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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9-26 16:44:0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吕艳芳阅读更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至12月,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进行了巡察。2024年12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锚定整改方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

  (二)强化思想动员,凝聚整改合力。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先后6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展开深入研讨,逐一对标、逐项查摆,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三)完善制度体系,巩固整改成效。通过深入查漏洞、补短板,修订完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警示约谈实施细则》《永州市职工门诊统筹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等26项制度规定,将整改措施固化为制度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长效机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从解决具体问题向提升治理效能转变,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四)创先争优,推动全市医保高质量发展。局党组把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精准转化为创先争优的行动清单,使每一项整改举措都成为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的坚实支撑,真正以巡察实效引领创先争优,实现医保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2024年,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在全省医保工作大抓落实考核中,我市在二类市州中并列第一;基本医保常住人口参保率位居全省前列,参保征缴扩面工作经验获毛伟明省长批示肯定;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大数据监管模型研建等4项工作获国家部委表彰;医保大抓落实等8项工作获省医保局通报表扬;定点医药机构支付资格管理工作获省医保局典型推介;连续三年在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2025年5月,省纪委监委内刊专题推介永州大数据赋能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经验;2025年8月,国家医保局医保基金管理突出专项整治工作专报(第34期)以“湖南永州大数据赋能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为题推介我市工作经验。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标市委巡察整改要求,按照“全面整改、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39项具体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分析。精心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党组书记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科室协同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责任链条环环相扣、整改任务落实落细,以精准有力的举措推动整改工作见行见效。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阶段性完成整改4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问题1:理论武装有欠缺,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中心组学习存在少学漏学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定专题学习计划。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学习内容。三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学习及研讨交流,每次中心组理论学习提前确定主题,不少于1/3的中心组成员作重点发言。

  问题2:学用结合还有短板,推动2024年市政府提出“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目标积极性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速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2025年3月,组织全市5家已实质运行医共体的县市区制定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支出使用计划、医保基金预算使用方案和结余留用分配方案,并进行总额付费协议集体签订。二是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在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基础上和DIP政策框架范围内,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载体,构建了精神病种和中医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多元支付方式,总结推广宁远县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经验。2024年,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获省医保局通报表扬。三是出台配套措施。联合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印发《关于转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修订〈永州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际性运行评价细则〉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预算总额的确定以及激励措施、DIP月度结算及年终清算具体方式、基金结余留用的确定和使用、考核机制的建立。

  问题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四个纳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要点,每年分别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2次。二是加强考核考评。将意识形态纳入班子成员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重要内容,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指标,对年终未认真总结评估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的,取消评优评先。

  问题4:医保政策宣传短板明显,征缴宣传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针对性。开展全市医保政策培训,各县市区在乡镇、村举办政策宣讲会100余场,提高乡镇、村干部对医保政策的理解。二是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在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详细解读医保政策,制发快闪等宣传视频,发送参保宣传短信800余万条,制作医保政策宣传手册。2024年,医保政务信息工作获省医保局通报表扬,医保政策宣传片获全国“医保好声音”大赛一等奖3个、三等奖1个。三是开展“惠民医保进万家”宣传活动。2024年9月-12月,组织宣传小队“进园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万家”开展宣传,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乡镇、村设置医保政策宣传栏,广泛宣传医保政策。

  问题5:落实省市工作要求不到位,职工医保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达标。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调度分析。每月定期调度分析职工住院实际报销比例情况,对未达到指标要求的县市区、定点医疗机构下发工作提示,督促其对医疗费用结构进行优化。二是加强规范管理。2025年5月,将职工医保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纳入《永州市2025年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控制标准》,与医疗服务质量和年终清算挂钩,督促激励医疗机构提高实际报销比例。三是降低目录外费占比。认真研究医疗机构目录外费用构成,指导医疗机构梳理当前可以减少或替代为甲类目录外项目,对无特殊原因目录外费用占比超过省规定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通报和约谈2次。四是报销比例提升。2024年度,我市职工住院的实际报销比例为70.2%,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目录外费用占比1.29%,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目录外费用占比6.16%,超额完成省政府大抓落实指标,在二类市州中并列第一,获省医保局通报表扬。截至2025年8月,职工(含个账)市内政策内报销比例为84.82%,市内实际报销比例为74.6%,医保目录外费用占比全省最低。

  问题6:药品耗材集采政策执行不到位,对各医疗机构医药集采的报量工作督促指导不够,对不按规定采购中选产品等问题处置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审核管理,确保报量精准。严格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集采文件,结合历史采购量、临床实际情况等因素填报采购需求量,对采购需求量低于历史采购量80%或采购需求量高于历史采购量200%的,予以说明并签署承诺函,无正当理由不可低于或超出历史采购量的规定比例,不可出现有量不报的情况。二是加强动态监测,定期开展调度。定期采集医疗机构在省医保平台招采子系统的采购数据,根据集采药品完成情况,督促医疗机构及时落实集采政策、采购完成集采产品。三是严格监管措施,强化结果运用。2025年4月,制定《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警示约谈实施细则》,下发季度药品集采完成情况工作提示、半年情况通报。四是集采降费成效显著。2024年,全市落地执行国家、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共50批次,节约医药费用支出约4.8亿元,获省医疗保障局大抓落实通报表扬。截至2025年7月,已完成17批次集采药品耗材报量和分量工作,组织接续或执行12批药品和耗材带量采购,执行带量采购药品870种、耗材32种,节约医药费用支出约3.21亿元。

  问题7:落实省市工作要求不到位,落实支持中医药发展政策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实现中医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线上结算。积极对接省医保局,将试点的中医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模块植入湖南省医保信息平台,目前已实现系统内线上结算。二是推动“有手术指征但采用中医保守治疗的适宜病种实行同病同价”政策落地。①对国家DIP2.0版病种目录进行梳理,对病种分组和分值进行了优化调整,已于2025年1月中旬完成专家目录认证。②参照《关于在区域DRG付费中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31号)相关规定,在确保临床疗效基本一致、中西医治疗方法由医生选择决定的前提下,对部分以中医药治疗为主的中医优势病种实施按疗效价值付费,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问题8:职工门诊统筹报销不便捷,到门诊统筹定点药店购买感冒、皮肤过敏等常见药,处方流转不够顺畅。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处方流转机制。出台《永州市职工门诊统筹处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职工凭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定点医疗机构外配流转电子处方或纳入协议管理的本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的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可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二是简化职工门诊统筹报销所需资料。已实现非首诊患者可通过提供在实体医疗机构就诊记录、病历资料、实体医院处方、诊断证明书或医保结算单等资料(其中之一)报销职工门诊统筹费用。三是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处方推广应用。督促定点医疗机构按要求为参保人提供处方外配服务,依托湖南省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实现在定点医药机构端各项医保结算业务的处方应用,支持在“湘医保APP”等平台上查询使用。截至2025年8月,全市46家定点医疗机构、44家定点零售药店已经实现电子处方流转。

  问题9:居民门诊统筹政策执行不到位,村医落实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意愿不强、积极性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结算方式,确保及时结算。已完成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整改,要求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在定点村卫生室申报截止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医保基金拨付,拨付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不得延迟拨付,保障定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正常运行。二是缩减卫健部门核算中心结算环节,提升资金运转效率。下发工作提示,对实行卫健委核算中心统一管理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按照医保服务协议,经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申请可直接进行结算拨付,避免村医垫资看病,提高村医落实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积极性。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知晓率和获得度。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在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张贴门诊统筹政策宣传海报,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告知就诊群众门诊统筹报账比例和金额。四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组织“门诊统筹政策落实回头看”行动,随机抽取近3个月村卫生室就诊记录,核查参保群众是否按规定享受报销,对未享受报销的情况逐一溯源并督促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保障群众的政策获得感。

  问题10:由于医保系统改造不到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落实不及时。

  整改情况:在政策调整前先充分考虑政策规则设定,预提出系统改造需求,留足改造时间,努力做到政策下达与系统开发同步落地。2024年11月,完成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医保系统改造,制发系统操作手册;截至2025年8月底,全市重特大疾病救助801人次,救助基金支出28万元。2024年度医保领域乡村振兴工作获省医保局通报表扬。

  问题11: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不够优化,职工生育未实现异地直接联网结算。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5年3月1日起,我市省内异地生育医疗费用已全部实现联网直接结算。二是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加强政策宣传,提升异地直接结算率,落实职工生育保险政策。

  问题12: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偏低,生育政策调整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生育保险待遇。2025年3月1日起,执行全省统一的职工生育待遇政策,职工生育平产支付限额提升至4000元,剖宫产(难产)支付限额提升至6000元。二是认真梳理待遇政策。对现行医保支付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我市医保待遇与其他市州差距,及时进行调整。

  问题13:医保基金监管机制有不足,监管系统没有集成管理,不利于市医疗保障局全面掌握全市医保基金监管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整合全市医保基金大数据监管信息资源。按照“建立一个实践一个,建立一个推广一个,边建边用、边用边改”的原则,2025年4月已完成重点药品大数据监管模型、康复理疗大数据监管模型等建设。其中,职工门诊统筹大数据监管模型荣获2024年全国智慧医保大赛“二等奖”。二是加强全过程监管。将事中、事后大数据监管系统进行整合,形成问题预警分析、线索交办、核查处置、督促整改的闭环式监管。三是搭建永州数据专区。将5个大数据监管模型、场景监控系统在湖南省医保信息平台上集成管理,并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四是智能监管效能明显。2024年以来,通过模型定期筛查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结算数据,发现并下发疑点数据3.15万条,涉及医药机构462家,核查追回医保基金损失1100余万元;推广至全省应用后,累计追回医保基金损失2574.76万元。

  问题14:长效监管机制不完善,未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测,提前研判和预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5年3月开始,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打击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行为。截至2025年8月底,全市医保部门挽回医保基金损失2242.62万元(含医药机构自查自纠退回金额),解除医保协议36家,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11起、追究刑责8人,向纪检机关移交问题线索110条、纪律处分38人。二是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血友病慢特病门诊管理的通知》《关于建立永州市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制的工作方案》《永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处方药品外配与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建立调度推进机制、联合检查机制、移交移送机制。下发《关于转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全面落实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将监管对象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2025年5月,湖南省首例医保“驾照式记分”案例在东安县落地,获省医保局书面表扬。

  问题15:基金监管力量薄弱,市医疗保险基金核查中心负责监管工作的人员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增加人员力量。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支队调任1名同志到我局基金监管科工作。二是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第三方力量)。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大数据分析模型全面升级,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提高基金监管效率。以医保基金基层综合监管省级试点为契机,市本级联合祁阳、东安、江永分别研建了职工普通门诊大数据监管模型、重点药品大数据监管模型、血液净化大数据监管模型,被省医保局评为试点工作“优秀”等次。

  问题16:欺诈骗保行为时有发生,近四年来全市公安机关立案的骗保案件共9件。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全市医保部门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517家,挽回医保基金损失1998.65万元,其中行政处罚955.87万元,暂停医药服务协议6家,解除医药服务协议47家,移送司法机关2起。二是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强化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严查重处一批具有典型性、影响力和震慑力的重大案件,切实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维护医保基金平稳运行和参保群众切身利益。三是提升基金监管智能化水平。升级完善了智能场景监控、大数据监管平台、智能审核系统等信息技术,实现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全过程智能监控。

  问题17:由于基本医保缴费标准逐年增长,城乡居民医保征缴难的问题日益凸显。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参保征缴力度。截至2025年5月31日,永州市2025年基本医保参保501.2万人,常住人口参保率99.9%,居全省第二,参保征缴工作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批示。二是提高群众参保意愿。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对连续四年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提高下年度大病保险报销限额。实施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试点,为参保人员提供会员制增值服务,提升群众参保获得感。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开展“惠民医保进万家”宣传活动,以村为单位将群众缴费和报销情况进行公示,提高群众参保获得感。加大参保和未参保正反案例宣传,对未参保人员下发《未参保风险告知书》,提醒群众及时参保。

  问题18:城乡救助基金管理欠规范,财政补贴归集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向相关县市区医保局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县市区在2025年6月23日前足额拨付中央和县级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二是会同市财政部门下发问题督办函,督促相关县市区制定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挤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将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纳入市级医保经办机构交叉检查范围,督促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落实《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湘政办发〔2021〕62号)、《永州市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严查违规使用医疗救助资金的行为。

  问题19:基金累计结余不平衡,职工基本医保基金累计结余过多,部分基金累计结余收不抵支。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金预算管理。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编制2025年度医保基金预算并经市人大审议通过,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保险费收入考虑参保人数、缴费费率、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工资增长等因素合理确定,待遇支出考虑近三年基金支出变化趋势、DIP支付方式改革及职工医保门诊共济等政策因素影响进行科学测算。二是向部分县区医保局下发医保基金安全风险提示。要求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降低不合理住院率,年度内常住人口参保率达到95%以上、困难群众参保率达到100%、住院率降低2%。三是强化基本医保市级统筹。督促相关县市区医保局切实加强基金收支管理,加强参保征缴力度,提高基金收入;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明确预算总额、激励措施,以及基金结余留用和考核机制的原则,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问题20:信息化建设推进缓慢,医保数据专区建设进展不快。

  整改情况:2025年2月,完成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3月,实施政府采购程序;4月,完成项目招投标程序,与相关信息承建公司签订合同;5月,协调省联通公司提供数据专区硬件资源;6月上旬,收集各业务科室、局属单位常用统计报表的样表;7月,相关信息承建公司已完成永州市医保数据专区建设。

  问题21:医保信用支付试点建设迟缓,目前只有市中心医院实现了医保信用支付试运行。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6月25日,在永州市中心医院率先上线全省首个信用“无感”支付,实现医保结算“免排队、秒支付”。二是2025年7月16日,召开全市医保信用支付工作推进培训会,推广永州市中心医院建设经验。三是督促医院HIS系统在9月底完成接口改造,要求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在10月底前全部开通医保信用支付功能。

  问题22:医保电子结算票据全量采集推进不力,截至2024年8月底,全市35家公立医院只有10家正式上线使用。

  整改情况:2025年5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医保电子结算票据全量采集以及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工作的通知》;截至2025年6月23日,全市35家公立医院已经全部完成医保电子结算票据全量采集,完成率100%。

  问题23:市医保局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处方流转力度不够,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市只有市中心医院、宁远县人民医院等6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电子处方流转。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处方推广应用。截至2025年8月,全市46家定点医疗机构、44家定点零售药店已经实现电子处方流转。二是持续推动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工作。压实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责任,不能按时完成整改要求的,与质量保证金返还挂钩。三是加强医保药品外配处方规范化管理。推进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国家级试点建设,健全外配处方流转机制,规范处方开具、流转、审核与调剂流程,着力提升参保群众就医购药便利度和获得感。

  (二)反馈问题: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问题2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人员补缴调研检查餐费。二是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题学习教育,整理下发全市医保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强化以案释纪。三是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对全市医保系统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问题25:指导督促有盲区,个别县区未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账核算。

  整改情况:督促相关县区医保局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与医疗救助基金分账处理,并于2025年3月底设置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账套,实行专账核算。

  问题26:个别县医保局未执行基金存款优惠利率,医保基金未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规定计取利息。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医保局协调支出户银行按规定补足相关基金利息收入,已补息到位。二是向各县市区(管理区)医保局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各项基金支出户银行切实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的存款优惠利率。

  问题27: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县市区医保局违规将基金经办业务外包。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纠正停止经办业务外包。2024年12月,下发《关于禁止违规购买医保经办第三方服务的通知》,禁止县市区将医保基金结算、异地就医补偿、大病特药、特殊病种门诊、双通道后台报账、特门人员后台报账、医疗救助、生育津贴、老干医疗费、伤残军人医疗业务等经办业务外包。二是加强医保内控检查。定期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内控检查和审计,严查违规将基金经办业务外包问题。对违反医保基金使用规定,将除大病保险之外经办业务违规外包给第三方机构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或约谈,并追回已拨付资金。

  问题28: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专项资金列支电脑购置费,列支乡村振兴帮扶村活动中心医保经办服务大厅提质改造费。

  整改情况: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第二章使用范围第三条”的规定,能建资金用于“信息化建设、经办服务”支出。经过省医保局绩效评价检查,上述情况符合能建资金使用范围。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永州市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合规使用。

  问题29:财务报账审核不严,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一张会计凭证发票内容与政府采购合同内容不一致。

  整改情况:市医保事务中心对所涉问题的经办人员、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责令进行整改。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学习财务相关知识,举一反三,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核程序。

  (三)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问题30:市医疗保障局及其直属单位专业人才数量不能满足医保工作需要,市医保事务中心空缺职数较多。

  整改情况:2024年12月,遴选2名医学专业人员到市医保中心工作;2025年7月,通过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医学和财务专业工作人员各1名。同时积极对接市直相关涉改单位,转任工作人员1名,不断充实医保工作力量。

  问题31:抽调借调人员不合规。

  整改情况:已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将抽调借调人员全部清退。为补充经办人员力量,2025年新招录2名医学专业和财务专业正式编制人员。

  问题32:干部选拔不够严谨,部分批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没有经党组会研究,干部选拔任用纪实资料不全。

  整改情况:局党组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程序“三审”制度,由政工人事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对流程进行前期审核把关,按照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问题33: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差距,回避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建立“双审核”机制,由办公室初审参会人员回避事项,分管领导复审把关,对存疑事项及时沟通确认,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问题34:非党组成员参与党组会表态表决。

  整改情况:一是列席人员仅对所分管议题提出意见,并未进行表态表决;因党组成员人数不符合召开党组会议的要求,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同意,在新党组成员未配齐的情况下,原免职党组成员分工暂时不变,所以参与党组会表态表决。二是严格执行列席人员只发表意见、不参与表态的规定,对局党组会的流程进行重新学习,规范决策程序。

  问题35: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将市管干部档案资料移交至市委组织部,将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下一步,严格按照《永州市医疗保障局档案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干部档案保管工作。

  问题36:档案基础工作不完善,部分人员档案资料没有及时补充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缺少的资料进行补充完善。二是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做好干部档案信息统计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干部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问题37:档案信息有错误,人员档案专审表履历信息不完善,履历时间不连续。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组指出的档案缺专审表进行纠错整改,并对局管干部档案的档案信息进行核查,查漏补缺。二是组织档案工作人员和政工人事工作人员学习《永州市医疗保障局档案工作管理办法》,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问题38:党建活动形式单一,组织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实践教育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制定党建活动计划。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持续开展“四下基层”主题党日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医保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将为民办实事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际成效,不断释放医保改革发展红利。二是开展红色教育活动。开展“弘扬长征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重走长征路,奋进新时代”等主题党日活动,集中观看红色教育影片;充分利用永州红色资源,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冷水滩区略江口红六军团转兵遗址,讲授断肠明志陈树湘微党课。

  问题39:“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活动落实不到位,落实党员讲“微党课”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扎实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增强组织生活吸引力和实效性,落实党员讲“微党课”计划,引导和鼓励广大党员围绕党的创新理论、革命传统、“学习身边榜样”三方面“开讲”,通过以讲促学、以学促行,切实推动党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截至2024年10月份,两个党支部实现党员讲微党课全覆盖。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长效整改工作根基。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构建“党组领学、支部促学、个人自学”三位一体的常态化学习机制。将理论学习成果与医保制度改革、经办服务优化等工作紧密结合,切实转化为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将巡察整改和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精准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精髓,及时跟进落实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从政治高度认识问题、剖析问题,杜绝敷衍应付、消极整改心态,确保整改思想认识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链条。继续落实“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整改工作责任制,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闭环管理机制。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动态跟踪整改进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强化督导检查,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整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长效管理,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巡察整改,保持目标不偏移、力度不松懈,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持续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按期销号清零。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查找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注重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把整改成效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紧密结合,以整改促发展、以发展检验整改,确保整改效果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8328322;邮政信箱: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永州市人民政府16楼;电子邮箱:yzsylbzj01@163.com。

 

  中共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5年8月30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吕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