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0月12日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是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法规,对于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抓好《规定》的贯彻实施,江华瑶族自治县采取过硬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出台贯彻落实《规定》的意见。该县县委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规定》的贯彻落实,出台了《江华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规定>的意见》。一是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定》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推进全县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要准确把握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总体要求:必须牢记党的宗旨,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必须遵守党纪国法,必须弘扬优良作风。三是要着力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独断专行、逃避监督的问题,解决吃拿卡要、弄虚作假的问题,解决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问题。四是要强化措施确保《规定》的贯彻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加强宣传教育,要着力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将《规定》翻印1000余份,发放到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在电视台、江华政府网、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栏广泛宣传“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19不准”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22不准”,确保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二是将500多套《规定》宣传挂图发放到每个乡镇、每个行政村,要求将宣传挂图张贴在醒目位置,利用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
三、组织专题培训。县纪委组织全县所有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对农村基层干部提出了“四个必须”:必须坚持为民宗旨,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必须遵守党纪国法,必须弘扬优良作风;强调了“四个认真”:认真解决农村基层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问题,认真解决农村基层干部独断专行、逃避监督的问题,认真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吃拿卡要、弄虚作假的问题,认真解决农村基层干部损公肥私、与民争利的问题。并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县、乡(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进行重点学习,学习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学习了禁止在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的规定。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里组成督查组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主席团负责人、乡镇其他干部、基层站所领导班子及其负责人、基层站所其他工作人员围绕遵守廉洁履职方面“19个不准”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向县纪委报送自查自纠表,要求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及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围绕遵守廉洁履职方面“22个不准”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向乡镇纪委上交自查自纠表。结合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管理,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县政府研究出台了《江华瑶族自治县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下发了专项督查通知,由县纠风办、县监察局牵头,从县农办、县经管局、县财政局等15个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5个督查组,集中半个月时间,分别对全县22个乡镇和13个县直单位的25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深入农户逐一核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严查违纪违法案件。今年5月,群众反映涛圩镇涛圩村支书李某侵占村集体资金,县纪委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责令李某退出其侵占的5万余元集体资金。今年6月,群众举报白芒营镇存在截留民政资金情况,县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立案查处。(江华县纪委李祚国)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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