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吹拂 “廉”花盛开
——永州市检察院创建“清廉机关”纪实
“吾道南来,原是濂溪一脉;大江东去,无非湘水余波”。
永州,位于湖南南部,因潇、湘二水在此汇合,故雅称“潇湘”。这是一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也是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还是被誉为“孔孟之后第一位圣人”的理学鼻祖周敦颐的故乡。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莲者,廉矣。在永州市检察机关,就秉承了这种永州特色的廉风建设。
沐浴着壬寅冬日的阳光,我们走进全国文明单位——永州市检察院,一股清廉气息扑面而来:落地通顶的大玻璃门,寓意检务公开和执法透明;正面屹立的毛泽东铜像,更让检察干警每天瞻仰缅怀伟人的丰功伟绩,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右侧的电子显示屏滚动着廉洁勤政警句格言,预示反腐败斗争警钟长鸣;院史馆如一本“历史书”,彰显着永检精神;清廉书屋是一个“加油站”,激发干警前行的力量;二楼的“动车党建”展示厅,构建起“人人是车头、院院为车厢、处处都发力、事事有成效”的党建工作新格局,让每名党员迸发出战斗力。
近年来,该院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清廉机关”创建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迈进,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领导重廉抓源头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如何将廉洁自律放在首位,切实引导干警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是党组的一项重要课题。永州市检察院把清廉机关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努力打造党政信任、当事人认可、群众拥护、社会满意的领导班子,先后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打造了一支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为从源头抓好廉政建设,该院成立党组书记、检察长周伟任为组长的清廉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党支部书记责任,形成层级清楚、权责明晰、全面推进的清廉机关建设责任体系。制定《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列出6个内容、27条措施,召开清廉机关建设动员会,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各项任务落地,确保清廉思想、清廉组织、清廉作风、清廉文化落地生根。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关键岗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话50余次、分管院领导与内设机构负责人谈话40余次、内设机构负责人与所属干警谈话200余次,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时刻绷紧守正清廉这根弦。
教育倡廉出影响
做人常律己,正气贯云霄。上任之初,周伟任就在机关调研和找干警们谈话时指出:“要把永州检察打造成党委政府期待的样子、人民群众满意的样子、检察机关应有的样子。”“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心存敬畏,慎用权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好检察职责。”
为引导广大党员干警自觉树立廉洁之风,永州市检察院把廉洁教育作为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部门集体学习、“三会一课”、支部学习例会等,充分运用“在线学”“网络学”、专题培训、党支部书记上党课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补足党员干部精神之钙。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列入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参观教育警示基地、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和参加警示教育大会4次,集中观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视频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8次,强化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如实上报个人事项,带头填报“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60余条。通过以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检察工作纵深发展,该院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良好成效,在社会上也产生了较大影响。
监督护廉葆本色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永州市检察院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管长远,先后制定《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填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的制度》《关于违反“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责任追究办法》《永州市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清廉机关各个环节之中。
建立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制度,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创造良好条件和履职环境。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凡重大事项一律经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对19名晋升职级的干警全面进行干部档案审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防止“带病上岗”。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狠抓纪律作风,对11个基层院进行明察暗访,在重要节假日明察暗访33次,检查单位33个、窗口48个,发出作风通报7期,开展例行廉政谈话19人次、任前谈话19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实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财务及车辆管理制度,为全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建立廉政档案,有力增强了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起到警钟长鸣的良好效果。
氛围引廉建载体
看取莲花净,应知不染心。永州市检察院将廉洁文化氛围融入日常工作生活,提升“廉意”,涵养“廉心”,达到“润物细无声”清廉教育目的。
构建丰富的廉政文化载体,把清廉教育融入各种日常活动,廉政名言警句轮换显示滚动,让清正廉洁深植干警心中。2022年10月8日,258平方米的院史馆和清廉书屋正式启用,分七个版块,整体宽敞明亮,整齐摆放着各类红色主题、廉政教育书籍。清廉书屋秉持“以书屋为载体,以谈话为媒介,以廉政为内容,以教育为目的”,对检察干警进行个人重要事项廉政教育谈话、轻微违纪廉政教育谈话及职务变动廉政教育谈话都将在此进行。
在创建廉政勤政好机关活动中,该院部署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四比四看大竞赛”活动,设置部门主任“月讲坛”、青年干警“微课堂”、典型案例“云课堂”核心数据每月排名、案件质量双榜公布等十项竞赛内容,通过“比业务能力,看提升幅度;比案件质量,看排名程度;比重点任务,看完成进度;比品牌培育,看推进力度”,激发干警“愿比”的激情、“敢比”的担当、“善比”的能力,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精品案件率创历史新高,其中1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件,8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展示案例,13件案件获评全省优秀、典型案例。
家风促廉增实效
家风是林岭,世禄为薇蕨。干警家庭的良好家风是支撑清廉机关建设的基石。
为充分发挥家庭家风助廉作用,永州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在全市检察队伍中积极开展“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活动。
制定廉政家访制度,由检察长走访班子成员家庭,班子成员走访分管部门负责人家庭,部门负责人走访所在部门干警家庭,及时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家庭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向干警家庭宣传党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督促干警不断净化“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严格家教家风,严管家属子女,落实规范检察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等纪律要求,取得家属对廉洁家风建设的理解和支持。
向干警及家属发放《争当廉洁家属、争创清廉家庭》倡议书,开展“立家规、传家训,共筑清廉港湾”系列活动,组织干警人人订家规、立家训、写家书,开展家庭成员互致廉洁寄语、经常进行廉洁提醒,共同守廉护家,让家庭成员言有规矩、行有法度,以好家风促进好作风带动好检风。开展“廉内助”“清廉港湾”评选,让“学家风”成自觉,“亮家风”成常态,“好家风”得延伸,为建设清廉永州汇聚“合力”,共征集家训137条,家书100余封,评选出“廉内助”18个、“清廉港湾”10个,有力营造了以家倡廉、以家助廉的浓厚氛围。
活动增廉促发展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永州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各种党建、业务和文化活动,以活动增廉洁促发展,开启检察事业新征程。全面开展“头脑风暴”和“理念革命”活动,引导干警做到五破五立:打破你错我对的“博弈”思维,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共同体理念;打破就案办案的“机械”思维,树立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理念;打破安于现状的“躺平”思维,树立争先创优导向;打破“推、拖、绕”的“内卷”思维,树立担当作为导向;打破不会就不干的“巨婴”思维,树立无为无位导向。
全面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一体强化干警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在政治上当明白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业务上当里手人,努力成为“专”“精”“特”“新”型人才,大家你追我赶,比办案水平、比办案质量,把每个案子办成铁案、优案,经得起历史检验。仅2022年,全市检察系统就有31人次荣获全国青年岗位能手、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等省级以上表彰。
积极开展“品牌”塑造活动,“大数据赋能”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永州样板获最高检推介;“守护一江绿、护好山林青、清新天空蓝、留住古色情、弘扬革命红、重塑土地黄”的“六彩”公益诉讼,连续5年获评全省先进;“蒋冬林工作室”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品牌;“同心民行”架起检民“连心桥”;未检“潇湘映山红”在全市多点开花。永州检察“百花齐放”的品牌叠加效应初步形成。
蹄疾步稳,方能致远。永州市检察院将把清廉机关建设持续引向深入,营造崇廉尚廉守廉的浓厚氛围,不断擦亮检察队伍廉政底色,传递“廉能量”,激发“廉动力”,推动永州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吕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