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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0-12 16:06:26来源: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编辑:彭柯涵阅读更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1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永州市卫健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永州市卫健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从早部署。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委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及时印发了《中共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二)高频调度。委党组书记刘建能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委党组多次向市委巡察组、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察室进行专题汇报。坚持每周组织召开卫生健康重点工作调度会,将研究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列为固定调度工作内容,逐一研究分析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

  (三)总结经验。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逐一研究完善制度,既推进“当下改”的具体举措,又建立“长久立”的有效机制,把落实整改与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医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落实整改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截至2024年7月20日,巡察组反馈的15个问题,经细化为4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阶段性完成7个。巡察交办的信访件5件,立行立改4件,已全部办结。

  二、集中整改期间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问题1: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并在工作中予以落实。二是健全完善了学习教育计划,将党的二十大及历届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党组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学习范畴。

  问题2:对党中央国务院涉及本行业领域的重要部署没有跟进学习。

  整改情况:全面梳理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部署和重要文件,及时补学和跟进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本行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卫健系统落地落实。

  问题3:学用结合不紧密,推动全市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化布局有差距,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基础条件薄弱,标准化建设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基础条件薄弱,标准化建设差距较大,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全市开展全面自查,摸清情况。二是统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及“社区医院”,加快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和建设。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整体规划,统一设计、预算,整合打包争取国家项目支持。截至目前,创建县域医疗卫生副中心38个,申请创建25个特色专科。三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持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按照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思路,着力加强县级及以下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四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通过定向培养、大学生村医招聘、公开招聘等方式,补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空缺,充实专业技术人才力量。2023年9月以来,全市共增补423名基层卫生人员。

  问题4:“健康湖南”行动考核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一是高位推动。组织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健康湖南行动考核情况反馈推进会。二是加强培训督导。由市爱卫办牵头组织市直党政机关以及县市区主要牵头部门开展全省无烟党政机关复查业务培训,明确部门和县市区主体责任,完成对市直无烟党政机关的现场督导。三是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清理自查、查漏补缺,争取逐年提升健康永州行动工作成效。2024年1月健康湖南考核结果显示:我市在健康湖南行动考核中的排名全省第5。

  问题5:市外转诊率居高不下。

  整改情况:一是将降低市域外就诊率纳入市直三级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领导班子薪酬挂钩。二是开通南六县“定制客运班线”(“就医专线”)。在市直医院设置“南六县专用服务窗口”,安排专人对接,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畅通南六县群众转诊到市直医院就医渠道。三是建立“医务人员多跑路、病人少跑路”机制,设立“预住院一站式服务中心”,为患者提供全方位门诊、住院“一站式”全流程医疗服务;发布《城乡居民市域内外就医住院指南》,公布市直医院住院服务咨询电话,优化群众就医流程。2024年上半年全市市域外就诊率12.62%,较去年(13.88%)下降1.26个百分点,降幅9.08%。

  问题6:协调拨付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积极主动与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接。请求省级主管部门及时下达资金分配方案和工作方案,财政部门及时报送市政府审批下拨资金。二是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统筹调度,在财政资金紧缺的情况下,积极对接财政部门,跟踪资金拔付进度,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截止2024年6月30日,2023年度市直卫生健康专项资金已到位,各项目建设按进度开展。

  问题7: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不理想。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三个行动计划。以《湖南省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3-2025 年)》《湖南省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湖南省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 年)》为指引,实行每月统计,季度通报,半年总结,年末评估,全面推进三个行动计划的落实落细落地,切实提升公立医院各项服务和质量安全指标值。二是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水平。通过合理规范、科学高效使用永州市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专项资金,建成一批高质量临床重点专科和建设一支创新能力强、医疗水平高的卫生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公立医院诊疗服务能力。三是建立长期机制。加快公立医院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各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数据的实时抓取,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根据最近通报数据显示,永州市中心医院、永州市中医医院、道县人民医院、祁阳市人民医院、江华县人民医院绩效考核排名较上年均有上升。

  问题8:推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专科发展方向。制定下发《永州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6年)》和《关于加强全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通知》,对全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进行统筹规划,明确全市专科发展目标、实施内容、步骤、措施及工作要求,督促各医院成立专科建设专班,落实医院主体责任。二是多措并举,加大专科建设力度。通过鼓励技术创新,强化专科科研能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提升专科基础;强化宣传引领,扩大专科影响力;创新管理模式,推进“1+N”专科群建设等举措,全面推进我市专科建设。目前我市公立医疗机构,现有国家重点中医专科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培育项目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共2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82个。开展新技术项目280项、申请专利项目5个,建设亚专科283个、取得国家专利5项。

  问题9:公立医院医疗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以二、三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为契机,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各参评医院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通过县域医共体建设、区域专科联盟、高水平医院专科共建等方式,进一步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提升县域内就诊率,减少市域外转率。三是推进全市急危重症救治网络体系建设。在建成联通市县乡三级的急危重症救治网络体系的基础上,加强对院前急救及急救相关专业医务人员的规范化、系统化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市公立医院重症救治能力,不断满足群众对急难重症医疗资源的需求。目前,我市中心医院、中医医院通过三甲医院复审,祁阳市人民医院、江华县人民医院、道县人民医院先后通过三级医院复审,市妇幼保健院成功创建三甲妇幼保健院,东安县人民医院通过三级医院执业登记。

  问题10:争取公立医院投入保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建设资金、专项债、贴息贷款等政策性资金,加大公立医院的投入力度。二是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卫生健康专项资金。三是加强我市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建设,争取市政府的投入保障。市卫健委争取财政投入用于全市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的补助金额占公立医院实际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支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23年40.14%、2.90%,2024年6月30日79.22%、16.47%,占比逐步上升。

  问题1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开医改工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了医改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形成有效的“三医”联动推动机制。二是开展了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费用调查,推动2024年进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三是印发了《关于扩大实施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范围的通知》,开展全市DIP分值数据分析,与邵阳市DIP分值进行对比,形成DIP分值倒挂相关建议,推动DIP分值库调整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问题12: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推进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了全市降低市域外就诊率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出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际性运行和运行成效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规范整个医共体建设。截止6月30日,蓝山县、江永县、江华县等对财务、绩效等要素进行了统一管理,建立了医共体人员统筹使用机制,其余县市区均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问题13:城市医联体对口帮扶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永州市中心城区上级医院帮扶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方案》,按照1所城市医院对口帮扶1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要求,派驻驻点帮扶医师和坐诊专家。二是开展定期督导,对市直医院对口帮扶情况进行指导推动。三是下发《关于做好市直医疗卫生机构下基层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下基层服务人员和单位,加大人员管理和服务保障。四是督促市直各医院采取组团援助模式,定期派驻医、护、技专家,帮扶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

  问题14: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停留在表面。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永州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实施方案》,以4家市直公立医院为牵头单位,在中心城区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突出建设医疗集团病理诊断、消毒供应、中医药共享、产前诊断四大中心,配套出台相应方案,推进医疗集团内资源共建共享。二是探索建立公立医院管理运行平台,对接全市38家公立医院信息系统,实现各公立医院医疗数据的互联互通。

  问题15: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有欠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永州市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永州市中医药+提质行动方案》。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求配备中医类别人员,有能力开展6类10项中医药服务。二是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设立中医科,配置中药房,实现了全覆盖。祁阳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宁远县已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验收,其中江华瑶族自治县为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县。市妇保院确定为国家妇幼中医药特色建设单位。

  问题16:市中医医院龙头带动作用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市中医医院与省内外知名医院合作,柔性引进了上海中西医结合医院曹烨民教授团队并建立名中医工作室。二是通过外送科室骨干到湘雅医院、中国解放军总医院等医院进修学习,提升专科诊疗能力。指导成立市中医康复中心、市脉管病诊疗中心、市风湿关节病防治中心、市中西医结合肿瘤防治中心。三是引进新技术,2024年开展了超声引导下中医微创治疗等新技术、新项目43项。新增了骨质疏松门诊等诊室。

  问题17: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部分公立医院债务风险大。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协调金融部门降低公立医院存量贷款利息。协调各商业银行降低公立医院的存量贷款利率。二是多措并举促进公立医院增收节支。通过加大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成立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专班降低市域外就医转诊率等一系列措施,全力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收入。三是将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纳入2024年永州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促进公立医院加强成本控制,降低成本费用。

  问题18: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414名实验室从业人员通过考核,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人数达98%。二是组织各县市区对辖区医疗机构实验室开展全面检查,督促落实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对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一级实验室备案做到应备尽备。

  问题19:安生生产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季度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一次。二是组建安全生产督导小组进行督导。截至6月底,11家未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的医疗机构,6家已办理,其余5家医疗卫生机构已经停业。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短板,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力度不够强

  问题20: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抓行风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聚焦提升患者诊前体验、门诊体验、急诊急救体验、住院体验、诊后体验,改善贯穿医疗服务全程的基础性、支撑性工作,落实门诊有号挂、住院有床约等十大举措。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开展“一次挂号管三天”便民措施,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提升患者就医体验。二是开展卓越服务示范医院创建工作。推进公立医院开展以“卓越管理、卓越医疗、卓越护理、卓越人文”为主要内容的卓越服务。三是建立长效措施。下发《关于规范公立医院开展标本外送项目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和医学检查检验、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等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和合理用药。为保障群众就医安全、提升群众就医质量,我委拓宽群众投诉渠道,在市卫健委官网上发布《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公告》,市、县均公布了举报电话,公开征集线索。通过群众举报和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49起,已结案27起,对违法行医人员起到了很好的震摄警示作用,有效维护了群众健康权益。

  问题21:对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处置不够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医德医风培训教育。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均制定行风学习培训计划,每季度安排一次廉洁从业专题学习或警示教育。二是加大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置力度。对省市两级收集的检举类问题线索已全部移交市纪委监委办理。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投诉管理,完善收“红包”、回扣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导检查体系,明确与有关部门的线索移交、核实处置工作机制。

  问题22: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永州市“十四五”时期市直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县医院工作方案》,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二是建立全市急危重症救治网络体系,实现市县乡三级调度,建设市级救治中心、11个县级救治分中心及38个基层医疗机构急救站。三是制定便民措施。开通南六县“定制客运班线”(“就医专线”);在市直医院设置“南六县专用服务窗口”,安排专人对接;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畅通南六县群众转诊到市直医院就医渠道;设立了“预住院一站式服务中心”,为患者提供全方位门诊、住院“一站式”全流程医疗服务等。四是建立次均费用增幅季通报机制,对次均费用增幅异常的县市区及医疗机构下发交办函,要求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县市区卫健局或市直医疗机构相关责任领导进行约谈。

  问题23:履行行政主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存在短板,对二级机构的试剂库存、公有住房出租等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委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一个二级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联系的二级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工作督导,促进对二级机构存在问题的整改。二是针对下属单位试剂库存管理混乱等问题,组织下属单位对2021年以来所有试剂的采购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督促下属单位出台了试剂耗材管理的实施细则,从源头上解决试剂管理混乱问题。三是针对下属单位公有住房出租管理问题,制定了《公有住房出租管理制度》,参照发改委相关规定,制定出合理的租金标准,并按新标准执行到位。

  问题24:行业监管有欠缺,指导医疗机构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以死亡病例质控为抓手抓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每季度评审情况,下发全市住院死亡个案质控抽查复审情况通报,督促各县市区相关医疗机构根据问题清单,逐一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管理。成立永州市医疗质量控制专家委员会,修订了《永州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医院质量过程管理和评审结果运用,将质控结论、质控工作报告作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医院等级评审、重点专科建设等重要依据。三是规范医疗机构纠纷处置管理。市卫健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通知》文件,提高医疗机构投诉处理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预防医疗纠纷发生,规范医疗纠纷处置。四是下发《永州市开展集中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获取医保基金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医保制度。

  问题25: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认真核实处理。二是加强对县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市卫健委制定了《永州市卫健委综合监管内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了科室间信息共享和联合惩处,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给执法监督机构,对造成医疗事故的涉事医生,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问题26: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有不足。

  整改情况:针对工作作风不实情况对当事干部进行纪律处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全委通报;同时,在市直卫健系统内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突出整治医疗单位行风不正、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制度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警示教育,不定期对全委干部职工作风纪律情况进行抽查,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问题27:财务管理和纪律监督不够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将不符合现有要求设立的实有账户销户。二是已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相关资金管理使用等文件,提高了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风险意识。

  问题28:对下属单位违规发放补助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了违规发放的补助,并追究了相关责任人责任。二是举一反三,要求各下属单位对2020年以来的补助发放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建立了工作台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在市直卫健各单位开展党纪党规学习,开展警示教育。

  问题29:对下属单位执行财经纪律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下属单位2021年以来的财务凭证进行了全面清查,建立了工作台账。二是责成发现问题的单位及时整改,并追究了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严格按照市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永州市直卫健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定期对下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

  问题30:对下属单位招标采购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市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政府采购行为依法审核和实施监管。二是督促下属单位建立和完善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采购预算编制、严格按预算采购,从制度层面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31:行政执法力量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原市疾控中心和原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已完成人员整合,新组建的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现有人员132名。二是推出“驻院联点”综合监督新模式,将执法监督员派驻到医疗机构长期驻点,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服务和动态监督,指导协助医疗机构全面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三是积极向省卫健委、市财政部门争取项目资金,保障执法设备更新和执法全过程记录。

  问题32:行政执法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案卷认真开展“一案一稽查”,按照稽查意见进行整改后终结,确保案卷证据有效性。二是抓好执法队伍建设,从业务知识、办案程序、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增强程序意识,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三是开展全市案例评查,组织业务骨干和专家对案卷进行评查,通报案卷存在问题,并发布优秀案例。

  问题33: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委机关各科室认真学习了《永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巡察反馈的二个文件已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按程序进行“三统一”登记管理。三是后续制发文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

  问题34: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核实处理。二是加强了学习。在党组会和委务会上都组织学习了民主集中制等相关规定,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会议管理制度,对选人用人事项的研究程序和要求进一步明确。

  问题35:干预地方机构编制设置。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不得“条条干预”的要求。二是紧紧围绕全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对设置不合要求的考核指标立即予以删除。2023年以来,未将内设机构的设置纳入对县市区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以及考核指标。

  问题36: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调任、转任有医学类专业背景干部到市卫健委机关,优化专业结构。二是积极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制定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逐步实现中层正职中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达到1/6,优化年龄结构。

  问题37:指导市直医疗机构培养干部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市直医疗机构到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交流学习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和实施程序。二是出台了《永州市直公立医院临床科室负责人选拔指导意见(试行)》文件,对市直医疗卫生机构中层干部选拔、培养、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问题38:对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排出时间表,安排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分批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审。二是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干部人事档案的保存、查阅、转递、整理等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

  问题39:对下属单位选人用人程序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开展核查,进行了处理。二是轮流选派组工干部参加干部人事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三是加强督查指导。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交叉检查,对各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督查,建立工作台账。

  问题40: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在党组会和中心组集中学习及支部会上都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反复学习,充分认识到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是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必然要求。二是加强调研。通过领导带队开展定期、不定期党建调研、督查,解决领导干部对组织生活和党员活动不积极的问题。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日常参加党建活动的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按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办法实行扣分,年底民主评议党员时进行结果运用。

  问题41: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查处理。对2020年以来市直卫健系统各单位组织生活会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到位。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加强学习。制定好支部学习计划,将“三会一课”制度、省市组织部门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要求、党风党纪有关规定纳入学习内容。三是加强了对党务干部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

  问题42: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扎实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学习,切实加强各基层党支部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认真落实党员发展审批规范。针对党员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深刻剖析,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2020年以来发展的所有党员情况开展自查,对存在资料缺失和违反党员发展程序方面的问题对标对表逐一完善和整改。

  三、下阶段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开展医疗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行动,坚持抓早抓小,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二是始终坚持从严整改,确保整改出实效。对照台账和问题清单,逐事逐项再过一次“筛子”,对已整改到位的,组织“回头看“,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的,建立台账销号制度,紧抓问题不放,确保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三是始终坚持整改结果运用,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为指向,对标对表,深入剖析卫生健康工作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扎实开展各类自查自纠活动,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8366921;电子邮箱:yzswjwjgdw@163.com。

中共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4年9月26日

  来源: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彭柯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