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各单位通过不同形式全面公示费情况,在办公场所及醒目处制作公示牌、公示栏、政务公开栏和公开举报电话,以及向企业发放收费通知单、收费小册子等,不断拓宽公示渠道,深化公示内容。
二是严格执行“两证一卡”制度。向企业收取各种费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规范收费操作程序,必须出示收费员证、收费许可证,并要认真填写“企业收费明白卡”,开具由财政监制的正规收据。收费时不开具合法收据或不使用法定部门制发的专用票据,违反“两证一卡”收费登记制度的企业有权拒付。
三是实行下限收取制度。各部门不准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已设立的立即取消。所有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与行政管理行为相联系的所有证、照、牌等的制作工本费原则上免收,确需收取的,必须由价格部门按照实际成本核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四是推行收费“隔离带”制度。政府确定的一批年纳税5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实行政府定费、定期收缴费。每年年初各相关执法单位实事求是地向县优化办申报企业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县优化办根据县委、县政府的优惠政策和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收费意见,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各缴费企业和收费单位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数量,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最后十天,到政务中心的收费中心缴收季规费。(伍冰)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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