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举报电话:12388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廉政新闻 > 正文

祁阳“1234”工程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保阳光

发布时间:2012-12-07 13:11:33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本网7月23日讯近年来,祁阳县通过实施“1234”工程,即坚持“一个独立”,完善“二个制度”,实行“三个统一”,打好“四个基础”,确保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路阳光”。

一是强化资金管理,坚持“一个独立”。加强对奖补资金、社会捐助资金、村集体投入资金、村民筹集资金的管理,要求独立帐户核算管理。县镇两级分别设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封闭运行,先建后补。各镇申报项目建设完工后,由县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奖补资金由县财政部门划拨至镇财政专户。各村将一事一议筹资、社会捐助资金、村集体投入资金统一缴入镇会计核算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资金的支出,由核算中心对项目施工单位直接支付,拨付过程由村民代表证明、村主任核定、村支书审核、镇财政经管部门复核、镇分管领导审批五个环节组成,同时将各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布。

二是围绕民主议事,完善“二个制度”。一是民主议事制度。坚持让群众当家作主,“修多少路,怎样修路,筹多少资,怎样筹资”,让村民讨论,调动群众议事和参与的积极性。在村民充分议事的基础上,由村党支部召开会议,认真吸收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意见,确立年内为民办实事指导意见,再召开村“两委”会议拿出可行性方案,最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进行表决确定。二是民主监管制度。各村委会推选5名以上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党员、群众代表成立监督小组,对奖补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督促和检查。

三是狠抓项目实施,实行“三个统一”。一是统一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各镇将建设办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建设项目实行统一勘测、设计、绘图和预算编制,设计方案经所在镇和项目村审核同意和公示后报县综合办。县综合办将设计方案提交专家论证后,批准执行。二是统一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立承建单位,10万元以下直接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10万元以上组织公开招投标。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承建单位,节约资金率达20%。三是统一工程项目的监管。由县规划、建设、审计等部门专业人员成立监理小组对项目全过程实行监督,集中会办和研究施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各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进展、质量评估和资金审计。各村选择群众代表对项目实施定时进行监督,具体向上级反馈和举报工程中的不良行为。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打好“四个基础”。一是组织基础。县政府专门成立奖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工作开展,各部门按照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镇级也相应成立工作班子,负责做好村级奖补项目申报和投资预算的初审,参与项目建设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资金专户管理及工程项目审计等工作。村级负责确定当年一事一议实施项目,从组织机构、责任分工上形成县、镇、村三级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二是政策基础。先后出台《祁阳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意见》、《祁阳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奖补办法》等文件,坚持“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的方式。既集中财力抓重点村的建设,又保证一定的试点面,让政策惠及更多的百姓。三是档案基础。项目实施完结后,将一事一议奖补立项报告、项目预算书、招标文件、民主理财小组意见、审计报告等资料及时整理档案,做到一村一档,随时接受验收和复查。四是管护基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竣工验收后,将建成项目列入县农村环境“四位一体”综合管护(农村道路、二三级河道、林业绿化、村庄保洁)范畴,与各镇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切实加强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做到制度落实,责任到位,确保公益设施完好无损,发挥效益。(祁阳县纪委王福生)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