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6月18日讯近年来,东安县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实现“四个突破”,切实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力度,逐步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走上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
一是在思想观念上求突破,着力解决“一岗定终身”的问题。通过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讨论活动、干部知识培训班等多种方式,教育广大纪检干部树立起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大胆突破陈腐的思想观念,及时消除干部思想上的疑虑,着力解决一般干部“一岗定终身”的问题。
二是在交流层次上求突破,着力解决“不提拔就不能流动”的问题。2010年以来,该县在抓好副科级以上纪检干部交流轮岗的同时,逐步将交流轮岗面向一般干部拓展和延伸。抓住派驻(出)机构改革、乡镇换届、新农村建设等契机,采取单位内部轮岗、跨乡镇和跨部门横向交流、乡镇与部门之间上下交流、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挂职锻炼等方式,共交流轮岗纪检监察干部64人,使全县60%的年轻纪检干部都普遍得到一次交流轮岗锻炼,有效解决了一般干部“不提拔就不能流动”的问题。
三是在交流措施上求突破,着力解决“干部跨地域、跨行业流动难”的问题。积极研究探索在乡镇间、乡镇与县直部门以及与委局机关之间交流纪检干部,建立起双向、交错的干部交流轮岗机制。2010年来,共交流13名纪检监察干部到外系统工作,从外系统交流19名干部进入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使一部分在原工作岗位上“专业不对口”、“学非所用”、“用非所长”的干部,在新的单位和岗位上重新焕发了生机和活力,逐渐脱颖而出。
四是在交流形式上求突破,着力激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活力。采取“三种形式”推动干部交流:即以建立健全预防机制为主要目的,根据工作岗位性质,对特殊岗位纪检干部实行定期交流轮岗;以提高干部素质为主要目的,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下派、挂职、跟班学习等多种形式,对干部实施易岗交流、易地任职、多岗位锻炼;以加强教育管理为主要目的,对经群众测评、民主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实行警示性交流轮岗。(东安县纪委办公室蒋东新)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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