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6月22日讯今年以来,我县出现了较严重的干旱和洪涝天气。截止到五月份,全县累计降雨量比历年同期均偏少,全县各地不同程度受旱。而近期,我县又连续遭受暴雨袭击,特别是5月初,6月中旬我县受强降雨天气影响,境内溪谷河流水位明显上涨,全县20个乡办事处、358个行政村不同程序受灾,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灾情发生后,该县纪委监察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投入到抗旱防汛救灾工作中,以大无畏的精神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实现了防汛抗旱工作“零事故”,水利工程质量“零缺陷”,救灾专项资金“零缺位”的目标。
一是履职尽责,确保防汛抗旱工作“零事故”。接到救灾任务后,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紧急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金彪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紧抓好,深入一线,履职尽责。在抗旱防汛工作期间,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冲锋在前,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汛抗旱的决策部署,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松懈思想,随时听从指挥调动,积极参与抗旱防汛工作。同时,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机制,严格落实排查值守机制和防汛工作责任制,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到岗到位,充分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奋战在防汛抗旱一线。
二是强化督查,确保水利工程质量“零缺陷”。面对日益严峻的旱涝灾情,县纪委把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作为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重点来抓。一方面,积极组织县水利局、县规划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监督组,对在建的水利工程进行专项督查,要求各在建水利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要抢抓进度,做好工程扫尾工作,保证在主汛期时发挥好水利工程的作用。另一方面,督促各水管所与县委签订《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推行工程监理制、巡回监理制、农民代表监督制“三监”制度,有效防止了劣质工程,杜绝了挪用公款行为的发生,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实现“工程安全、干部安全、资金安全”的目标。
三是加强监督,确保救灾专项资金“零缺位”。救灾款物是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保障。为真正用好上级部门下拨的救灾款物,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县纪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加强防汛抗灾后勤保障工作。一是成立督查小组。由监察局局长任组长,抽调纪委工作人员任成员,下到受灾乡镇进行督查,通过查台账、走访群众来掌握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的第一手资料。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对于上级用于防汛抗旱的专项资金和物资做到手续完备,实行专帐管理,专人负责,专户存储,保证救灾款项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加强对项目资金流动去向的监管,建立日清、月结、季查、年审制度,严格实行发放标准、发放对象、发放资金“三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和透明度,保证款项真正用于受灾群众和防汛抗旱工作。三是坚持从严查处。对发现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防汛救灾款项等行为,迅速查办,从重处理。对于因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而造成救灾款物未及时下发等导致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湖南蓝山纪委办公室)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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