干部在业务上的沟通交流,又通过互相把关提升了案件质量。”该区黄田铺镇纪委书记蒋劲松说道。
截至目前,今年该区已经开展片区交叉审理12次,提出补充调查问题清单10份,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规范意见。(零陵区纪委监委 李艳玲 廖彬森)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唐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